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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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B-XXX-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XXXX-20XX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Standardof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inPrefabricatedBuilding(征求意见稿)2023-XX-XX 发布2023-XX-XX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Standardof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inPrefabricatedBuilding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XXXX住房和城乡
2、建设部备案号:JlXXXX-20XX主编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XXXX年XX月XX日2023年福州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Standardof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inPrefabricatedBuilding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XXXX-20XX主编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XXXX年XX月XX日2023年福州福建省住房和
3、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XX)XX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附件:XX项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XX年XX月XX日附件XX项目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服位实施日期备注1DBJfTB-XX
4、X-XXXX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尢院有限公司2O2X年XX月XX日前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22年第三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科2022号1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阶段;5、生产阶段;6、施工阶段;7、运维阶段。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
5、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XXX,邮编:XXXXXX),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本标准主
6、要审查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3.1一般规定43.2模型创建53. 3模型应用73.4成果交付及评价84设计阶段94. 1一般规定94.2 模型创建104.3 模型应用124.4 设计阶段成果交付155生产阶段205. 1一般规定205.2 模型应用205.3 可追溯管理215.4 成果交付226施工阶段236. I一般规定236.2 模型创建236.3 模型应用266.4 成果交付377运维阶段397. I一般规定397.2 运维模型创建397.3 模型运用407.4 运维模型交付43
7、本标准用词说明46引用标准名录47条文说明48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12 TermSandSymboIS错误!未定义书签。23 BaSiCPrOViSionS43. 1GeneraIProViSionS44. 2MOdelCreation55. 3MOdeIADDliCaIion76. 4DeliVeryandEValUationOfReSUltS84DeSignPhaSe94. 1GeneralPrOViSionS94. 2MOdelCreatiOn104. 3MOdelADDliCation127. 4DeliVerVOfTheDeSign
8、PhaSe155PrOdUCtiOnPhaSe195. 1GeneraIProViSiOnS195. 2MOdeIADDliCaIion195. 3TraCeabiliIyManagement208. 4DeliVerVOfReSUItS216COnSUuctionPhaSe229. 1GeneraIProViSionS2210. 2MOdelCreation2211. 3MOdelADDliCaIion2512. 4DeIiVeryOfReSUllS367OPeratiOnandMaintenanCePhaSe3813. 1GeneraIProViSionS387.2MOdelCreatiO
9、n387.3MOdelADDIiCation397.4DeliVeryOfReSUltS42ExplanationofWondinginThisSPeCiCation_451.iStOfOUoIedSlandardS46Addition:EXDlanationOfPrOViSiOnS471总则.o.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化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和规范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提升装配式建筑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程。1.0.2本标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BlU)应用。1.0.3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10、,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建筑信息模型(BDI)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以及装配式组合结构或混合结构建筑。2.0.2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inprefabricatedbuilding在装配式建筑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次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和。简称模型。2.0.3装配率prefabricationratio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
11、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2.0.4模型精细度IeVelofmodeldefinition建筑信息模型中所容纳的模型单元丰富程度的衡量指标。2. 0.5应用需求applicationrequirements根据工程操作目标而确定的对于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需求。2.0.6交付物deliverable在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并按照一定工作流程所产生的经过审核或批准的交付成果,包括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模型和与之对应的图纸、文档、表格,以及综合协调、模拟分析、可视化等成果文件。2.0.7协同collaboration基于建筑信息
12、模型进行数据共享及相互操作的过程。2.0.8模型单元modelunit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达。2.0.9几何表达精度IeVelofgeometricdetail模型单元在视觉呈现时,几何表达真实性和精确性的衡量指标。2. 0.10信息深度IeVeIofinformationdetail模型单元承载属性信息详细程度的衡量指标。2.1 .11部品part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2.2 .12部件component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
13、统称。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应贯穿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3.1.2 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前应进行策划,应用策划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项目地点、规模、类型、项目坐标和高程等项目信息。2模型的应用需求和应用目标。3模型应用的进度计划、交付物类别和交付方式。4数据交换方式和格式。5模型应用参与方,组织结构、人员职责。6使用的软件和版本。7模型架构、模型内容和模型精细度。8模型的权属。3.1.3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策划时应遵循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运维的原则。1.1.1 4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应符合现
14、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I3-216-2015)的有关规定。3.1.5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在全生命周期的应用过程中,项目各方、各专业之间宜采用统一协同平台建立统一接口,建立统一的工作协同机制,对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一致性。3.1.6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实现各专业或各阶段的信息交互和共享。3.1.7 用于共享的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型与设计保持一直。2模型数据已通过审核、清理。3模型是经过确认的版本。4模型数据内容和格式符合数据互用要求。3.1.8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集成结
15、构主体部件、内部装修部品和管线设备,实现项目设计构件化、构件信息化。1.1.1 9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将预制混凝土构件按专业划分,形成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部品部件库。3.1.10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部品部件库应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楼板、楼梯、阳台板、空调板,以及外墙板、内墙板、系统门窗、整体式厨房、整体卫生间等部品部件等。3.1.11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过程中,可通过模型拆分提高工作效率,模型拆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拆分前制定模型拆分方案。2提供多使用者进行存取环境。3创造多专业协同工作环境。3.1.12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具有统一的分类、编码和命名规则,并应符合现行建筑信息模型分类
16、和编码标准(GB/T51269-2017)的相关规定。3.2模型创建1.1.1 2.1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根据BlM应用相关专业和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任务的需要创建。1.1.2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宜按统一的规则和要求创建,当按专业或任务分别创建时,各模型应协调一致,并能够集成应用,保证数据有效传递和交换。1.1.3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创建应遵循部品部件标准化、参数化、少规格和多组合的原则,实现建筑平立面多样化和部品部件的系列化。1.1.4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创建宜应用统一的坐标系、原点和度量单位、标高、轴网。当采用自定义坐标时,应通过坐标转换实现模型集成。1.1.5 2.5装配式建筑信
17、息模型应由模型单元组成,模型单元应包含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等。3.2.6模型单元的几何信息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包含尺寸、定位、空回拓扑关系等几何信息。2应选取适宜的几何表达精度呈现模型单元的几何信息。3在满足建设深度和应用需求的前提下,应选取较低等级的几何表达精度。4不同的模型单元可选取不同几何表达精度。3.2.7模型单元的属性信息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名称、规格型号、材料和材质、生产商、功能与性能技术参数,以及系统类型、施工段、施工方式、工程逻辑关系等属性信息。2应选取适宜的信息深度呈现模型单元的属性信息。3.2.8当模型单元的几何信息与属性信息不一致时,应优先采用属性信息。3.2.8装配式建筑
18、信息模型所包含的最小模型单元应由模型精细度等级衡量。3.2.9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模型精细度、几何表达精度、信息深度应符合现行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2018)、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2017)的有关规定。3.2.10当工程发生变更时,应更新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和相关信息,并记录工程及模型的变更。3.2.11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或模型元素的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操作后应进行模型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3.3模型应用3.3.1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应符合全生命期应用、信息共享利用、各参与方协同实施的原则。3.3.2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前应制定
19、应用策划,应用策划宜符合下列规定:1应用目标。2应用范围和内容。3人员组织架构和相应职责。4应用流程。5模型创建、使用和管理要求。6信息交换要求。7模型质量控制和信息安全要求。8进度计划和应用成果要求。9软硬件基础条件等。3.3.3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可按图3.3.1实施。图3.3.1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实施路径3.3.4在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信息安全,保证数据准确、安全的传递与存储。3.3.5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时,宜采用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计算建筑预制率、装配率。3.4成果交付及评价3.4.1交付前,应进行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质量
20、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模型与工程项目的符合性检查。2不同模型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检查。3模型与相应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检查。4模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3.4.3交付物中除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以外的其他文件应优先从模型中生成,不宜或不需使用模型输出的部分信息,可以其他形式生成。3.4.4交付物中,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作为主要交付文件,其他成果文件可作为辅助文件。3.4.5交付物的文件格式应能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评审的要求。3.4.6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交付应满足及时、准确、可靠的要求,宜按版本进行存储和管理。3.4.7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
21、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福建省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的有关规定。4设计阶段4.1 一般规定1. 1.1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设计阶段应根据对该装配式单元建筑及其场地的设计与检测成果创建。4. 1.2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包含评价总体场地、单元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模型。5. 1.3装配式建筑应包含主体结构、混凝土外挂墙板、梁、板、楼梯、空调板等水平构件,现浇竖向构件采用装配式模板、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6. 1.4装配式建筑应包含全装修模型;采用非砌筑内隔墙时,应包含单元非砌筑内隔墙模型;现浇竖向构件采用装配式模板时,应包含单元装配式模板模型。7. 1.5预制
22、构件特殊连接节点部位宜建立详细节点模型。8. 1.6各专业设计模型分开提交时,应保证模型基点一致。9. 1.7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设计与检测的工作范围、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应能满足装配式建筑后续深化设计、施工及运维阶段模型集成应用的要求。10. .8交付物的表达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11. 1.9交付物在交付前应进行正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保证交付物的安全性、准确性、延续性、可追溯性及扩展性。12. 1.10交付物宜形成标准化的资源库和统一的管理制度,实现库资源的创建、收集、编辑、存储、使用、删除等管理。4.2 模型创建4.3 2.1方案设计阶段1
23、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中宜在方案阶段进行“技术策划”。2方案阶段应完成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总体策划,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指标和装配建造方案。3应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条件和建设单位的设计要求,结合场地条件、周围建筑环境、道路交通环境,应用BlM软件建立项目方案设计模型。4方案设计模型应体现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应包括:主体结构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装配式和传统施工工艺建造的建筑内隔墙与外围护墙、与装配式相关的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4.2.2初步设计阶段1初步设计阶段应制定整合各专业初步设计模型的计划和流程。2初步设计阶段应初步明确装配率和技术方案。3初步设计模型应涵盖建筑、结构、水暖电等初步设计信息,并保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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