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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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以下简称“社区公配物业”)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范围定义】本办法所称社区公配物业是指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件约定的由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且建成后产权归光明区政府所有,为社区或公众提供专项公共服务的设施。主要包括:(一)管理服务设施: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邮政所、IDEA空间、社区
2、警务室、熟食中心、社区菜市场等;(二)文化体育设施:影剧院、博物馆、科技馆、有线电视分中心、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等;(三)教育医疗卫生设施:幼儿园、托育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四)社会福利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母婴室等;(五)交通设施:公共充电站、公共停车位、社会停车场等;(六)市政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站、小型垃圾转运站、专项垃圾暂存点、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汇聚机房等。不属于“为社区或公众提供专项公共服务的设施”或者物业产权不属于光明区政府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基本原则】社区公配物业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片区
3、规划原则。结合光明区未来发展需求,以城市规划为指引,以片区为规划单元,综合考虑政策要求、区位条件、功能定位、布局现状、人口规模、市场开发等因素,确定社区公配物业功能类型,确保社区公配物业布局合理、规模充足、功能完善。(二)设计导则先行原则。结合社区公配物业使用需求以标准统一、功能完善、效能集约为导向编制社区公配物业设计导则(含装修要求、建筑设计正负面清单和实物查验接收清单),并结合新规范新要求动态修订。(三)“三同步”原则。社区公配物业要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社区公配物业运营计划要结合项目交付计划提前开展立项装修和运营招标等前期工作。第四条【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建设部门是社
4、区公配物业的统筹部门。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是社区公配物业的规划审批部门。区发展改革部门是社区公配物业有偿回购、符合政府投资立项条件的二次装修项目的审批部门。区财政部门是社区公配物业日常维护及符合纳入部门预算保障条件的二次装修的资金保障和政府资产监管部Ilo其他政府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社区公配物业相应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是社区公配物业的建设主体。第五条【统筹部门职责】统筹部门负责社区公配物业全流程监督管理,具体如下:(一)负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社区公配物业设计导则,建立建筑设计正负面清单和实物查验接收清单,审查社区公配物业建筑设计方案并提出意见,开展随机监督检
5、查和参加现场查验;(二)负责签订社区公配物业监管协议,开展有偿回购,接收社区公配物业并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接收使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三)负责会同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社区公配物业使用管理情况,对社区公配物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通报。第六条【规划部门职责】规划部门负责在规划编制时对社区公配进行合理布局,具体如下:(一)负责在规划编制时结合相应的专项规划对社区公配物业进行合理布局,并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和接收使用单位的需求和意见,合理确定社区公配物业的功能和规模;(二)负责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相关协议,明确社区公配物业功能、面积指标、产权归属、移交方式等具体内容;(三)
6、负责核发工程规划许可,组织开展规划验收,对社区公配物业功能用途调整等相关事宜提出意见。第七条【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依职能负责各自行业社区公配物业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制定本行业社区公配物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社区公配物业接收使用单位,编制社区公配物业设计导则,建立建筑设计正负面清单和实物查验接收清单;(二)负责对社区公配物业的功能、面积指标提出意见,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社区公配物业建设,参与现场查验活动。(三)负责建立社区公配物业管理台账,监督社区公配物业接收使用单位使用情况,避免闲置和不规范使用。第八条【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社区
7、公配物业功能类型分工如下:(一)区组织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是党群服务中心等管理服务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二)区教育部门是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三)区民政部门是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管理服务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四)区卫生健康部门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康站)、托育中心等医疗卫生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五)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是影剧院、博物馆、科技馆、有线电视分中心、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等文化体育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六)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是小型垃圾转运站、专项垃圾暂存点、环卫工人作息房、
8、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市政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七)区群团部门是母婴室等社会福利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八)区市场监管部门是社区菜市场、熟食中心等管理服务设施市场监管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九)区交通部门是经营性公共停车位、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十)区发展改革部门是公共充电桩(站)、地下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十一)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是片区汇聚机房等市政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十二)区公安部门是社区警务室等管理服务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十三)邮政部门是邮政所等管理服务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十四)区住房和建设部门是“IDEA空间”的行业主管部门。本条社区公配物业中社
9、区菜市场、经营性公共停车位、社会停车场、公共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成后直接由统筹部门接收并确定使用单位,“IDEA空间”由区各部门提出需求申请,统筹部门统筹使用。本条未列明或新增类型的社区公配物业,由统筹部门根据使用功能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争议的由区政府审议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发生分立、合并、撤销、改制等变化时,应报统筹部门办理社区公配物业变更使用备案,并由其职能承继单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职责。第九条【接收使用单位职责】社区公配物业接收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负责提前谋划并做好社区公配物业立项装修和运营使用工作;(二)负责社区公配物业日常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社区公配物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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