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docx
《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连续、稳定进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亮的原则;(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与权、
2、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依据以下状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支付个人所得税前取得的收入。第二章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第六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监事的薪酬与考核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董事会确定。第七
3、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第三章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第八条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第九条固定工资的核定原则及发放董监高人员的固定工资依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个人综合能力素养及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每年可依据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固定工资按月发放。独立董事采纳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批准,每年度支付一次。独立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条当业务政策出现重大变化或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致使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企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 考核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679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