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报告(征求意见稿).docx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报告(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报告(征求意见稿).docx(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报告(征求意见稿)2023年11月目录一、更新调整背景3(一)工作进展与成效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5二、总体要求6(一)指导思想6(二)基本原则6(三)动态更新工作范围与时限7三、生态空间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7(一)生态保护红线更新7(二)一般生态空间更新8(三)生态空间更新9(四)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更新9四、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10(一)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IO(二)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2(三)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5五、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17(一)能源利用上线更新17(二)水资源利用上线及管控分区更新17(
2、三)土地资源管控更新18(四)岸线资源利用上线更新19六、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20(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20(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2】七、优化措施23(一)加强立法和顶层设计工作23(二)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衔接23(三)坚持系统管控和要素管控相结合24(四)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主要管控抓手24(五)持续拓展应用领域24(六)探索三线一单”辅助支持监督执法的路径25随着全省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工作的逐步完成,以及十四五”相关规划的陆续出台,三线一单面临大量更新调整工
3、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有关要求,组织对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确保“三线一单实施与实际的相符性和指导性,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更新调整背景(一)工作进展与成效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全省9市(州)人民政府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市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印发实施。自此,全省基本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及各市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落地应用,取得长足
4、进展和明显成效。1.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入法,夯实地方立法保障通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流域和重要水体保护条例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乌江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入法,全面夯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法律保障,有利于不断推进落地应用实施。2.充分衔接各市(州)重点工作部署和重大规划,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制度为引领,以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准入为抓手,为全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等重要工作部署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于2022年修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制定和修订过程充分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
5、重点流域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以及岸线生态准入要求,充分考虑资源禀赋条件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以发展绿色环保、高效低耗、高端低碳”的生态工业为导向,通过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类型,减少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行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均将三线一单”生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设和应用纳入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点,管控要求更加明确。在各市(州)工业、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其他专项规划中,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规划选址选线、空间布局的指导性要求,使城市发展在产业准入、城镇建设、资源开发等方面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在地方重点工
6、作部署中也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引导支撑作用。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赋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针对以产业园区为主体的重点管控单元,特别是涉及化工、冶金、涉危涉重、电镀、纺织印染的重点管控单元,分别从更新园区定位、校核园区布局的环境协调性、强化VOCs防控、推进工业企业入园、深化两高”项目管控、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强化重金属防控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细化后各市(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地方政府印发实施。截至2022年底,通过及各市(州)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成果优化引导全省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规划或调规、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等30余项。全省各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以三线一
7、单”为引领,推动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园区产业布局不断优化,环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项目准入、环境管理、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标杆”作用。4.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一是通过环评预评估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省、市(州)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利用三线一单成果,通过实施环境影响“预评估”,助力建设项目落地见效。截至2023年10月底,共有121个重大项目经过预评估”阶段。二是主动跟踪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全面整合省发改、自然资源、工信、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建立的环评服务台账,主动跟踪服务,进一步明确管控要求并提出避让的
8、合理化意见建议,力争把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5.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环境精细化管理的服务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精细化至乡(镇),管控要求突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落地。2020年底,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全面建成投运,实现全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集中管理、展示查询。同时开通公众应用平台端口。环评项目审批阶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从宏观决策和源头防控等方面,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可为排污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基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平台启用以来,至2023年10月底,通过三线一单数据应用
9、平台己经为全省7772余个项目预判和环评审批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全国层面三线一单”体系的支撑力度不足,缺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保障,动态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机制亟需明确细化。二是提升资源利用等要素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和引领性,以及新时期如何将碳减排要求及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需不断完善。三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空间布局优化方面应用多,但在环境质量管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方面应用少,实施应用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的三级报送”功能还需推广,智能化水平有待挖掘,公众应用平台还需宣传普及。五是目前对三线一单的具体应用路径仍处于
10、探索阶段,如何推动政府、各相关部门共享共用“三线一单”,其应用保障机制还需全面建立。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省人民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黔府发(2020)12号)明确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发布。因全省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省生态环境厅适时组织对全省三线一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二)基本原则坚守底线,保持稳定。动态更新应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
11、为底线。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应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立足实际,提升效能。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最新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分区分类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动态更新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上位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并联动更新。(三)动态更新工作范围与时限1.动态更新评价范围编制范围为行政区划范围,包括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6个地级市,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民族自治州以及1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总面积
12、17.6167万平方公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将全省分为黔中经济区、毕水兴资源能源富集区、黔东经济带、黔西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黔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黔南石漠化敏感区等七个基本分区,同上版。2.基准年与目标年基准年:2022年(以2022年为基准年,若2022年数据不足,则采用最近年份数据)。动态更新目标年:原则上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2035年。三、生态空间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一)生态保护红线更新根据自然资源厅提供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941.73km2,占全省国土面积23.3%,相较原来的26.06%,下降2.76%o两期生态保护红线对比,调出区域为14168.5
13、5km2,调入区域为9400.64km?,重叠区域31550.95km?,其中,重叠区域占2020版生态保护红线的68.74%。(二)一般生态空间更新根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技术要点(试行),充分衔接并遵从三区三线”划定结果、林业部门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最新成果,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他重要保护地最新数据,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及双评价中的评价结果,依法依规更新一般生态空间。一般生态空间包括各级各类法定自然保护地、重要保护地、科学评估区等内容。其中,法定自然保护地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14、,根据各类法定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最新成果,依法依规进行更新;重要保护地包括河湖生态缓冲带、重要湖库、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成果进行更新;充分衔接利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及“双评价”中的评价结果,更新科学评估区,将评估出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和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极敏感区纳入一般生态空间。按照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互不交叉重叠的原则,并考虑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扣除了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城镇开发边界、建设用地、工业园区、商品林等,并进一步扣除了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等明令禁止矿产资源开发区域以外的
15、采矿权、划定矿区、探矿权、油气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勘察规划区块、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等七类矿产开发用地,为今后矿产资源开发预留发展空间。本次更新划定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9280.21km2,占全省国土面积16.62%,相较原来的18.45%,下降了L83%。两期一般生态空间对比,调出区域为21069.49kr112,调入区域为17611.27妨2,重叠区域11668.94km2,其中,重叠区域占2020年版一般生态空间面积的35.88%o(三)生态空间更新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941.73km2,占全省国土面积23.3%)及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29280.21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6
16、2%)合并为生态空间,本次更新划定生态空间面积为70231.79km2,占全省国土面积39.86%,相较原来的44.51%,下降了4.65%,生态空间面积比例稍有下降。两期生态空间对比,生态空间调出区域为22913.16km2,调入区域为14692.40km2,重叠区域55539.39km:重叠区域占2020年版生态空间面积的70.82%。将生态空间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入一般管控区,面积为105945.31km2,占国土面积60.14%o(四)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更新针对不同类型生态管控分区,根据2020-2023年修正、修订及新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保护地、科学评估区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
17、律法规、管理条例、办法、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规划等,梳理更新、新增对应的普适性及特性管控要求。原编制依据的相关法律、文件、规划于已废止失效或经修订后文本内容已变更的,删除对应的管控要求。原编制依据未发生变化的,对应管控要求保持不变。本轮更新中,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更新、新增31项,删除4项,无变化71项。四、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一)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境质量达标为根本,满足国家和城市发展定位和总体要求,制定2025年、2030年、2035年各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底线,其中I类水质目标底线单元数为2个,占比0.23%,1类水质目标底线单元数为26
18、0个,占比29.48%,In类水质目标底线单元数184个,占比67.35%。2.水环境分区管控更新2.1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各市州水功能一级区划中水质目标为I类的全部河段及I1类河段的保护区(高功能水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作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2845.39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8%,共分为441个优先保护区。2.2水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共有管控单元数145个,面积47112.86km2,占国土面积28.15%。其中:工业污染源重点管控区(包括工业园、分散工业企业集聚区)面积45924.95k1
19、1r,占国土面积的25.53%,共141个管控单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超标控制单元)面积4709.87k11!2,占国土面积的2.62%,共分为管控单元4个。2.3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将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以外的其余区域作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共划定水环境一般管控区296个,面积126438.08km2,占全省国土面积70.28%3.水环境容量更新对138个流域控制单元进行2025年、2030年、2035年CoD、NH3-N、TP允许排放量更新,需削减控制单元为7个,包括水城河控制单元、麻沙河控制单元-1、毕节市两岔河控制单元、乌江-猫跳河控制单元、贵阳市清水河
20、麦穰控制单元、打邦河控制单元等。95%流域控制单元水质较好,容量较大,管控的总体思路为完善污水收集设施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强中水回用,确保区内水环境质量不下降。4.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更新结合水环境管控分区,根据其识别的限制性、约束性因子及重点环境问题,以国家、区县等各级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为底线,衔接各区域、流域保护及治理要求,结合各区域发展战略及其给水环境资源带来的压力和重大问题,突出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管控单元的特点和保护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十四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规划、十四五”
21、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等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文件,按照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四个方面制定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分区管控要求,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二)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根据国家和的相关要求,结合近几年大气环境质量变化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兼顾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适合于中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2025年底线为十四五末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目标。2.大
22、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更新在考虑经济发展、工业企业发展的情况下,经技术分析,PM2.5允许排放量仅贵阳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存在富余,PMlo在遵义市、毕节市已无环境容量,其余市州均有环境容量。SO2在贵阳市、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还存在环境容量。NO2除遵义市、毕节市无环境容量外,其余的市州均有环境容量。VOCS无允许排放量的城市为贵阳市、遵义市,其他城市尚有剩余环境容量。3.大气环境管控分区更新3.1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无最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参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中划定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纳入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为16471.72ki,占国土面积的9.35%,共分为253个管控单
23、元。3.2重点管控区划定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面积为16887.34km2,占国土面积的9.58%,共分为581个管控单元。共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将受体敏感区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利用三区三线”中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数据进行划分,将居住、商贸为主的区域、城镇化人口聚集发展较快的区域,以及城镇总体规划中以居住、商贸、文教和科研为主的区域和规划的旅游度假区等人口聚集区划定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划定合理。最终通过统计得到受体敏感区,面积2569.18kn占国土面积的1.46%,共分为90个管控单元。(2)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将高排放区为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 分区 动态 更新 报告 征求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675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