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装备科工作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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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装备科工作制度汇编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I目的为加强医学装备管理,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医学装备的最佳性能,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III制度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二、对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维修、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实行全程管理。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定,监督计划的落实工作。四、对大型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供决策依据。五、定期检查大型
2、医疗仪器的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并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应有效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为科室管理考核依据,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六、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七、组织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八、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IV参考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V附件无医学装备科工作制度I目的为加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医学装备的最佳性能,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医学装备科工作制度。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III制度医学装备
3、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二、用于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仪器设备,均由医学装备科统一负责制定购置计划和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如:论证、调配、处置、报废等资产管理;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维修、计量、预防性维护等工程管理与技术支持。三、
4、根据医院制定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四、购入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入出库手续。五、购入或调入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医学装备科、财务科、质量效能科和纪检监察室参加验收,然后办理入库、上账手续、建立设备档案,持续使用的设备应保存供货方及产品的原始资质,非持续使用的设备应保存有效资质。六、卫生材料库要按照物品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账账、账物相符,库内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七、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的保管须指定专人负责,贵重设备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修和保养。管理、使用人员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八、失去效
5、能的设备、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设备的报废要按照医疗设备报废制度严格执行,并报请院领导审批。九、按计量法及有关各项规定组织专业人员对计量设备、器具进行定期检测,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十、规划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包括人才队伍、实施与环境、技术服务内容、科研与教学等),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医学装备管理与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质。十一、负责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使用操作人员的工程技术培训,开展应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收集反馈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的可疑不良事件,保障设备安全及所获临床医学信息的有效性。十二、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十三、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
6、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十四、保障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IV参考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V附件无医学装备论证决策制度I目的为有效利用好各类医学装备,防止不必要的铺张浪费,加强对医学装备的技术评估、论证,做到科学决策,特制订本制度。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医学装备使用科室。III制度一、各科室申请购置医学装备,50万元以上设备需提交专门的可行性论证报告。二、可行性论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项目论证和技术评价:(一)项目论证:是在编制计划过程中的主
7、要环节,是对设备购买进行初步的讨论,一般不涉及具体型号、技术指标的深入研究。为了做好项目论证工作,各部门在上报购置申请表时,应提供以下信息:1社会效益分析:包括本单位和本地区现有同类医疗设备运行情况,申购医疗设备应对医院现有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有实质性的提高,并在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对提高诊断水平,完成科研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应避免重复和低水平投资。2经济效益分析:对申购设备的运行成本应进行详细分折,包括设备的折旧费用、维修费用、日常耗品(如试剂、易损件、水、电等)成本、人工费等。从使用效率分析、预测其检查人次。用标准收费乘以年人次数就是设备的毛收入,去除运行成本是设备的年收益。评价购置后能否
8、充分使用,发挥应有作用。3.技术可行性: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要求;对使用科室技术人员配备是否具备技术要求,通过技术培训能否掌握机器设备的操作,对于大型设备根据规定应配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上岗证等。对设备维修也要进行论证,有否维修技术力量保证某些设备。4安装条件:要论证是否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场地面积层高、承重能力及特殊的防护要求等,使用环境能否达到设备的技术要求条件,配套条件,如水、电气供应、屏蔽防潮等条件是否具备,有无排污、防放射等环保问题,如何解决等等。(二)项目技术评价1.技术先进性:是对计划购置的设备的设计原理,各项功能指标达到的先进程度的评价,是
9、国际先进还是国际一般水平,是国内先进水平还是一般水平。2.设备可靠性:主要是指设备的使用寿命,也就是在设备的规定使用时间内能保证正常使用,能确保其各项功能技术指标和安全指标都能符合标准要求,是否通过了国际国内的质量论证及许可,有关证件是否齐全等等。3可维护性:可维护性主要是指厂方能否提供维修资料、长期的技术服务、零配件及消耗品供应等等。4.设备选型:选型是对计划购置设备的各家厂商的医疗设备产品进行评价,评价其同类设备在其他医院使用状况,功能利用情况,并对不同厂家同类产品性能进行比较;其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如何,近几年内是否会有重大更新改进,该厂家的竞争力如何;根据其功能配套及生产国看其价格是否合
10、理等等。选型应至少在三家以上,保证采购招标程序的要求。5安全防护:有的设备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会对环境、操作人员和患者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如化学污染、放射线、电磁波、电子仪器绝缘性、漏电流等问题,都应进行评价。6节能性:对设备的节能性应当作出评价,如水、电能、燃料、制冷剂的消耗水平,各种试剂的用量,保证的途径如何等。7配套性:对于设备的配套问题,在进行评价时,要重点讨论。如果只是注意对主机的评价忽视配套设备及配件的问题,会直接影响主机的使用。如打印设备、原有设备联机共享等。三、医学装备科对各科室申请的医学装备进行汇总,提交医学装备委员会进行充分论证,并进行表决。四、医学装备科把医学装备委员会论证通
11、过的设备报院办公会研究。五、根据院办公会研究的结果,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表决。六、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按医院采购程序进行采购。IV参考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V附件无医学装备维修制度I目的为加强全院医学装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及时发现医学装备使用中的问题和隐患,保障医学装备的质量与安全,确保医学装备的正常使用,特制订本制度。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医学装备使用科室。III制度一、医疗仪器设备使用科室应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医学装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工作。二、医疗设备的维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应尽可能做到设备的预防性维修,
12、减少故障维修。三、维修人员需掌握全院医疗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各设备易出故障部位及排除故障的方法。四、医学装备科应在接到各科室的报修通知后尽快维修出现故障的设备,一般小型设备由科室直接送至维修室维修,大型医疗设备由维修员到科室维修;对危及生命的急救设备应立即赶到现场抢修。五、维修人员按照设备类别分工协作,严格执行责任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一般故障一天修好,不能当天修好的应及时向使用科室解释说明。需请厂家工程师进行设备维修或需更换价格较高的零配件时,应先由院外公司报价再通报医学装备科科长及设备所属部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根据金额大小由报修科室负责人、医学装备科科长及主管院长、院长同意后,确认零配件
13、和维修报价,通知厂家工程师进行维修。六、维修人员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方可进行维修。七、设备维修要有维修记录,贵重医疗设备须建立维修档案。八、维修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时须由厂家协助维修,医学装备科应为重点科室提供厂家维修电话,以备应急使用。九、保修期内的仪器故障,维修人员应协助使用设备专管员进行检查,并联系保修单位进行保修。十、对有关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大的技术改造须由使用科室和医学装备科共同确认并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执行。十一、因使用年限过长,主要部件损坏,难以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医学装备科审核
14、验定,提出处理意见。IV参考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学装备保养制度I目的为加强全院医学装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及时发现医学装备使用中的问题和隐患,保障医学装备的质量与安全,确保医学装备的正常使用,特制订本制度。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医学装备使用科室。III制度全院实行设备三级保养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一级保养:由临床医技科室负责设备的一级保养。(一)各种医疗设备一级保养由各部门使用、操作人员负责;医疗辅助设备一级保养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二)维护保养基本内容:设备表面清尘、查看附属部件的完好性、开机查看设备状态,是否正常进入系统、认真做好维护保养的原始记录。(三)在做好设备保养的同
15、时,还要做好设备检查。一般在下班前或交班时同日常保养结合起来,由保管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的内容包括功能检查和精度检查。二、二级保养:医学装备科负责设备的二级保养。(一)各类医疗设备和医疗辅助设备(1O万元)的二级保养,由医学装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配合完成。(二)维护保养基本内容:检查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设备的状态和功能正常与否、检查设备易损件,更换影响性能不稳定的部件、做好二级保养原始记录。三、三级维护保养:由专业的维修公司负责设备的三级保养。维护保养内容:三级保养由医学装备科根据每台设备保养期限制定出保养计划、保养单位一般由设备制造厂或经过厂家授权的专业公司进行,保养
16、单位的工程师要有相关的资质。医学装备科负责一切协调事宜及保养合同,保养时医学装备科要和使用部门配合、保养结束后,医学装备科要存留保养工程师的保养清单。四、各科应建立良好的设备使用环境,保持控制合理温湿度。对使用率不高的设备,定期开机运行检查。五、在科室使用的特种设备,还应定期由当地质检部门检测,取得有关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六、使用科室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和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厂方联系,做好维修记录,检查保修合同执行情况。IV参考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V附件无医学装备验收制度I目的为确
17、保购进的医学装备性能、技术指标符合临床、科研的工作要求,满足医疗、科研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医学装备使用科室。III制度一、购进的医学装备必须经过验收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二、参加验收人员要以相关的医疗器械法规为指导原则,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确保医院使用合格产品。三、装备到货后,要按照公司或厂家提供的资质文件查验该机型是否在生产许可表内;属于进口设备的要查验该设备的报关单,是否与该机型相符。有国际认证需求的,必须验证认证的证明文件。四、验收人员由医学装备科人员、使用科室人员、厂家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开箱验收(贵重设备验收时须财务科人员、质量效能科人员共同参与验收)
18、,对设备证件进行审核,查证有无合格证、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仅适用于压力容器)、计量器具(适用于计量器具)合格证等。五、验收内容包括外观验收、商务验收、质量验收。验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装箱单、品名、型号、合格证、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配送物等,无误后再开箱,注意细心操作,防止受震损坏。验收时认真查验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注册证号、有效期、标识是否清晰、有无附件、产品使用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做到票、账(记录)、货相符。六、验收合格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办理财务入库手续,并建设备档案和台账,同时由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科室的使用人员、维修人员
19、进行培训,并将售后联系方式告知使用科室和医学装备科。医学装备科验收人员要详细核对合同内容、设备清单与实物是否对应,使用科室要检查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对培训服务评价,完全合格后方可签字。七、供货公司或厂家提供的非该厂生产的附属设备,要与设备同时验证生产厂家资质、合格证、进口设备验证报关单、相关认证等文件。八、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科室应先学习调试标准、操作规程项目等后再验收签字。九、验收与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同时进行。十、通电试机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做好各类指标的测试记录。十一、特殊仪器的验收必要时可外请有关专家共同进行。十二、验收结果形成完整记录并妥善保存,以便查询。IV参考依据医疗卫生
20、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V附件无医学装备更新处置制度I目的为切实加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发挥医学装备的最大效能,特制订本制度。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医学装备使用科室。III制度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发挥设备的最大效能,依法依规更新处置医学装备。二、实行有效的医学装备更新制度,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医院医疗质量的重大举措。三、医学装备更新年限可根据其性能、耐用度、质量情况、使用频率等来确定。四、医学装备科负责对全院各科贵重医学装备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其购进、安装时间、使用时间、故障及维修情况,为装备的更新积累依据
21、。五、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更新:已经到或超过年限且无修复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结构陈旧、性能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装备;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易修复改装者;严重浪费能源,造成严重危害,因事故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的仪器和设备;由于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更新设备可给医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技术效益者。六、按照设备功能或性质,划分设备使用年限,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原则上不能报废(设备建议报废年限详见附件)。七、报废标准:计量不达标,严重影响安全性能造成公害,无法修复。超期使用,结构性能落后,精度太差,无法修复。原产品质量低劣,无配件。八、对于不能继续使
22、用的医疗设备,属固定资产的,使用科室应到医学装备科填报报废申请单”。报废申请单需有使用科室主任、医学装备科主任签字报院领导审批。九、报废单一式三份,一份由使用科室存根,一份存医学装备科,一份交财务科。十、申请报废的医学装备,由科室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对所报设备进行讨论鉴定。应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十一、对于已过期、无使用价值的医用耗材,由仓库管理员列出需报废耗材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上报财务科申请报废。十二、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和物资处理需与财务科、物价效能科、纪检监察室进行现场监督,并在报废审
23、批表上签名确认。医学装备科需存留一份进行归档。十三、对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已经不符合现有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如国家明文规定的影响医疗安全、存在设计缺陷或达不到医疗效果的医疗设备,除能与厂家索赔或厂家召回外,一律实行强制报废。IV参考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V附件各类医用设备建议报废年限附件:各类医用设备建议报废年限一、病床、推车、手术无影灯、手术床、婴儿暖箱、供氧设备、高压氧舱等使用年限10年。二、X光机、麻醉机、呼吸机、心电监护设备、A超、B超、M超、口腔设备、消毒设备、中医仪器设备、光学仪器及窥镜等使用年限6年。三、DR、彩超、实验室设备、CT、D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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