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docx
《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煤安监行管(2020)30号)、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新应急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煤矿实际,制定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适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煤矿以外自治区所有合法生产煤矿。新建
2、、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化)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标准化达标煤矿。第五条煤矿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标准化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 .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 .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 .标准化一级检查考核未
3、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4 .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销等级未满1年的;5 .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 .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 .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二级:煤矿标准化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 .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 .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 .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销等级未满半年的;4 .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4、”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三级:煤矿标准化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第六条煤矿标准化实行分级考核定级。申报标准化一级的煤矿,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初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申报标准化二级的煤矿,由地(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初审,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考核定级。申报标准化三级的煤矿,由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初审,地(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考核定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地(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申报标准化二级的煤矿进行考核定级。第七条标准化一级煤矿的考核定级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考核工作办法(试行)(矿安综(2022)26号)执行。标准
5、化一级煤矿初审和标准化二级、三级煤矿初审及考核定级,按本细则执行。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第八条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制定所属煤矿年度创建目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定期组织现场检查,严格考核兑现。煤矿要从理念目标和矿XX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等8个方面,建立与煤矿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标准化。第九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和现场作业标准,结合煤矿安全生产
6、状况,定期进行针对性和适宜性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完善。煤矿应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现场作业标准。第十条煤矿可以委托安全评价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第十一条自治区所有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大型煤矿力争达到一级,中型煤矿至少达到二级标准化等级。新建、改扩建煤矿通过验收,证照齐全,合法生产后30日内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申报,按本细则规定考核定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煤矿,自治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
7、整顿,限期达标。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第十二条煤矿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审查、公告的程序进行。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的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初审合格的煤矿标准化等级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不包括煤矿对现场考核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及应急管理部门对煤矿整改情况复核的时间)。煤矿和自治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审查、公告等各环节工作。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信息化方式开展考核定级等工作的,不予公告确认。(一)申报。煤矿对照管理体系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
8、矿标准化申报表,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向负责初审的应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初审部门)申报。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煤矿,自治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取消其申报标准化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煤矿整改完成后需重新申报,且1年内不得申报二级以上等级。(二)初审。初审部门收到煤矿申请后,应按规定及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煤矿整改到位后,将初审结果通过信息系统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应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考核定级部门)。(三)考核。考核定级部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合格后,成立检查考核组,对申报煤矿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治区 煤矿安全 生产 标准化 管理体系 考核 定级 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636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