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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集锦(14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一、技术交底的管理依据:施工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该工程技术文件的人员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二、技术交底的管理对象和范围:所有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相关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三、技术交底的控制标准:1、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始终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图。2、使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设计意图、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3、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四、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
2、:应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施工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1、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交底。2、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3、施工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的适宜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4、操作人员接受技术交底,真正达到技术交底的目的和效果。五、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1、接受工程任务时,通常,结合图纸会审进行。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做设计技术交底。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业主对
3、工程建设的要求。2、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作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组织结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3、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4、两个以上施工队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4、。5、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6、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六、技术交底的记录:1、作为履行交底制度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员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2、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一、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二、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展预检,按标准填写车辆修理检验单。三、车辆预检时,依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修理档案,通过检测
5、或测试、检查,确定根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四、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修理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五、调度人员将修理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一、基本情况(一)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情况1 .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次。2 .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正职领导主持召开次,委托分管领导召开次。(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情况1 .本单位(部门、行业)所管理企事业单位从业总人数人。2 .本行业管理部门、本单位与下属有关部门签约数,签约率%o与下
6、属企业签约数,签约率%o(三)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机构建设情况1 .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编制人,实际到位人。2 .依法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个,己配置个,配置率占%o(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1 .本部门、本行业所管理的企业数个;其中,高危企业数个。2 .培训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人;占应培训人数的%o3 .参加市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人;占应培训人数%o4 .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人;培训外来工、农民工人。(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1 .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次,出动检查人员人次。2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次,己排查出事故隐患处,已完成整改处。(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1
7、.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处,其中,列入本级重大事故隐患处,己完成整改处。2 .本部门、本单位列入自治区级重大事故隐患处,己完成整治处;列入市级重大隐患处;己完成整改处,整改率%o3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隐患处,己完成整改处。其中列入市级重大隐患处,已完成整改处,整改率%o4 .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个,未达条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个;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点个,己取缔个。(七)危险源普查情况1 .本年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次,本部门(行业)重大危险源处;己落实监控措施的处。其中特种设备处,已落实监控设施处。2 .己登记建档的有危险源企业个,共处。其中有特种设备的企业个,共处。3 .本部门、本
8、行业所管辖有家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企业家;排查出事故隐患处,已整改处,整改率%o(八)安全投入情况1 .本年度投入安全专项经费元;投入项目个;实际完成投资元。2 .本部门、本行业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专户的企业个,占应设置账户并提取安全费用企业的%o(九)综合监督管理情况1 .本部门、本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个,己报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审查设计项目个,己报竣工验收的项目个。2 .本部门、本行业高危建设项目个,己报请设计审查个;己报峻工验收项目个。其中,列出安全设施经费专篇的项目个。3 .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预评价项目个;占应预评项目%o4 .完成专项安全评价项目个;占应评价的吼5 .
9、本部门、本行业应申请安全许可证企业个;实际己申请个,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个。6 .本部门、本行业应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个,己交纳的个,占应交纳企业的%o7 .本部门、本行业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企业个。(+)应急救援工作情况1 .本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个;己组织演练预案个;己向市安委会备案的个。2 .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个,己建立的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人,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个。(十一)伤亡事故发生情况1 .各类伤亡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结案率%o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结案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
1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起。2 .工矿企业事故起,死亡人,重伤人,结案率%,与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伤亡事故起,死亡人,伤人,结案率%(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算)。3 .道路交通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结案率%,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起,死亡人,结案率%;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起,死亡人,结案率%o与控制指标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人,死亡人数减少(增加)人,万台车死亡率;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百万车公里死亡率;公交行业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死亡事故率。4 .非煤矿山事故起,死亡人,重伤人。5 .瞒报、迟报、漏报事故起,
11、死亡人,受伤人;属于非法生产、经营或运输的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主要内容为(可另附页):1 .本部门(行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况。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3,伤亡事故发生数及与同期对比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4 .本部门(行业)前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及工作经验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5 .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
12、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
13、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一、安全组织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
14、等。二、安全责任制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三、安全生产教育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规章制度木粉尘、噪音、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质为主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木材加工行业并存的状态,给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巨大
15、威胁,严重影响了职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因此,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工作至关重要。本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23号)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度为依据,切实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防护,做好以下防护措施:1、本单位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睛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及处罚等管理制度。2、本单位优先选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个体防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
16、术、工艺、材料、设备,提高木材加工制造行业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水平,提升职工个体防护能力。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二、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规章制度(一)分类防治存在于木材加工制造作业场所的主要职业危害:1、木粉尘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粉尘主要来源于木材机械加工,尤其是锯切、刨铳和镂铳加工,机械和手工抛光。主要的防尘措施有:除尘设施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车间内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
17、浓度,应将木粉尘(SiO210%以下)的浓度控制在8mg以下;加料、卸料、包装等过程不得发生泄漏;督促所有接触粉尘的操作人员配戴防尘面具或口罩。2、噪音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中使用的木工平刨、木工压刨和带锯机等各种木工机械的噪声值都高达90分贝以上。刨花板企业中使用的削片机、刨片机、裁边机和砂磨机的噪声值高达100分贝以上,远远高于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的85分贝(八)限值。主要的防护措施有:加强个人防护,如戴护耳器等防护用品;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应控制在85分贝的卫生限值以3下;定期检测作业场所噪声,了解噪声分级;因作业场所范围较大,不易采用隔音装置防护,故采用耳塞进行
18、有效的个人防护,以防止噪声性耳聋的发生。(二)排查存在于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各类事故隐患1、做好消防安全工作。(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5,且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锅炉和作业区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2)严禁在生产场所吸烟。在生产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鸨灯等高温照明器;(3)生产场所及库房(含室外库房)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消防通道。生产场所应装设防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对设备、管
19、线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2、做设备安全工作。(1)机械设备安全。危险设备主体及转动件应采用防护罩、防护屏、挡板等固定、半固定防护装置,进、出料口等人机接触部位应采用连锁、半连锁装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2)电器设备安全。建立和健全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筑结构、配电器装置及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电气规程,严防电器事故的发生;(3)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对锅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运行中做到“三不超”,即:不超负荷、不超压、不超温。“三稳定”,即:汽压稳定、汽温稳定、水位稳定。保证其参数在规定范围内运行,防止锅炉爆炸等事故的发生。3、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
20、理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职工无证上岗、“三违”现象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三、切实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的制度保障措施木材加工制造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还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建立健全以下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
21、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三同时”审查备案及职业健康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评价制度。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木材加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
22、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4、建立、健全培训教育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电工、电焊工、锅
23、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国家规定的证书后方可上岗;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1目的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3引用文件(无)4术语与定义(无)5职责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
24、保专款专用。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6具体内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
25、的奖励。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
26、专户,不得挪作它用。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
27、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
28、并负责进行考核。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9、对违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
29、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助解决。(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
30、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
31、经验。(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2、职能部
32、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胜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
33、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4、凡在企业的安
34、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合理化建议的。5、防止和避免丁重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6、对有违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8、玩忽职守、违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Ih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13、对各级
35、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81 .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
36、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2 .各车间防火要求(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IoOO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
37、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o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
38、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o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
39、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棒、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公
40、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以责论处和奖惩分明”原贝L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子)公司、发电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从事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各分(子)公司和发电企业。电力设备制造(工程)类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表彰第五条集团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生
41、产目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第六条各类先进评选条件(一)分(子)公司评选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本区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供热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其他各类事故,未发生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2 .按照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要求,对所管理企业进行工作指导,安全管理有创新、成绩突出。3 .未受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通报批评。(二)发电企业评选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本企业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供热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其他各类事故,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
42、事件。2 .未受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集团公司及主管分(子)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通报批评。3 .当年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次数不超过公司系统平均数。(三)个人评选条件。先进个人评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基层生产一线的员工和管理人员。1 .所在单位未发生事故,未发生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2 .个人在3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不安全事件,无违章记录。3 .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起到表率作用。4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创新并取得实效,或在安全生产中避免了事故发生、多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第七条表彰名额(一)先进分(子)公司
43、数量按照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数量的25%左右确定。(二)先进发电企业数量以分(子)公司为单位,以所管理发电企业数量为基数,确定表彰名额如下表:分(子)公司管理企业数量5家及以下6-10家11T5家16家及以上表彰名额最多1名2名3名按照递进原则,发电企业数量每增加5家,表彰名额增加1名(三)先进个人数量每家发电企业原则上确定1名先进个人。对个别装机容量大、安全生产管理较为突出的发电企业可再增加1名。对一些装机容量小的水电、风电等发电企业,按照每单位少于1人、分区域统筹的原则确定。第八条安全生产先进评选实行逐级申报。先进发电企业、先进个人评选采取基层单位申报,分(子)公司推荐上报(当年12月
44、15日前),集团公司统一评选的方式进行(申报表见附表1-3)o第九条集团公司对实现长周期连续安全记录、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发电企业,视情况进行专项奖励。第十条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表彰文件,各单位自行制定奖励标准予以奖励。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健全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机制,设立安全生产单项奖励,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做到专款专用。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发生事故,有关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于由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所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
45、第十三条对事故责任单位依照以下规定扣罚:(一)人身伤亡事故1 .发生一般人身重伤事故,处以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3人以上重伤事故,按照人身死亡事故规定扣罚。2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处以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 .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扣罚。(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供热事故等1 .发生内部统计事故,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 .发生一般事故,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 .发生较大事故,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4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46、扣罚。(三)其他类事故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参照上述条款执行。(四)对隐瞒事故的责任单位,按照相应事故等级加倍扣罚。第十四条发生一般人身重伤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四)对有关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五)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六)一年内发生2次人身重伤事故或一次发生3人以上人身重伤事故,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警告至记过处分。第十五条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主要责任者解
47、除劳动合同。(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解除劳动合同。(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五)对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第十六条同一单位一年内发生2次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对主要、次要责任者按照上述条款执行外,对有关负责人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二)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三)对分(子)公司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处分;对分(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第十七条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1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五)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六)对分(子)公司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对分(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第十八条发生人员责任的内部统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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