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docx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序号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1违法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宣布证书无效,
2、责令收回或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1-3年。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2中等学校或者其他中等教育机构未通过验收而使用,或者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处罚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学校未通过验收而使用,或者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
3、改正。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对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2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较大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对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4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对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罚款。3中等学校或者其他中等教育机构未履行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处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学校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教育、管理职责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政府举办学校的校长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警
4、告,责令限期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办。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责令停办;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学校的校长和其他直接贲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再从事学校管理事务。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从业限制(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再从事学校管理事务)。4中等学校或者其他中等教育机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对教育教学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情况。有关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学校实舱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学
5、生年龄特征,在每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储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理。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在学校区域内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速筑物、湖泊水塘、易发生碰撞和滑倒的场所以及校内施工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警示围栏。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及水源地的监控和保护。第三十七条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和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确需使用炉火采暖的,应当设专人负责,定时
6、进行巡查。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在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安装自动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备。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贲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对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较大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对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4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对学校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千
7、元罚款。5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绐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情节较重,造成较大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三
8、倍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6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及省直部门管理的中等专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
9、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三)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四)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的;(五)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情节校轻,危害后果较小。责令限期改正,警告。情节较重,造成较大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7擅自设立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及省直部门管理的中等专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
10、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取缔或者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取缔,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造成较大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取缔,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4-7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取缔,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8-10万元罚款。8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及省直部门管理的中等专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
11、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招生,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审批机关撤销筹备设立批准书。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责令停止招生,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造成较大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责令停止招生,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5-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拒不停止招生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撤销筹备设立批准书。9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齐齐哈尔市 教育局 行政处罚 裁量 基准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625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