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
《《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8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粤民宗规(2023)1号)广州市民族宗教局,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为规范本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事务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修订了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经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核,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执行
2、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政策法规处反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2023年10月24日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及受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适用本
3、规定。各地宗教事务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细化标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依据相关规定,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对违法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的权限。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定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进行,并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公正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
4、素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三)公开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依据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应当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应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同时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五条参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情形:(一)违法行为人违法时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
5、失等;(二)当事人是否纠正违法行为,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三)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包括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持续或连续的时间、方法或手段的恶劣程度、危害对象等;(四)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发生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有上述第(一)项情形的,应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有第(二)项情形的,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6、;有第(三)项情形的,应予以告诫,并登记违法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上述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八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四)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五)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宣扬、支持
7、、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尚未构成犯罪的;(二)经宗教事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责令停止、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三)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四)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五)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六)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七)妨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情形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8、一)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的,应当在法定可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选择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二)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的,应当在法定行政处罚的处罚种类以下或者法定处罚幅度的下一个幅度内进行处罚;(三)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的,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选择较重的处罚种类或者选择较高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第十一条当事人既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又有从重处罚情节,应当综合裁量后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但违法行为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一般不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各级宗教事务
9、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和记录可能影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证据。第十三条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依法告知认定裁量情节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并为其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或者从重处罚。第十四条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按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由法制机构或从事法制工作的部门进行审核。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应当予以记录,并立卷归档。第十五条各
10、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理由及最终选择的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作出说明:(一)经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当面作出口头说明,并据实记录在案,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二)经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收入行政处罚案卷。第十六条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指导、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实务培训。第十七条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查,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主动纠正。上级宗教事务部门应
11、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主要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式,对下级宗教事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有权责令纠正并予以通报,并视情建议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十八条本规定及标准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粤民宗规(2019)1号)同时废止。附件: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
12、准附件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违法行为基本编码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及幅度违法程度处罚裁量情节处罚裁量标准实施主体1宗教团4402050090001.宗教吊销登记无违法活动吊销登记地级体、宗事务条证书或者尚不构成证书或者以上教院校例第四设立许犯罪,但设立许市宗或者宗条第三可。情节严可。教事教活动款、第四重,拒不务部场所宣款:任何接受整门,扬、支组织或者顿。县级持、资个人不得宗教助宗教利用宗教事务极端主进行危害部义,或国家安门者利用全、破坏宗教进社会秩行危害序、损害国家安公民身体全、公健康、妨共安碍国家教全,破育制度,坏民族以及其他团结、损害国家分裂国利益、社家和恐会公共利怖活益和公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 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广东省 宗教事务 部门 行政处罚 自由 裁量 适用 规定 基准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625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