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docx
《《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体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建设工程。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
2、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住建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以及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建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及事故处理。第五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和便民利民原则。住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事项、办理要件、办理流程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第六条市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
3、在建筑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和非房建市政类专业建设工程领域,从事建设工程管理、设计、监理、施工、审图、消防设施检测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可以参照建立专家库。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第八条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应当采用信息化技术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
4、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第九条非房建市政类专业建设工程,省住建厅可以会同省交通运输、水利、电力、能源、铁路等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建立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制定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第二章有关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第十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第十一条建设单
5、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三)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监督相关单位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四)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五)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资料;(六)依法应当经消防
6、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依法应当经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七)依法应当经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经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并承担下列责任:(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二)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
7、确认。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并承担下列责任:(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二)建立消防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工序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三)落实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建设工程所需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四)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
8、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建立并落实消防工程质量监理责任制度;(二)发现不符合设计图纸、规范、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责任方改正;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三)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使用安装前,按规定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四)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和施工质量签章确认。第十五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 建设 工程 消防 设计 审查 验收 管理 暂行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625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