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机构财务与会计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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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担保机构财务与会计管理,2011、07 内蒙古,2,主要内容一、担保机构最新财务与会计管理及其配套制度二、担保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与内控制度建设三、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与可持续经营四、担保机构主要资产的管理五、担保机构的税收管理六、担保机构收入、费用、利润及分配的管理七、担保机构或有负债与或有资产的管理八、担保机构典型业务的财务处理九、担保机构的核算流程与财务报告十、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3,一、担保机构最新财务与会计管理及其配套制度,(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第八款: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何种会计标准?答: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有关保险公司财务报
2、表格式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7号)。,4,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等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解释发布前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未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5,1、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内容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准则为骨干 一般业务准则为主线 兼顾特殊行业业务准则 突出披露和报表,6,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分为6大类:一般业务准则;
3、金融工具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业务准则;报表调整业务准则;报表编制和披漏业务准则;新旧准则衔接准则。,7,2、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引入公允价值法 资产四分法 货币资产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 持有到期 贷款和应收款 投资 防止操纵利润:减值准备不得转回,8,3、保险合同相关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一、保险混合合同分拆 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三、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 四、新旧衔接,9,(二)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具备基本资质: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连续聘用
4、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年。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承担同一金融企业审计业务不超过5年。,10,(三)融资性担保公司暂行办法及其配套制度1、经营许可制度 设立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查批准。货币出资。,11,2、业务范围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12,第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
5、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13,第二十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14,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
6、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15,3、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担保额第二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16,5、担保余额第二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6、投资第二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
7、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其他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以及委托贷款。,17,7、准备金的提取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8、审计和信息报送 第三十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
8、运用情况、担保业务总体情况等信息告知相关债权人。,18,第三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融资性担保公司向监管机构提交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季度向监管部门报告资本金的运用情况。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适时提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要求。第四十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监管部门。,19,(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1130号 一、统一思想认
9、识,明确目标定位(一)重点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能力。(二)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快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体系、法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扶持政策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20,二、推动行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三)要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三、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外部环境(六)重点扶持经营管理较好、风险管控水平较高、有一定影响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七)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各项财税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扶持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八)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抵(质)押相关制度,研究建立融资担保抵(质)押登记公示和查询平台;为担保债权的保护和追偿提
10、供必要支持,维护融资性担保机构合法权益。,21,四、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科学监管(九)加强对政府出资设立或控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防止融资性担保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22,(五)、财政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72号)1、财政支持的方式第五条担保资金采取以下几种支持方式:(一)业务补助,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2%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二)保费补助,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
11、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23,(三)资本金投入,鼓励担保机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强业务能力。特殊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新增出资额的30%给予注资支持。(四)其他。用于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的其他支持方式。第六条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但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除特殊情况外
12、,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24,2、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二)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下同)担保业务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额在3亿元以上。,25,(四)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五)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
13、的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3%。(六)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八)其他。第八条申请担保资金的再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二)以担保机构为主要服务对象,经营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26,(三)再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新增单笔再担保金额1500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再担保金额1500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
14、务额在20亿元以上。(四)当年新增再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5倍以上。(五)平均年再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六)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七)其他。,27,3、财务处理 第十七条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收到担保资金后,应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进行财务处理。,28,二、担保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与内控制度建设,1、担保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三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
15、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29,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版萨奥法案 内部控制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全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证资产安全;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30,3、内部控制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31,4、内部控制的要素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32,5、担保机构内控体系构架,权责制衡与激励子系统 信用风险评价子系统 担保后管理子系统 代偿损失保证子系统 绩效评价子系统,33,34
16、,35,6、担保财务内控制度授权审批制度;不相容部门与不相容职务相互制衡分离制度;资产保管与盘点制度;银行存款的定期核对制度;票据保管和使用制度;文件记录与保管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36,三、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与可持续经营,1、金融企业风险链:财务风险-金融风险-财政风险-社会风险.担保机构财务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识别风险;计量风险;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37,2、主要财务风险包括:资本风险支付风险资产质量利率、汇率关联交易委托业务受托业务担保表外业务分支机构,38,3、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放大倍数 规则第十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
17、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证券: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小于100%;信托:对同一借款人及关系人的授信及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自身资本净额的10%;对全部关系人的授信及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自身资本净额的50%。金融租赁: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0%;资本总额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总额的10%。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固定资产与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0%,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0%;,39,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
18、资产的10倍。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40,资本净额/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8%核心资本4%资本净额=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减项 核心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附属资本=呆帐准备+坏帐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扣减项主要包括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投资、呆帐损失尚未冲销部分等。表内资产按风险大小具体划分为6级权数:0%,10%,20%,50%,70%,100%表外资产信用
19、转化系数分为4级:0%,20%,50%,100%,41,42,4、支付能力风险 规则第十一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保险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管部门指定的银行,除清算时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证券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担保公司:第二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其他投资
20、: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以及委托贷款。,43,暂行办法未要求(原、担保按注册资本的1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除清算时清偿债务外,不得挪作他用。)金融租赁对同一承租人的租赁加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5%;对承租人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租赁合同金额的60%;租赁资产比例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财务公司交存存款准备金。5、资产质量与风险准备规则第十一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并逐步实现动态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4,第三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
21、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原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字200177号)“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担保机构应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5,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的条件:担保损失得到补偿。企业自补与政府补偿结合。收入确认与风险不同步,要求预提。担保赔偿准备: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用于担
22、保赔付。担保赔偿准备应收代偿款 担保赔偿准备超过责任余额的10%时差额提取,46,未到期责任准备 担保收入的50%提取,提新转旧,用于收入备抵。一般风险准备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用于弥补亏损,不得分配转赠。,47,“担保赔偿准备”和“未到期责任准备”的区别,48,6、政府的风险补偿 担保的准公共品特点。限额补贴、限率补贴。财政补贴的形式:业务补助 保费补助 资本投入 其他,49,四、担保机构主要资产的管理,1、现金和存出保证金。充足性、控制流动性风险,短期代偿能力的象征。保证金包括政府监管保证金和银行保证金各类存款、易变现的有价证券,可适当用于极易变现、低风险的短期投资,以提高资金收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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