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税收征管法.ppt
《修改后的税收征管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修改后的税收征管法.ppt(6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企业办税员培训,考试涉及的主要内容,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税务登记的管理账簿、凭证的设置与管理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的管理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义务与法律责任,流转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税务登记的管理账簿凭证的设置和管理发票管理(p15)纳税申报的管理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义务与法律责任,第一章 税务登记管理,一、税务登记的概念、范围与种类1、税务登记的概念2、税务登记的范围 注意企业设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场所3、税务登记的种类,税务登记的种类,1、开业税务登记(注意时限要求)2、变更税务登记(注意适用范围和时限要求)3、注销税务登记(注意适用
2、范围和时限要求)4、停业复业税务等你(注意适用范围)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注意管理证明的有效期)6、非生产经营的税务登记7、扣缴税务登记(注意时限要求),第一章 税务登记管理,二、税务登记的程序(了解)1、税务登记的内容2、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3、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第一章 税务登记管理,三、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管理1、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2、税务登记证的用途3、凭证办理银行账户4、税务登记证的审验5、税务登记证的保管使用,第二章 账簿、凭证的设置与管理,一、账簿设置的范围二、账簿设置的要求1、账簿设置的时间要求(重点)2、账簿设置的种类3、电子账簿的法律地位三、会计帐簿的登记、对账和结帐(了
3、解),第二章 账簿、凭证的设置与管理,四、会计凭证的种类五、财务会计制度的备案 注意备案时间六、会计与税收制度的协调,第四章 纳税申报的管理,一、纳税申报的对象二、纳税申报的时限1、各税种的申报时限2、申报时限的顺延3、延期办理纳税申报三、纳税申报的方式四、纳税申报的要求五、纳税申报资料的保管六、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延期申报,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延期申报,但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期限内办理。延期申报时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内按照
4、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第五章 纳税人的权利,一、纳税人的平等权1、知情权 一、知情权 2、要求保密权3、享受陈述、申辩权4、要求举行听证权(注意听证的适用条件)5、申请回避权6、委托税务代理权7、控告、检举权,第五章 纳税人的权利,二、纳税人的税收业务权1、延期申报权2、延期纳税权3、申请减税和免税权4、要求退还多交税款权5、索取凭证权6、拒绝权(见p39),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平等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收业务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收法律救济权,延期缴纳税款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
5、包括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支付工资、社会保险后不足缴纳税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纳税,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应当注意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延期;纳税人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在批准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税款的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退税当天的活期存款利率算),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第五章 纳税人的权利,三、行政法律救济权1、行政法律救济
6、简介2、申请行政复议3、提起行政诉讼4、申请税务行政赔偿权,税务行政复议,(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二)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三)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四)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五)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六)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七)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做出维持、变更、撤消等决定的活动。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1.以当事人不服
7、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2.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3.税务行政复议的审理一般由原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4.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相衔接。,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相衔接,对于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可以起诉;对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措施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务
8、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做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单方面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1.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2.税务机关做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3.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5.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6.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7.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等不作为行为8.税务机关做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9.税务机关做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10.税务机关做
9、出的其它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另外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所依据的规定,(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它部门的规定;(2)其它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3)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4)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但部、委一级的规章不得提请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原则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对省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省级国家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2.对省以下各级地方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
10、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3.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裁决为终局裁决。4.对上述机构以外的其它机关、组织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以下规定办理申请复议。(1)对税务机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2)对扣缴义务人做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向主管该扣
11、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做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3)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税务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4)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为方便纳税人,按复议法有关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复议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进行转送。,税务行
12、政复议的申请,1.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在申请复议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以外的其它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3.申请人在得知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4.申请人向复议机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修改 税收 征管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5498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