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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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废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73-2341GNZSFWGK2578项目名称: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
2、):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获取。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投标人将备
4、份投标文件于2023年9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也可以在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送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联系方式:,未按时送达的自行承担风险。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
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1)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2)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C1ubane-biding?utm
6、=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及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7、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聚焦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工业型城市、数字经济型城市和生态良好型城市等4大城市类型创新模式,结合舟山市实际开展减污降碳增效协同增效基础分析,总结己有经验,挖掘减污降碳增效协同增效亮点,查找差距与不足,明确总体目标,谋划管控思路、任务措施,编制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建设研究报告,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舟山市高水平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提供技术服务。1、舟山市减污降碳现状分析和问题剖析:梳理舟山市温室气体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源类型,分析排放现状及变化趋势,剖
8、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分析历年污染物减排目标、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及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对照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指数,与省内先进地市对标对表,系统评估舟山市优势指数和短板指数。2、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研究框架和重点:系统分析舟山市减污减碳协同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识别主要制约因素,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课划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阶段目标指标体系,制定合理可行的减污降碳路径和对策,创新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中的先导作用。3、研究提出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建设路径,积极推动技术突破、管理优化、制度创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
9、的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典型模式,助力舟山市实现气候、环境、经济效益多赢,编制形成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建设研究报告定稿。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2、项目建设完成,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四、其他1、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3采购
10、内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详见采购需求)4最高限价500000元5工期要求详见采购需求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9投标报价与相关费用1 .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切费用。合同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 .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费用。3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4 .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为:根据项目中标价进行计算,100万元以
11、下部分按1.2%计算,最低收费6000元。支付方式及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名称:10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1开标地点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
12、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投标人将备份投标文件于2023年9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也可以在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送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联系方式:),未按时送达的自行承担风险。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
13、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4 .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当发生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09:00(北京时间)1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14、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一、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
15、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
16、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投标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
17、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舟山市生态环境局。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 .“中标人”系指经评审小组评定,且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投标人。5 .“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6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7 .“服务”
18、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数据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8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9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快递、电报等。(三)采购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最高限价500000元,超过作投标无效处理。(五)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七)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八)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3年9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
19、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一次性书面质疑;采购人将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 .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0、(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21、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九)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
22、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贷政策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5 .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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