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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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培训,安邦保险集团合规部,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集团下发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动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2,3,非法集资的概念及特征,非法集资的概念,4,广义概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狭义概念: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它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物、实物或其它方式向出资人还
2、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非法集资的概念及特征,非法集资的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5,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
3、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种类,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
4、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6,7,非法集资的危害,破坏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威胁公众个人的资金安全,影响社会稳定,8,刑事责任后果,行政法律后果,民事法律后果,法院是否受理?非法集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利润不支持,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取缔、清退、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等。,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9,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
5、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
6、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中对应的具体处罚,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 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 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
7、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法2011262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 销售的通知。,10,1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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