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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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监察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一、环境问题与环境监察1.环境问题:是指在人类活动或自然因素的干扰下引起环境质量下降或环境系统的结构损毁,从而对人类及其他生物的生存与发展造成影响和破坏的问题。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2.环境监察广义:是指专门的执法机构对任何组织和个人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执法行为,监察手段可以是法制的、经济的和行政的。狭义:是指专门的执法机构对辖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处置,并参与处理的执法行为,属微观的环境管理。3.环境监察的类型及特点,(1)类型按时间:事前监
2、察、事中监察和事后监察;按活动范围:一般监察和重点监察;按环境监察的目的:守法监察与执法监察。(2)特点1.委托性:是指环境监察机构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受其委托在本辖区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工作。2.直接性:现场执法,直接面对。3.强制性:执法权。4.及时性:及时、准确、快速、高效。5.公正性二、环境监察工作的组织1.环境监察机构和工作职责,2.环境监察的主要任务 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3.环境监察的标准依据 分为三类: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
3、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国家环境标准发布后,相应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自行废止。三、环境监察人员1.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熟悉环境监察业务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县级以上监察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两年以上。环境监察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取得合格证书的各级环境监察人员每3-5年进行一次轮训。,2.环境监察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4、调查取证、约见有关人员、制止违章和破坏行为、依法当场处罚。(2)义务:按规定执行有关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并保守业务和技术秘密。3.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并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热爱环境监察工作。(2)遵守社会公德,秉公执法,不收受礼品,不参与营销活动及娱乐活动等。(3)现场监察须遵守环境监察工作程序。(4)收排污费时,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政策、规定和标准。处理纠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四、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1.环境行政执法程序 管辖;受理;调查取证;复核与决定;申诉、复议与裁决;执行。2.环境监察工作程序,思考题:1.什么是环境问题?当前的主要环境问题
5、有哪些?2.什么是环境监察?它有什么特点?3.环境监察的类型有哪些?4.环境监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5.环境监察的标准依据是什么?6.环境监察人员应遵循哪些行为规范?,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及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一、环境保护法的作用 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利于对环境保护实行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2.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制观念。3.有利于维护我国环境权益。4.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二、环境保护法体系的构成1.环境保护法
6、律的构成 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立法程序进行制定,通过并颁布的法律。2.环境保护法规的构成 包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法、决定,是环境保护法律的具体化。法律效力不及法律,但实用性和操作性强。分为:国家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如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湖南省颁布的湖南省湘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3.环境保护行政规章 包括部门行政规章(如原料废物分类目录)和地方行政规章(如河北省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4.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司法解释 在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下,按立法法、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环境保护法规
7、解释管理办法等规定,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地方省级人大或省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做出解释。,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1.“三同时”制度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作用:(1)从国家的技术政策方面对新建项目提出了新的要求和限制,以减少重复建设、杜绝新污染的产生,贯彻“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政策。(2)对可开发建设的项目提出了超前的污染预防对策和措施,强化了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3)促进了国家科学技术、监测技术、预测技术的发展。(4)为开展区域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创造了条件。,3.排污收费制度“谁污染,谁治理”,以
8、经济手段保护环境。4.限期治理污染制度 污染限期治理是指对特定的区域内的重点环境问题采取的限定治理时间、治理内容和治理效果的强制性措施。5.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6.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1)排污申报登记;(2)分配排污量;(3)发放许可证;(4)发证后的监督管理。7.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8.污染集中控制制度,四、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三种: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和环境刑事法律责任。1.环境行政法律责任(1)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
9、法律责任。追究环境行政责任的事件包括:行为有违法性;行为有危害结果;行为人有主观过错。环境行政责任形式: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民事责任:是指环境保护法律关系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而侵害了他人正当的环境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构成条件:行为的违法性;行为损害的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三条件缺一不可。(2)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危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3.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法律或有关刑事法律而严重污染或破坏环境,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1)构成要件 环境犯罪的主体;环境
10、犯罪的客体;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环境犯罪的客观方面。(2)形式 人身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财产罚:罚金;没收财产。一般情况下,人身罚与财产罚并处,对于法人构成环境犯罪的,能够适用的只有罚金。,思考题:1.简述环境保护法的作用。2.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构成。3.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有哪些?4.什么是环境法律责任?分为哪几种法律责任?5.什么是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形式有哪几种?6.什么是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形式有哪几种?7.什么是环境刑事法律责任?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形式有哪几种?,污染源监督管理,一、污染源监察1.污染源:是指排放
11、污染物的源头,即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2.污染源分类:根据污染物产生途径:人为污染源和天然污染源。人为污染源按人类活动方式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3.污染源的识别 类型:全国性、流域性、地区性、城市和企业。调查内容:排污方式和排放规律;污染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主要污染物的跟踪分析;污染物流失原因分析等。,4.污染源监察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污染源监察实质: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通过监察,发现违法、违章行为,采取排污收费、罚款、限期治理、关停整改等措施,督促排污单位防治污染,达标排放,从而达到保护环境
12、的目的。主要内容:(1)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情况、运转情况及处理效果;(3)监控装置使用情况;(4)排污口排放污染物情况。,二、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一)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1.污染源调查2.排污申报登记3.环境保护档案材料4.建立污染源数据库5.绘制污染源分布图(二)污染源现场监察1.制定现场监察计划2.污染源现场监察主要包括:工况调查;现场取证;视情处理;定期复查;总结归档。3.污染源监察的形式,主要包括:定期检查;定期巡查(重点污染源巡查、一般污染源巡视、废物倾倒巡查、重点保护区巡视、定点观察);不定期检查(临时性检查、污染源执法检查、污染源监视、联合执法检查)
13、。三、污染源监察的作用 1.通过监察促进环境保护制度的贯彻落实;2.促进污染源单位加强环境管理;3.促进排污收费制度的落实;4.促进污染治理、企业升级、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5.促进企业实施污染预防战略。,四、污染源现场监察的方法1.水污染源现场监察排水量的复核(通过给水计量装置按排放系数计算);水质检查;用水工艺和设备检查;检查是否向水体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排水分流检查;废水处理检查;废水重复利用情况检查。,2.大气污染现场监察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一般可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燃料废气污染源的监察 检查设备;运行检查;查炉灰与炉渣;查二氧化硫的控制。工业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的监察 检查向
14、大气排放有毒气体的废气是否达标;检查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等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检查屠宰、制革、橡胶等生产向大气排放恶臭的治理情况;检查运输、贮存等散发有毒有害和粉尘物质的活动是否密闭;是否设置防尘、集尘装置,及其运转情况。,3.固体废物现场监察查固体废物的来源;查固体废物的存放;查固体废物的利用;查危险固体废物。4.噪声污染源监察产生噪声的设备检查;噪声控制设备使用检查;交通噪声的检查。,5.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察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检查;施工过程的垃圾处理;施工噪声检查;沥青熔融控制检查;环境恢复监督。6.乡镇、小型工业企业环境监察健全乡镇企业环境监察机构;严格控制新的
15、污染源;监督检查污染转嫁行为。7.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监察 守法检查;落实服务业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检查。,五、污染物排放口的监察管理(一)排放口规范化整治(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1.污水排放口;2.废气排放口;3.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的整治;4.固定噪声排放源的整治;5.排放口立标要求;6.排放口建档要求;7.管理要求;8.法则。,六、生态环境监察 定义:是对生物与环境间相互关系状况按一定的标准进行的检查。1.生态环境监察的特点 现场监察和处理为主;立足监督,各负其责;依法“借权”,联合执法。2.生态环境监察的程序 制定现场监察计划;确定工作方案,做好监察各项准备工作;生态破坏与生态环境
16、污染状况现场调查;生态破坏的影响方式,造成人为生态破坏的主要行业、项目、行为;生态环境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与确证;视情处理;总结归档;定期复查;3.生态环境监察的重点 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监察;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监察;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环境监察。,污染源监测技术方法,一、工业废水监测项目的选择和采样方法 1.水污染监测的目的和要求 水污染监测包括工业企业排污监测、“三同时”审查验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的回顾性评价监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监测和污染事故监测五个方面。(1)水污染监测的目的 通过监测来检查污染源排放的有害污染物是否符合现行排放标准和国家对某些有害
17、污染物排放的特殊规定,检查和评价污染处理设施和净化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情况、污染防治措施的效果,为征收排污费和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依据。,(2)污染源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情况变化进行污染源监测;监测技术方法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2.水污染源监测项目的选择 监测项目依据水体功能和污染物的类型而定;如美国环境保护局在“清洁水法”中规定了129种优先监测污染物。开展污染源监测时应做到定点、定时、定方法。,3.水污染源监测项目的采样方法(1)采样点确定与管理 根据排污单位的生产状况及排水管网设置情况,由环境监测站会同排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环保机构共同确定;采样点设置必须能够满足污水测流和自动监测要求。采
18、样点必须设置明显标志,采样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2)采样频次确定 大于(或等于)24h过程监测的采样频次为2h一次;小于24h过程监测的采样频次为每小时一次。均需同步测量流量。,采样时应采集含悬浮物的均匀水样;氰化物和Pb、Cd、Hg、As、Cr()采样,应避开水表面进行;含油废水样品,应分别单独定容采样,其中油进行全量转移测定。(3)流量测量 方法:流速仪法;堰槽法;容器法;浮标法;压差法。仪器:超声波式、电容式、浮子式或潜水电磁式污水流量计测量污水流量,流量计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二、工业废气监测项目的选择和采样方法 1.工业大气污染源监测的目的和要求 大气污染源包括:固定污染源(
19、如烟道等)和流动污染源(如汽车等)。(1)目的:检查污染源排放废气中的有害物质是否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评价净化装置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的效果,为排污收费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依据。(2)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的规定进行。,2.大气污染源监测项目的选择 大气污染源重点是指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项目选择,可根据不同地区工业生产外排污染物选择其有代表性的进行监测。如,钢铁厂可选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炼铝厂可选择氟化物、一氧化碳等。3.大气污染源监测项目的采样方法(1)工业废气采样方法 三年以内工
20、业锅炉,满负荷运行;三年以上,85%负荷。工业窑炉的测试在满负荷下进行。采样点数目及位置,按照GB/T16157-1996执行。一般设在管道气流平稳段,优先考虑垂直管道。,(2)烟尘黑度监测 暂时普遍采用的林格曼烟气浓度图与烟尘望远镜照相测定。对连续燃烧的锅炉、工业窑炉的观测累计时间不少于1小时,间断燃烧的炉、窑观测累计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三、环境噪声监测方法1.噪声污染监测的目的、要求和测量方法 噪声监测包括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和机动车辆噪声的监测。(1)目的和要求 目的:了解各类声源的污染程度和范围,准确地掌握噪声污染现状,分析其变化趋势和规
21、律,为噪声管理、治理和科学研究提供系统的监测资料。要求:按照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和GB12524-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2)测量方法 仪器:精密声级计、普通声级计。表示:A声级和等效声级。2.工业企业噪声测量(1)监测点选择 测量外环境噪声,应在工业企业边界线一米外进行,根据初测结果声级每涨落3dB布置一个测点。如边界模糊,以城建部门划定的建筑红线为准。如与居民住宅眦邻时,应取该室内中心点的测量数据为准。如边界设有围墙、房屋等建筑物时,应避免建筑物的屏障作用对测量的影响。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
22、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为非稳态噪声。,(2)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应根据相关标准(如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定期校验。测量前后灵敏度差不大于10dB,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3)测量条件 测量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两部分。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超过5.5m/s停止测量。传声器垂直于边界线距离地面1.2m以上噪声敏感处,若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小于10dB,须进行修正。,(4)读数方法 声级计采样,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稳态噪声测量
23、1min的等效声级;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 建筑施工场地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边界是指由政府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1)测点的确定 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可同时有几个测点。(2)测量条件 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测量期间,各施工机械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可手持也可固定三脚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界线敏感处,如有围墙,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高度,但在报
24、告中要注明。,(3)测量报告内容 建筑施工场地及边界线示意图;敏感建筑物的方位、距离及相应边界线处测点;计算各测点的等效连续声级。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城市环境噪声监测包括: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交通噪声。(1)布点 在每两个交通路口之间的交通线上选择一个测点,测点设在马路边的人行道上,离马路20 cm处。,(2)测量 在无雨、无雪的天气进行;在白天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测量;每隔5s记一个瞬时A声级(慢响应),连续记录200个数据;测量的同时记录车流量(辆/h)。(3)数据处理 测量结果一般用统计噪声级和等效连续A声级表示。将每个测点数据由大到小排列,通过以下公式计算:LeqL50+d2
25、/60,d=L10-L100;,习题:1.根据所掌握的环境知识,举出至少3个不同排污单位的主要水污染物,并选择适当的水污染监测项目。2.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物的采样点选择有哪些规定?3.根据所学过的环境知识,举出至少3个不同排污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并选择适当的水污染监测项目。4.大气污染源排烟管道的采样点选择有哪些规定?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有哪些监测条件要求?,环境标准及排污费征收,一、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地表水、大气、海水、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辐射以及土壤等各个方面的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2年4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地表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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