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培训讲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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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及业务培训,开发区社保分中心,LOGO,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解读社会保险法第二部分: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部分:天津市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情况第四部分: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相关规定第五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及注意事项第六部分:工伤保险经办中常见的问题第七部分:工伤保险案例分析,第一部分解读社会保险法,一、解读社会保险法,(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社会保险法自1993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组织起草,到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历时17年。1、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丰富的成功经验;3、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和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
2、二)实施的意义第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第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和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使他们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提供法制保障;第三、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第四、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1、社会保险法章节第一章 总则 共9条;第二章至第六章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共47条;第七章 社会保险征缴 共7条;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共8条;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共4条;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共8条;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共11条;第十二章 附则 共4
3、条。,本法共12章98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 工伤保险第五章 失业保险第六章 生育保险,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附则,社会保险法立法的宗旨和原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解读:这里所说的是“公民”,不仅仅指“职工”。还包括属于非在职人员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无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
4、业人员。这条的规定说明我们国家已从“职工社保”时代进入到“全民社保”时代。,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 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解读: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五大险种九项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多层次养老保险: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 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
5、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多层次医疗保险: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 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6、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解读:五个险种的适用范围 企业职工:应当参加所有五个险种的社保 城镇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非城镇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
7、法没有说明是否可以参加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因此不能参加。,应该关注的社会保险法重要变化,一、养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重大变化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与养老待遇享受的重大变化三、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重大变化四、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重大变化五、生育保险待遇的重大变化六、保险关系转移的重大变化七、社保缴纳法律责任的重大变化,养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重大变化,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 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 社会保险经办
8、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变化:现在做法:员工的实际工资总额或当地社平工资的60%;新 规 定:单位的缴费基数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工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一般以年计算)内,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与养老待遇享受的重大变化,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
9、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解读: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十五年,这与现行规定一致。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也给了出路,这是新规定。,变化:现在做法:不足15年的,一次领取个人部分,不享受养老 保险;部分地区规定可继续缴交直至达到领取 条件。新 规 定: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可以 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从法律角度确立了养老保险缴费达不到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从这个角度看,今后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导致无法享受待遇的争议可能会有所降低。注 意: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不可反方向转
10、为职工养老。取消不足15年领取一次性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重大变化,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 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 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 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变化:现在做法: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
11、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 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新 规 定:以上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本条所指的第三人是指除工伤职工本人、
12、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员。,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重大变化,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变化:现在做法:失业人员在失业期死亡的,没有任何抚恤新 规 定: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 死亡的抚恤待遇,标准参照在职职工非因 公死亡的待遇执行。这个新的规定,是我们国家失业保险制度上的重大突破。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生育保险待遇的重大变化,第五十四条用
13、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 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A、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B、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 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 费用生 育 津 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 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变化:现在做法:符合计生要求的女职工享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新 规 定:将生育津贴作为法定待遇规定下来;将参保职工未
14、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作为法定待遇规定下来;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这是生育保险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大,对于我们国家来讲也是生育保险制度上的突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变化:现在做法:实施计生手术的男职工没有休假和生育津贴;新 规 定:实施计生手术的男职工既享有手术休假,并享受生育津贴;,社保关系转移的重大变化,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 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时,
15、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 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变化:新 规 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随本人关系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采取分段计算,统一领取的方法。(具体办法还没有出台),社会保险费的强制征缴制度,一是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
16、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二是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三是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缴纳法律责任的重大变化,一、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义务有五项: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包括:企业社保和员工社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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