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维权法律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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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管理学院,劳动者权益维护法律法规,洪芳,一、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能,三、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二、工会应熟练掌握劳动法律法规,主要内容,1、维护是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能,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七条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
2、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维护是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能,维护职能,是工会的中心、基本职能;建设职能,是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参与职能,是从源头维护职工的利益;教育职能,是为了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职工群众评判和检验工会工作的根本尺度是维护。最主要的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包括物质利益民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方面为工人阶级排忧解难,将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当中去。,2、维权是工会生存的基础,结构功能主义的组织理论认为,在社会的有机体内,一个功能性组织若想长久地存续下去,
3、必须承载与特定的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功能,否则必将由于其特定社会角色为其他组织所替代而衰败。我国当前工会的现状与劳动者要求工会所担负的职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一些地方以亲缘、地缘为纽带形成的“同乡会”、“打工仔协会”等非正式组织出现。,2003年状告工会第一案,3、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迫切要求工会维权,就业形势严峻:就业难和用工荒同时存在 收入分配不公,工资偏低并被拖欠全总集体合同部公布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为56.5%,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3)职业安全卫生条件不容乐观,4)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增长,5)职工群体性事件增多,裕
4、元鞋厂罢工引发的思考,数据显示,从2003年到2013年,中国制鞋工人工资增长了约3.5倍,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累计升值超过30%,加上其他成本上涨,利润基本被蚕食。目前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区工人月薪大约是500美元,印尼大约300美元,而越南只有250美元左右。,诸多劳动问题,产生的是不和谐的劳动关系。什么是和谐?和=禾+口 谐=言+皆给所有人吃饭、说话的机会 和:基本人权、物质文明 谐:公民权利、民主政治 劳动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往往衍生为社会问题、政治问题,需要工会发挥作用。,(一)个别劳权:劳动者个人享有并由个人自主行使的权利。,维护哪些权益?,劳动者的团结权,团体交涉权,集体参与权,
5、集体劳权由劳动者集体享有并由劳动者的代表工会 来行使。,集体劳权是手段,个别劳权是目的。,Page 16,宪法、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矿山安全法,行政法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章和其它,规章集体合同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权的重点,2012年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共受理案件379875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解除合同居前三位。,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6、第七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对用人单位制定、实施劳动规章制度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工会应熟练掌握劳动法律法规,怎样维权,维护个别劳权,(一)维护个别劳权,工会法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帮助和指导劳动者订一份有质量的劳动合同-把好入口关,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形式,内容,应注意两个环节,书面,必备条款齐备,约定条
7、款合法。内容明确具体。,劳动关系学院-洪芳,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1)形式书面化,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措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到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的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8、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五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
9、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必备条款要齐备约定条款要合法,工会指导要点,(2)内容的明确化,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的劳动合同:即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稳定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
10、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要求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再次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止通过中断规避法律关于连续的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
11、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止以变更合同期限规避连续订立二次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学院-洪芳,试用期条款培训、服务期条款商业秘密的保护竞业限制条款福利待遇、补充保险,约定(可备)条款合法化、规范化,劳动关系学院-洪芳,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12、的,不得约定试用期。,(4)规范试用期管理,劳动关系学院-洪芳,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试用期的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一样,应当享有相关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劳动条件,(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1)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工会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
13、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把好过程关,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工会法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法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
14、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把好出口关,干预纠正权,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
15、程序的除外。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Title in here,用人单位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16、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二)维护集体劳权,1、集体参与权2、集体谈判权,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企业行政能否单方制定规章制度?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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