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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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根据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
2、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第四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对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应急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第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上报事故情况,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原则,依法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省应急厅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市(州)应急局根据市(州)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由
3、县(市、区)应急局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组织调查。较大、一般事故的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有关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组织调查。第六条事故发生地的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级调查的事故,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组织提级调查。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事故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认为开展事故调查确有困难的,可以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提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提级调查。第二章事故调查准备第七条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事故等级分级组织原则,负有组织事故调查权限的应急管理部门
4、(以下简称“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应XX有关部门派员组成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前期相关工作。第八条按照有关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调查组有关文件要求,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应通知有关单位派人参加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事故正在救援的,待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后,按照前款规定开展调查。第九条调查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三)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四)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五)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六)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七)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职责。第十条组织调查组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调查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工会等派人组成。调查组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第十一条调查组各组成单位应配合做好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职责分工如下:(一)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及时统计和上报事故信息;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有关保障;督促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
6、人员的责任;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职责。(二)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过程进行综合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提出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职责。(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事故有
7、关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负责行业领域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根据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提供技术支持;提出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职责。(四)公安机关。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有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组对事故相关企业(技术服务机构)调查取证;对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应当迅速追捕归案;及时向调查组
8、提出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建议;及时向调查组通报案件查办情况;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职责。(五)工会。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对侵害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的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提出吸取事故教训、改善劳动保护条件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调查组成员名单和调查组组长建议人选由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调查组组长一般由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的人员担任。调查组成员由调查组成员单位根据调查组的委托,指定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的有关人员担任,并与所调
9、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在调查组组长统一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未经调查组组长允许,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第十三条调查组组长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主持调查组开展工作。(二)明确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确定调查组成员的分工。(三)调查组成员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调查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裁决。(四)批准发布事故有关信息。(五)批准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线索。(六)批准移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有关人
10、员的线索。(七)协调决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第十四条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应及时通知调查组成员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由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的调查组成立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宣布政府立案调查和成立调查组的决定;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宣布调查初步方案,明确调查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出调查工作要求和纪律等。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方案,经事故调查组组长批准后执行。事故调查方案应当包括调查处理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和调查小组的分工、应当查明的问题和线索,调查步骤、方法,完成相关调查的期限、措施、要求等内容。第十五条调查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等调查小组,并制定
11、调查小组子方案,分别承担技术原因调查、管理原因调查、综合统筹协调等工作。各调查小组应当本着“协调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在调查组组长统一调度指挥下,按照以下职责开展工作。(一)技术组。可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工会、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事发地有关人民政府等派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可下设专家组、应急处置评估组、企业管理组等若干小组。主要职责如下:1 .根据调查组的总体要求,制定技术组调查方案。2 .确定事故类型,围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原因等开展资料收集、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3 .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技术方面的间接
12、原因,包括勘查事故现场,采取摄影、摄像、录音等取证手段提取和固定事故现场证据,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提交现场勘查报告。4 .查明事故前状态状况和事故发生过程;提出必要的检测检验、技术鉴定需求;组织检测检验、技术鉴定单位或专家组完成检测检验、技术鉴定所必需的相关取证和原因分析工作。5 .查明相关技术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与培训、应急管理、安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6 .对事故发生单位(或项目)在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营、评价等环
13、节的报批材料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做出结论。7 .对事故涉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含技术服务机构)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单位及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8 .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发地有关人民政府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交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9 .提出技术方面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10 .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技术问题专篇并提交调查组审议。11 .完成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一)管理组。可由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及工会等派员组成。可下设责任查证组等若干小组。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调查组的总体要求,制定管理组调查方案。2 .在技
14、术组查明的事故原因基础上,查清事发地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以及调查事故发生单位履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职责等方面的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3 .查明事发地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指示、部署、要求及日常监管情况。4 .查明事发地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职责履行情况。5 .分析认定造成事故的管理原因。6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管理原因责任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7 .对事发地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做出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8 .对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违反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提出拟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有
15、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建议名单。9 .对事故发生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嫌刑事犯罪的,提出拟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建议名单。10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问题,从政府管理角度提出管理方面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11 .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管理问题专篇并提交调查组审议。12 .完成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三)综合组。可由牵头组织的应急部门、事发地有关人民政府等派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调查组的总体要求,制定综合组调查方案。2 .负责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对事故调查处理相关信息的统一报送和处置;筹备召开调查组各种会议工作,参加各种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3 .了解、
16、掌握技术组和管理组的事故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4 .负责证据材料接收、审查审理和保存保管,工作简报和新闻通稿的起草或审核。及时掌握舆情,协助调查组组长发布事故信息。5 .根据技术组、管理组的调查报告,综合分析事故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提出责任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6 .起草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调查组审议。7 ,完成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事故调查取证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依法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
17、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之前,由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过程中,由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后,由调查组负责管理事故现场,有关单位协助开展保护工作。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再进入事故现场,防止事故现场受到破坏。第十七条调查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调查取证可以使用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调查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取证。(一)现场勘查、提取物证。1.应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赴事故现场开展勘查工作,
18、应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情况,固定、记录、提取事故现场存留的有关痕迹和物证,客观记录并核实事故造成的结果,查明事故发生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初步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 .勘查事故现场,可以采取照相、录像、录音、文字、绘制现场图、采集电子数据、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等方法记录现场情况,提取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品等证据。3 .根据现场勘查和现场取证情况,绘制事故现场有关事故图,图纸应能涵盖事故情况所必须的全部信息,一般包括事故现场示意图、剖面图、工序(工艺)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4 .现场勘查完毕,应向调查组提交有现场勘查人员签字认可的事故现场勘查报告。勘查报告应载明事故现场勘查人员、勘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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