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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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村镇供水工程的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水质管理、自动化监测与控制、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城区以下镇(乡)、村(社区)等居民区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第5T0章节适用于集中式供水工程,第11章节适用于分散式供水工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
2、存通则GB/T30948泵站技术管理规程DL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572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HJ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SL31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村镇供水工程ruraIwatersupply向县(市、区)城区以下、城市供水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外的镇(乡)、村(社区)等居民区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以满足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日常生活用水和二、三产业用水需求,不包括农业灌溉用水。3.2集中式供
3、水工程centraIwatersupply从水源集中地取水输送,经净化和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用户,供水人口100人及以上的供水工程。3.3分散式供水工程non-centraIwatersupply农村地区分散居住户使用或采用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供水人口小于100人的供水工程,建设方式主要有引泉、打井、集雨窖(池)等形式。3.4混凝coagulation通过混合、絮凝,使水中胶体以及微小悬浮物聚集的过程。3.5沉淀sedimentation利用重力沉降作用去除水中杂物的过程。3.6澄清clarification通过与高浓度泥渣层的接触而去除水中杂物的过程。3.7过滤fiItration水流
4、通过粒状材料或多孔介质以去除水中杂物的过程。3.8消毒disinfection采取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或清除水中致病微生物的过程。3.9反渗透reverseosmosis(RO)在原水一侧施加外界压力,只允许原水中的水透过,其他物质不能透过而被截留的过程。3.10再生regeneration离子交换剂或滤料失效后,用再生剂使其恢夏到原型态交换能力的工艺过程。3.11一体化净水装置integratedwaterpurifier将混凝、沉淀(澄清)、过滤等水处理工艺组合在一起的净水装置。3.12供水保证率probabiIityofwatersupply设计供水量在多年供水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年数
5、所占的百分比。3.13水质检测(监测)合格passthewaterquaIitymonitoring供水水质经检测(监测)是否符合GB5749的规定指标。3.14供水水压合格率qualifiedrateofwatersupplypressure符合SL310要求的供水管网干线、末梢的水压力测点个数与总测点个数之比。3.15管网漏损率Ieakagepercentage管网漏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设备完好率equipmentperfectness完好的制水、供水设备与全部生产设备之比。3.17管网修漏及时率promptnessofwatersupplynetworkmaintenance用水户水表之
6、前的管道损坏后修理恢复功能的程度。及时标准为:明漏自报漏后及时采取措施止水,暗漏自检测并确定位置后及时止水,于24小时内开始修理的均算及时。突发性的爆管、折断事故应于12小时内及时止水抢修。3.18水费回收率recoveryofwaterrate实际收回水费与应收水费之比。3.19抄表到户率rateofmeteringforeachhousehold抄表的户数与总户数之比。4基本规定4.1 村镇供水工程应明晰产权,确定工程管护主体和管理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4.2 村镇供水工程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大类。集中式供水工程可按表1细分为5型。表1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按供水规模分类工程类型规模化供水工
7、程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I型II型HI型IV型V型供水规模W(m7d)WNlOOoO10000w50005000w10001000w100W1004.3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其水质、水量、水压等指标应分别符合GB5749、GB50013及SL31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4.4 村镇供水工程的卫生管理应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4.5 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4. 6供水单位应依据XX省水资源办法和XX省村镇供水办法的要求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直接从事制水、水质检验和管网维护等岗位从业人员应具有
8、健康合格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疾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均不得直接从事供水生产和运行管理工作。4.7 供水单位的各类技术、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知识的岗前培训,In型及以上供水工程各类技术、操作人员应持相应资格证上岗。4.8 供水单位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检修和大修三级维护检修制度。1.1 9村镇供水中与水直接接触的材料、药剂、设备、产品等均应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采购、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4.10 供水单位应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定期听取收集用水户意见,
9、不断总结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4.11 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行、水源保护、水质检测、计量收费、维修养护、安全生产、卫生防护、培训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应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故障处理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应内容完整、要求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运行管护人员应按规定填写运行日志。4.12 供水单位应依据本文件并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和完善运行管理手册,明确管理事项、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及工作台账等要求,并宣贯执行。运行管理图表、操作流程及相关制度应醒目地布置在工作场所。5生产管理5.1 水源管理5.1.1 供水单位应巡查、监测记录水源水量的变化情况,发现水量不足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
10、告知用水户,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5.1.2 地表水源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日观察取水口附近的水位,汛期应视情况适当增加观测次数;b)每日记录总取水量,有条件时应每日定时记录取水流量;c)汛期应监测了解和掌握上游来水情况,包括水文、水质、含砂量变化情况和洪水来量;d)定期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清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e)IIII型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应低于95%,并设置有备用水源;IVV型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应低于90%o5.1.3 地下水源的水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日记录水源井的取水量,定期观测水源井的静水位和动水位;通过观测
11、分析,掌握水源井出水量的变化趋势,制定应急供水方案;b)水源井实际取水量应小于该井的涌水量。5.1.4 供水单位如发现在水源保护区内有违规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等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主管单位报告,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5.1.5 供水单位应负责做好水源地保护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影XX源安全的问题。宜将水源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5.1.6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标志设置应遵照HJ338和HJ/T433规定执行。5.1.7 应加强水体污染的检查调查,识别污染来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分析污染程度及发展趋势。5.2 取水管理5.2.1供水单位应按要求取得取水许可证,并在供水工程醒目位置张贴。5
12、.2.2取水构筑物及取水口周边环境应定期进行巡查,汛期和冰冻期应加大巡查频次,观测水量变化情况。5.2.3取水构筑物上堆积的杂物应及时清除,定期进行冲淤清洗和消毒,保持取水口周边水流通畅,环境卫生整洁。5.2.4以地表水作为水源的农村供水工程时,取水口应设置格栅或格网。取水构筑物的构件、格栅、格网、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等应每年检修1次,修补易损构件,对金属结构进行除锈处理。5.2.5地下水源的取水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定时记录水源井的取水量,定期观测水源井的静水位和动水位,分析水源井出水量的变化趋势,向主管部门提出防止地下水超采的措施和建议;b)水源井实际取水量不宜大于设计开采量。5.2.6
13、取水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SL310的有关规定。5.3净水管理5. 3.1一般规定:a)净水构筑物或净水装置应按设计参数和水质情况运行,运行水位或水压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b)净水构筑物运行时,应及时查看沉淀池及滤池(或净水装置)出水浑浊度,不满足要求时,应查明原因,采取适宜处理措施;c)新建供水工程投产前或既有供水设备设施修复改造后,应进行冲洗、消毒,供水水质指标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d)水厂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生产构(建)筑物,其安全卫生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净水构筑物上的主要通道应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低于1.2m;2)防护范围不小于30m,并有醒目警示标志;3)防护范围内保持良好
14、的卫生状况,不应设置生活居住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严禁堆放垃圾、粪便和废渣等废弃物;有条件时应进行绿化美化;4)各类生产构(建)筑物和设备应保持清洁,每年应对调节构筑物进行1次消毒清洗。5.3.2各净水构筑物(或净水装置)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应符合SL310的有关规定。5. 3.3一体化净水装置的运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检修。6. 3.4消毒管理包含下列内容:a)村镇供水工程应根据原水水质条件、供水规模、管网情况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液氯、二氧化氯、次氯酸钠、臭氧、紫外线灯等单一或联合消毒设施;b)消毒剂投加量应根据原水水质、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消毒剂余量合理确定
15、,并按时记录各种药剂的用量、配制浓度、投加量及处理水量;c)消毒剂应在滤后投加,投加点宜设在清水池、高位水池或水塔的进水口处;无调节构筑物时,可在泵前或泵后管道中投加;管线过长时,应在管网中途添加消毒剂,以提高管网边远地区的剩余氯量,防止细茵繁殖;d)消毒剂与水应充分混合,与水的接触时间、出厂水中的限值,以及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应符合GB5749的规定;e)消毒剂加注时应配置计量器具,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检定;f)应经常巡查消毒设备与管道接口、阀门等渗漏情况,及时更换易损部件,每半年至少维护保养1次;g)消毒设施及消揖间的运行维护,应符合SL310的有关规定。5.4输配水管理5. 4.
16、1供水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供水管网档案资料,绘制输配水管网平面布置图,并在图上标注管网信息,宜逐步建立供水管网管理信息系统。6. 4.2输配水管道通水前,应先检查空气阀、减压阀等是否正常,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7. 4.3输配水管道的运行维护,应符合SL310的有关规定。8. 4.4调节构筑物的运行维护,应符合SL310的有关规定。6设备管理9. 1一般要求9.1.1 供水设备运行操作与日常保养应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进行设备的清洁除尘保养,并填写日志记录。9.1.2 供水设备定期维护应由维修人员负责,每年进行12次专业性的检查、清洁、维修、测试。9.1.3 供水设备大修理应由专业检修人员负责,大
17、修理周期应根据SL310规定、使用说明书及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9.1.4 机电设备应保持运转正常、平稳、无异常噪声;设备及附属装置完好无损;阀门启闭灵活,密封良好,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电机及电气系统齐全,启动装置灵活,保护装置可靠,接地符合要求。9.1.5 安置在室外的金属设备及附属装置应基础牢固,定期除锈涂漆,防止腐蚀。9.1.6 应做好设备的防冻、防腐、防损等措施。9.1.7 机电、仪表和监控设备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易损零配件。9.1.8 IIV型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应设置备用电源。7. 2水泵机组6.2.1泵站运行维护应明确责任人,制定运行维护制度,并符合GB/T30948的有关规定。6
18、.2.2机组运行时应无异常噪声或振动,各运行参数应正常。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6.2.3泵房内,除止回阀外,其他各类控制阀,应均匀缓慢开启或关闭。6.2.4电机吸风口、联轴器、电缆头等危险部位应安装人身安全防护设施。6.2.5机组启动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可强行启动。6.2.6发生突然断电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作好相应处理。6.2.7环境温度低于0、水泵机组不工作时,应关闭阀门,将水泵、管道及其附件内的存水排净。6. 2.8离心泵及电机、潜水泵及电机的运行管理,应符合SL310的有关规定。6.3 电气设备6. 3.1电气设备的操作、运行维护应符
19、合DL408、DL409的规定。7. 3.2应定期检查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8. 3.3高压真空开关分闸时,应由两人以上确认,开关的分、合闸位置指示牌是否与实际位置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分闸。9. 3.4应保持配电装置区域内的整洁和通风,定期清除积尘或污垢。10. 3.5电气设备每年应检查、清扫、维修和测试1次;继电保护装置应每年校验1次,在环境潮湿或湿度较高的季节应根据需要增加巡检次数O11. 3.6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完好,接地线完好测试每年不应少于2次;出现故障时,应立即进行维护检修。12. 3.7应保持各控制件、转换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13. 3.8电气安全用
20、具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绝缘手套、绝缘靴每半年进行电气试验1次;b)高压测电笔、绝缘毯、绝缘棒、接地棒每年进行电气试验1次;c)电气安全用具定点放置。14. 3.9电力变压器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应符合DL/T572的规定。15. 3.10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应符合DL/T596的规定。6.4 防雷保护装置6.4.1防雷保护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避雷器外绝缘及金属法兰应清洁完好,无裂纹及放电痕迹;b)避雷器引线连接螺栓及结合处应严密无裂缝;接地线不应锈蚀或断裂,与接地网连接可靠;c)避雷器5m范围内不得搭设临时建筑物;d)避雷针本体不得有断裂、锈蚀或倾斜现象,接地引下线及其保
21、护管应完好无损;e)避雷保护装置的架构上不应装设未采取保护措施的通信线、广播线或低压照明线。6.4.2防雷保护装置出现异常音响、放电以及有接触不良、烧痕、裂纹等现象时,应查明原因,进行更换或妥善处理。6.4.3过电压保护装置检查清扫周期应与供配电装置或电力线路的检查清扫同步进行。6.4.4变配电间的接地网、各防雷装置的接地引下线、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每年检查1次;设备间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及中性线每年至少检查2次。6.4.5接地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接地线应接触良好,无松动、脱落、砸伤、碰断及腐蚀现象;b)接地线截面、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c)接地体被扰动露出地面,应及时进行恢复维修
22、,其周围不得堆放腐蚀性的物质,对装设在腐蚀环境的接地装置,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 4.6水塔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6.5仪器仪表6. 5.1仪器仪表的日常保养和运行维护,应由持有有效证件或经过专业培训的计量人员或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按相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装。7. 5.2仪器仪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保持各部件完整、清洁无锈蚀,玻璃透明,表盘标尺刻度清晰,铭牌、标记和铅封完好;b)应定期更换干燥剂,保证电气线路元件完好无腐蚀;c)仪器仪表周围环境应清洁、无积水。8. 5.3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运行时应检查其
23、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应查明原因,及时维修或更换;b)智能仪表,应定期检查接地线、传导电缆、连接导线等是否完好有效;c)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清洗检查仪表;检查电池是否完好,自动充、断电系统是否有效;d)插入式涡轮流量计,应根据水质状况每季度或每半年将涡轮头检查修理;C)超声波流量计,每年检查探头、管道与连接处的锈蚀情况,并妥善处理;安装时测量波形信号是否正常;f)电磁流量计,每季度检查转换器的零点漂移情况,零点漂移时,应查明原因并修复正常。9. 5.4仪器仪表的检定,应符合下列规定:a)按相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发现根坏或计量不准时应立即送检或更换;b)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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