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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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及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公路安全保护办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X
2、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中断,需要及时进行抢修保通、恢复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资、人员运输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公路水路应急通行保障的紧急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路重大以上突发事件(I级、11级突发事件),以及需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
3、常态相结合。(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4)协同联动,科学应对。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为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与市、县(市、区)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交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方)案等,共同组成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1) XX省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省政府应对
4、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I级、H级突发事件)和指导地方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由省政府公布实施。(2)地方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方预案),是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政府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水路突发事件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市、县(市、区)政府公布实施。(3)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为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公路水路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 1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
5、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省政府成立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铁XX局集团、XX海事局、XX银保监局、民航XX管理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交投集团、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I)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处置公路水路突
6、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2)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指导市、县(市、区)较大和一般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2.2 审议批准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2.3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分管副厅长和直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I)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负责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
7、工作;(2)组织协调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3)协调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和市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工作;(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各成员单位;(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6)组织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和演练;(7)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省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装备和物资储备基地。2.4 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各市政府: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完成相关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省交投集团对公路水路交通沿线和危害公路水路交通干线附属设施
8、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抢修,确保公路水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和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省委宣传部: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配合负责事件处置地区和部门进行应急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省委网信办:负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管控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调度工作。省公安厅:负责维护事发地的社会治安;在统一指挥下,迅速疏导交通,对事发地和通往事发地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
9、省民政厅:组织协调事发地殡仪机构按有关规定,对遇难人员遗体进行处置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筹措省以上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对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污染控制与处置;参
10、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调查评估。省水利厅:负责提供与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有关的省内主要河道的水情,指导事发地做好因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引发的与水利有关的次生灾害的处置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根据需求,调动省及周边市、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省应急厅: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织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中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和转移安置工作;如确有需要,协调有关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省地震局:负责提供公路水
11、路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和预测。省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对事发地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省邮政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中的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邮政机要通信保障工作。中铁XX局集团:负责组织铁路运力做好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物资运输等工作。XX海事局:负责管辖水域内的现场水上交通监控管制,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商船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组织辖区水上搜寻救助工作,确保水路畅通。X
12、X银保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做好查勘理赔工作。民航XX管理局:协调有关航空公司组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伤员的空中运输。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负责组织民兵,视情况协调驻军参加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省交投集团:依法负责所属企业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对风险进行管控,对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及时组织抢修损毁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确保高速公路畅通。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扑灭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清除危险物品、控制爆炸险情;负责搜救遇险人员。2.5 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应急响应启动后,由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出任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13、也可由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迅速开展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协调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发地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救援部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应急工作方案的确定和实施;(2)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工作的队伍和人员;(3)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4)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任务。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2.4.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成员:相关市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XX海事局、省军区战备建
14、设局、省交投集团、省消防救援总队职责:负责事发地应急抢险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工作有序开展。2.4.2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成员:相关市政府、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XX海事局、民航XX管理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交投集团、省消防救援总队职责:负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中人员搜救、灾民转移、险情消除、公路水路通行能力恢复和鉴定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等工作。2.4.3医疗救援组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成员:相关市政府职责:负责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2.4.4安全保
15、卫组牵头单位:省公安厅成员:相关市政府、XX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职责:负责设置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水路畅通。2.4.5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员:相关市政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铁XX局集团、XX海事局、XX银保监局、民航XX管理局、省军区保障局、省交投集团职责:负责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空中运输、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善后处理等
16、工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工作,组织、协调、督促保险机构做好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2.4.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省应急厅(公路)、XX海事局(水路)成员:相关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XX海事局、省交投集团等单位职责:负责对公路水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为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4.7新闻报道组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成员:相关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委网信办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组
17、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3. 4.8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是省应急指挥部的咨询机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环保、科研、管理、法律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发展趋势,为省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应急调查技术报告和抢险救灾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3预防与预警3.1预防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积极开展公路水路气象灾害预报,地质灾害预报,重大风险监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共同做好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公路
18、水路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领域、区域及风险进行排查和评估。在春运、汛期和气象条件恶劣、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做好预防工作,强化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监督检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制度,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3. 2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省交通运输、省自然资源、省气象、省水利、省公安、省地震、省卫生、省海事、省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通报预警信息。3. 2.1信息报告原则预警信息报告应遵循“迅速、准确、真实”的原则,在发现或接到预警信息或社会公众的报告,并经核实确认后,要立即向省
19、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缓报、漏报和瞒报公路水路预警信息,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4. 2.2预警信息内容(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预警信息;(2)有关河流的相关水文监测预警信息;(3)地震灾害预测分析的预警信息;(4)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6)有关国家重点或紧急物资应急运输需求的预警信息;(7)重大交通安全、刑事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可能引起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8)可能影响省内重要港口生产作业、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的预警信息;(9)公路水路运输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0)其他需要提供公路水路交
20、通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3.3 预警分级根据可能诱发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预警分为四级,分别为I级、11级、In级、IV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3.4 预警程序(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后,要及时核实有关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并提出启动防御响应建议。(2)拟启动I级防御响应的,经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报请省长核准后启动;拟启动II级防御响应的,经省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意,报请指挥长核准后启动。In级、W级防御响应启动程序由各市政府参照本预案确定。
21、(3)根据事件发展态势,防御响应可转入应急响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处置。(4)当预警的情况未对公路交通造成影响,或预警解除时,防御响应自动结束。3.5 预警行动防御响应启动后,视预警级别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向可能受影响公路水路所属地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防御工作要求;(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预警信息的发展变化趋势,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应对措施;(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应急处置所需运力和装备,必要时提前调集;(4)向省委、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防御响应启动情况;(5)及时向社会发布防御响应启动情况,宣传避免、防
22、御危害的常识,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公布咨询电话,对信息报道工作进行管理;(6)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7)加强对可能受影响的交通运输枢纽、重点通航建筑物、重点场站、重点港口、码头、重点运输线路、航道及重要施工现场的巡查维护和安全保卫,必要时采取停工、人员撤离、交通管制等措施;(8)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必要的防护性、保护性措施。3. 6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各部门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在充分整合现有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信息联动体系。4应急
23、响应4. 1事件分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个等级: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n级(较大)和W级(一般)。自然灾害等对公路水路交通的影响尚不明确,而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或相关主管部门已明确事件等级标准的,可参照执行。表4-1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分级表响级预事件情形应别警级描颜别述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因突发事件导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重要通航设施重大损坏;主要通航河流、界河等重要航道发生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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