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贸易术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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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学习要点】: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 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三、11种贸易术语讲解 1,全能贸易术语 2,水运贸易术语 3,FOB、CFR、CIF术语变形 四、贸易术语的选择和使用,在国际贸易中如何标价?,皮质沙发每套200美元FOB大连,计量单位 单位货币金额 计价货币 价格术语,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贸易术语(Trade Term)是用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的专门用语。,因此,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确
2、定交货条件、价格构成。,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节约费用开支。,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介:,1928年,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1928年华沙规则,专为解释CIF贸易术语而制定,共22条。,后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作了修订,沿用至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简介:,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简介:,由国际商会(ICC)制订,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1996
3、年和2010年进行了多次修订和补充,现行的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我国在1994年加入。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Incoterms 2010,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新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避免现时经常
4、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Incoterms 2010和Incoterms 2000比较,1,13个贸易术语减至11个:DAT和DAP两个新术语,取代DAF、DES、DEQ和DDU。2,而四组术语亦减为两组用语.分别是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的用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以及适用于水路运输的用语,包括FAS、FOB、CFR、CIF。,3,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货物在指定装运港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
5、风险。,4,确认了相关贸易术语可以用于国内贸易,2010通则认为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所以,2010通则在一些地方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世界上一些地区的大型贸易集团,像东盟和欧洲单一市场的存在,使得原本实际存在的边界通关手续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事实上很多交易者将通则普遍运用于纯粹的内贸合同。美国人们更愿意选择通则而不是统一商法典,在装运和交货条款运用于国内贸易时。,5,电子文件取代纸文件 新通则指明在货物买卖双方同意下,电子文件可取代纸张文件。,6,码头装卸费:THC,按照“C”组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表面上是卖方自
6、负运输费用,但实际上是由买方负担,因为卖方早已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最初的货物价格中。运输成本有时包括货物在港口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或者集装箱码头设施费用,而且承运人或者码头的运营方也可能向接受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买方为避免一次服务付两次费,一次包含在货物价格中付给卖方,一次单独付给承运人或码头的运营方。2010通则在相关术语的A6/B6条款中对这种费用的分配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三、11种国际贸易术语,按INCOTERMS 2010标准划分:第一组:全能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
7、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运输终端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
8、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掌握国际贸易术语的几个关键问题,1,在通常情况下,进出口手续由哪方办理?有例外吗?2,什么是象征性交货和实际交货?3,找到FOB、CFR、CIF三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差不多就基本掌握了这三个术语。4,FOB、CFR、CIF与 FCA、CPT、CIP 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5,掌握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形,象征性交货:FAS、FOB、FCA CFR、CIF、CPT、CIP实际交货:EXW DDP、DAT、DAP,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组(启运术语)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价格最低,卖方责任最小,卖方 装运港 目的港 买方,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 货交承运
9、人(指定地点)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组风险和费用转移的地点是不同的,即风险在装运港(启运地);费用则在目的港(目的地)。,D组(到达)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运输终端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什么是“装运合同”、“到达合同”,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所谓“装
10、运合同”就是只管按时装运,不管货物何时到达;所谓“到达合同”既要讲究按时装运,又要按时到达。从交货地点不同分,E组、F组、C组这8个贸易术语是属于装运地交货,所以有人称它为出口国家交货的术语,也是“装运合同”D组的3个术语属于两国边境和进口国家目的地交货的,又称之为“到达合同”。它们之间的区别有三个不同:(1)交货地点不同。“装运合同”卖方交货地点是在出口国家起运地或者装运港,“到达合同”卖方交货地点在进口国家的边境、港口或者在进口国家的内地。(2)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不同。“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交货前的运费,出口结关费用,如果负责运输保险,也只承担正常运费,额外费用不管:“到达合同”卖方负责运
11、输、保险,保证要安全到达,出口结关费用甚至进口海关费用。(3)风险转移不同。“装运合同”风险在装运港船上为界,或货交承接人即转移:“到达合同”卖方负责运输保险,一直到将货物交给买方时才转移,交货之前的风险都有卖方承担。至于保不保险由卖方来定。,主要的贸易术语FOB CFR CIFFCA CPT CIP其它的贸易术语EXW FASDAT DAP DDP,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一)买卖双方的义务,(二)理解及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交货点:装运港船上。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装上船为界。
12、(风险提前转移)费用划分点:装运港装上船为界。(运费、保费、其他)2、装船费的负担(FOB的变形)3、船货衔接与装船通知 4、美国对FOB的不同解释,“3个通知”1,卖方及时将备货进度告知买方,以便买方适时租船订舱。“备货进度告知”2,买方在租船订舱以后,应及时就承运货物船名、航次、装运地点与交货时间向卖方发出详细通知,以便卖方做好装船准备。“订舱通知”3,卖方交货后应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并且,卖方在买方的请求下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以便买方能及时办理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卖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装船通知”,船货衔接 如果船只按时到达,而卖方货未备齐,则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空舱
13、费和滞期费;反之,如果买方延迟派船,由此引起的卖方仓储费的增加应由买方负责。,在具体业务中,卖方也可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或投保,但这纯属代办,费用均由买方负担。如卖方不能完成买方之委托,如定不到舱位风险有由买方负担,买方不得因此而向卖方提出任何异议或借以撤销合同。,美国对FOB的不同解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的FOB有六种解释。其中5种FOB术语与2010通则中的FOB有明显的区别,只有1种与2010通则中的FOB基本相似,即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装运港),美国的规定是:由进口商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美国的解释
14、为:FOB的交货地点为任何运输工具上。所以,如果同美国交易,按照美国对外贸易定义的FOB术语签订合同,必须在FOB后加上“船”字(Vessel),即:FOB VESSEL才表示船上交货。,FOB Vessel New York,例如:卖方在装运港纽约交货应写成:,FOB的变形(装船费),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船方(即买方)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卖方+理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卖方+平5、FOB stowed and trimmed 卖方+平+理,注:FOB的上述变形
15、,只为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FOB案例讨论1 有一份FOB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其中40辆是卖给某国乙公司的。货物抵运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划分,船行驶途中遇恶劣天气,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里。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甲公司认为货物已装上船,风险已转移,无需赔偿。请判别孰是孰非?为什么?,分析:该案例的关键在于货物有没有特定化。如果货物进行特定化了,证明该50件中的40件是乙公司的货物,那么风险在装上船时转移至乙公司,甲公司无需赔偿。但是,在案例描
16、述中说明,货物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划分。由此看来,在货物运输途中,货物并没有特定化,不能证明50件损失的货物属于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索赔,卖方要承担相应责任。,FOB案例讨论2 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10年34月份,可是到了4月30日,买方指派的船只还未到达上海港,问:1、货物在5月2日因仓库失火而全部损失。发生灭失的风险应由谁负责?2、船于5月2日到达并装运,由此为保存货物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FOB案例讨论3 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
17、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分析:买方的要求不合理。因为FOB下租船订舱本应是买方的义务,但同时规定,如果买方委托卖方办理,卖方可以接受委托,而在交易期内租不到船、订不到舱的风险以及由此引起的一些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故本案中买方不能撤消合同。,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码头,三、CIF+指定目的港:成本、运费加保险费,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出口方,(一)买卖双方的义务,(二)使用CIF
18、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属于“装运合同”2,象征性交货,单据买卖 3、租船订舱与装船通知 4,卖方办理保险的责任 5,卸货费用的分担问题,CIF 合同属于装运合同,由于CIF术语后面跟的是目的港,所以一直被称作“到岸价”,CIF合同被认为是“到岸合同”。其实这种叫法是不准确的,它容易被人们误解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并承担到此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这与CIF本身的含义是相违背的,必须加以注意。CIF和FOB术语的风险和费用划分点都是装运港船上。为此,我们明确指出,C组术语和F组术语一样,卖方在装运地完成交货义务,其性质是一样的,采取这些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都是“装运合同”。,象征性交货,(1)
19、象征性交货 只要单据齐全(主要是提单、保险单和商业发票)和正确(符合合同要求),卖方提交单据即推定为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凭单据履行付款义务。也就是说,买方凭单付款而不是凭实际交货付款,即使在卖方提交单据的时候,货物已经发生灭失或损坏,但只要单据是正确的、齐全的,买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反之,如果卖方所交单据不正确或不齐全,买方有权拒付,即使所交货物与合同完全相符。C、F组术语都属于象征性交货(2)实际交货 卖方必须在合同指定地点把货物交由买方控制,才算完成交货任务。D、E组术语都属于实际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同时转移。,风险一般是在卖方将货物交承运人监管时,或在装运装上船时转移。所有权则是
20、随卖方交单而转移。,案例讨论:“CIF合同性质”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分析: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CIF本身的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二:一是合同在C1F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货日期”这与CIF价格术语所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馆,按CIF是装运港交货,货物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岂不是耍
21、卖方承担装上船后一切风险。二是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贷款。而该合同竞规定如货运船只不能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实际上成了货到付款。由此看来,该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已与CIF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尽管名义上是按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同性质。,租船订舱与装船通知,按CIF术语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出口。如果卖方不能及时租船或定舱,而不能按合同规定装船交货,即构成违约,从而需要承担被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及/或损害赔偿的责任。根据2010年通则卖方只要按通常条件租船定舱,使用合适装运有关货物的通常类型的轮
22、船,经习惯行驶的航线装运货物。因此,买方一般无权提出的关于限制载运船舶的国籍、船龄、船型、船级以及指定装载某船或某班轮公司的船只等要求。在能够办到,又不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我方可灵活掌握考虑。关于装船通知问题,各国解释不一,一般说,为了便于买方了解货运情况,及早做好接货准备,卖方可在装船后发出装船通知。,保险的有关规定:,保险的险别: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险别,则卖方按约定的险别投保;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险别,按惯例,则卖方按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一般应投保最低责任险2010通则规定:1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卖方只须按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或其他类似的保
23、险条款中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投保。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须在可能情况下投保战争、罢工、暴动和民变险。2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款另加10(即110)。3保险时应以合同货币投保。在实际业务中,为了明确责任,我外贸公司在与国外客户洽谈交易采用CIF术语时,一般应在合同中具体规定保险险别、投保加成、保险金额,以防发生争议。,CIF术语的变形,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船方(即卖方)CIF Landed(CIF卸至岸上)卖方CIF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货)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接)买方,注:CIF的上述变形,只为解决卸货费用
24、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CIF案例分析:1、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递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并向卖方提出索赔?,2、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绝付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CIF案例分析:3、A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一份皮具出口合同,CIF鹿特丹,向PICC投保一切险,货物到达后将检验表面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10万美
25、元。据分析货损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未将皮具的湿度降低到合理的程度。试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责赔偿?进口商是否要支付货款?出口商应如何处理?,4、有一出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战争,装有好促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卖方投保时没有加投战争险,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是否合理?,(三)、CFR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出口方,码头,进口方,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一)买卖双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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