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分则版总则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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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契约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中的重要规则,内容介绍,合同法,课程介绍-教学内容,1、总则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2、分则: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技术合同,链接概述,课程介绍,教学目的要求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
2、中的实际问题。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闭卷考试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平时30%,期末考试70%,课程介绍-学习方法,分清主次,掌握重点记好笔记,书上画上彩色标记提前预习,课后复习分组参与课堂讨论,全班同学分为八个小组主答小组,抢答小组,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六节 违约责任,合同法,总则,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与合同关系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链接分类,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在我国古代,“契”与“约”最初是分开用的“契,刻也。刻识其数也。”释名.释书契
3、“约,缠束也,从系,勺生。”说文,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又叫契约。,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自然人?什么叫法人?其他组织?,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链接特征,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1、广义说: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劳动身份)2、狭义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最狭义说:债权、债务关系,西藏风情,出门旅游,与旅行社是民事?旅行社是经许可设立的组织法人,祸从天降
4、消防出动,打119;消防是法人,是民事关系?,看一部电影,买票看电影是民事?是合同?平等主体,看不看完全出于自愿。,五一回家乘车,买票是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了权利义务,堆起来!,民事?平等主体?,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幼儿园,妈妈和女儿,返回概念,家庭关系是民事?是合同?,1、是主体平等的行为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或经济实力 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是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一定民事法律后果即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3、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主体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
5、,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以欺诈等手段订立合同无效。)4、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 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必须合法,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当事人应当履约,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与一般社交活动中的约定相区别。,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请大家说说:遭遇抢劫,报警是不是民事行为?到商场买手机,你与商场是什么关系?张同学请李同学中午吃饭,是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张同学向李同学借钱,是什么行为?张同学毕业了,到一家公司上班,与公司签订了劳
6、动合同,这种合同与我们今天讲的合同是否一样?,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1、单务合同、双务合同 当事人双方是否互相负有义务,权利义务之间具有 对应性 2、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当事人是否需要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付出代价 3、诺成合同、实践合同 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第一节
7、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如买卖、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皆有偿,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生效的合同。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等合同。,以案说法,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
8、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试分析:(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那类合同?(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要式合同如融资租赁,不动产转让、建设工程合同等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4、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 是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5、主合同、从合同 是否需要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前提。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
9、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6、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例1.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 B.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C.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D.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例2下列那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C.租赁合同 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例3.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以案说法,钱
10、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请思考下列问题:(1)如果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要求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在以后的三年里一如既往地对自己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那么,合同的类型是什么?(2)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7、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合同一般都属于
11、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于射幸合同。如:保险合同、彩票购买合同。,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张某的同学过生日,身在外地的张某为表示祝贺,通过电话定制蛋糕一只,要求蛋糕房在同学生日那天送去。同学收到蛋糕,非常高兴。吃过蛋糕后,当晚腹痛难忍,医院查实蛋糕使用有毒色素所致。问:是不是法律关系?那些人之间构成合同关系?谁可以要求蛋糕房赔偿?谁是债权人?谁又是债务人?,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内容: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合同债权仅是一种请求权合
12、同债务是指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客体:是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二、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一)合同主体的相对性(二)合同内容的相对性(三)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张某 蛋糕房,同学,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责任的相对性合同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合同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例:甲乙签订购货合同,乙委托丙将货物运到甲处,路上由于丙的疏忽发生车祸,导致货物受损,关于货物的损失责任应该如何承担?,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
13、同关系,张飞借了刘备五万元钱,无力偿还,张飞的姐姐答应替弟弟在两个月之内还债。但半年过去了,也没有还。这时候,刘备应该找谁要债呢?,“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张飞借了刘备五万元钱,刘备又借其舅舅五万元。刘备和张飞商量,张飞在两个月之内直接把五万元还给其舅舅,如果不能偿还,加算利息二百元。但半年过去了,张飞也没有还。在这种情况下,谁可以要求张飞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拿二
14、百元利息呢?,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概念,我国合同立法1、自80年代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注重经济 立法,其中合同法为重中之重,从1981年到1987年,陆 续制定颁布了3部有关合同的法律:即经济合同法;涉外 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2、现行合同法于1999年3月颁布,10月1日起实行。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规则统一。,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合同。但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 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协议等,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适用,即调整的
15、范围,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果贩子张三要买苹果,找到李四,两人签了一份合同,约定购买5万公斤苹果。是否属于合同法调整?张三买了苹果雇车拉回的时候,因为超速,被交警罚款,张三认为罚款程序不对,发生纠纷,这个问题属于合同法调整吗?张东东与李丽结婚时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婚前李丽购买的股票归李丽个人所有,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股市大涨,两人离婚,为分割股票收益发生纠纷,属于合同法调整吗?,1.平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大小强弱。2.自愿当事人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内容,协商一致3.公平各方权利义务合理、等值,不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4.诚信遵守商业道德
16、,遵守合同约定5.守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五项基本原则,体现合同法的宗旨,贯穿于合同法始终,情势变更制度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制度,在大陆法系,常被称为“帝王规则”,案例分析,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清朝花瓶,系赵某祖父所留。李某通过他人得知此事,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5000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古董店,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
17、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请问:1)本合同是否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法院应如何处理?,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历史沿革,1、古代合同制度(特点)(1)诸法合体,未形成独立的合同法(习惯、习惯法、成文法)(2)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3)注重合同形式(4)合同责任带有人身性(以刑罚手段制裁违约行为)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合同法(基本原则)(1)契约自由(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方式)(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3、现代西方国家的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变化(1)从契约自由转为契约限制(主体、内容、形式)(2)诚实信用成为最重要的原则(3
18、)情势变更原则在许多国家得到确认,练习题,1 下列各项,不符合合同法律特征的是()。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C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D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因行政权力、经济实力而不平等2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可将合同分为()。A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B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C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 要式合同与实践合同,本节要点,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的适用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主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平等;法律行为;意思一致;合法6种分法;合同关系;相对性调整民事主体间合同关系的法律并非所有的
19、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5条,1.平等2.自愿3.公平4.诚信5.守法,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形式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三、缔约过失责任四、合同的主要条款,链接问题,以案说法,甲企业经理与乙企业经理为多年好友,一日相遇,饭桌上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试分析: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订立的形式,解答要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依
20、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以案说法,合同还有什么形式呢?,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形式,一、口头形式: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协议。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三、其他形式:1.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
21、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 审查公证的方式.2.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 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转让也采取登记形式。,订立程序,合同形式自由为近现代法的通例,体现了鼓励交易的立法宗旨,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
22、些?为什么允许口头合同?口头合同在那些情况下不适宜?请举例说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请概述要约的知识点W型电话机案例 请概述承诺的知识点购买西瓜案例试举例说明缔约过失责任,并说明其要点,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的概念2)要约邀请3)要约的生效4)要约的撤回5)要约的撤销6)要约的失效,要约,承诺,1)承诺的概念2)承诺成立的条件3)承诺的生效4)承诺的撤回5)迟延承诺,亦即一经受要约人同意,合同即告成立,要约的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般向特定人发出,合同的主要条件如名称、价格、数量等,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1.要约应符合下列规定:,OK,100箱,800元/箱;一等
23、品,电话书面,1)内容具体、确定。,2)要约人应受要约的约束,无需再确认。,3)一般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般向不特定人发出,如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玛莎拉蒂全新Quattroporte上市售213.8万元起,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
24、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3、要约的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2、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的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5、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受要
25、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以案说法,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试分析: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解题要点:,乙单位不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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