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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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修订说明为规范光明区城市更新工作,明确部门职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城市更新相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对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作以下说明:一、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一)2018年11月16日,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光府规(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印发后,相关上位规定陆续出台,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8年一2021年期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城市更新领域及流程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
2、,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规定,简化权属认定手续,取消建筑物信息核查等内容,优化城市更新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流程;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规定指导和规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工作进行细化和明确,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实践,增加了“计划调整”“计划调出”两个章节,并首次提出对更新单元计划实施有效期管理制度,促进更新单元计划的优质、高效推进;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更新工作的实际问题,持续强
3、化政府统筹力度,提出优化调整策略;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对规划的申报、审查程序进行规范,作为各区城市更新机构审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工作的依据。至此,一套较为完善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已形成。2021年3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提高了城市更新领域的立法层次,完善了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破解了城市更新的深层障碍,明确了应当把握的原则性、方向性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条例进行了制度创新,新增了预告登记、申请行政调解、实施房屋征收等规定,提高了更新意愿征集比例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城市更新市场主体行为,保护物业权利人合法权利,破解城市更新搬迁难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城市
4、更新高质量发展。因此,针对条例出台的与现行上位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及新增的规定,实施办法应做相应的调整与修改。(二)2018年11月施行的实施办法有效期已届满。2018年11月26日,为规范我区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权限及审批流程,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效期为三年。目前,该文件已于2021年11月26日过期。(三)随着城市更新工作的发展,仍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予以规范。实施办法已施行数年,但随着城市更新工作进入精耕细作阶段,新的问题与困难也不断凸显,期间城市更新各环节的操作细则陆续出台,各部门机构职能亦发生较大变化,实施办法已无法满足当前城市更新发展的需要。(四)光
5、明区于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对光明区各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机构改革后,光明区各部门机构设置发生变化,实施办法中的各部门职责规定与工作实际已出现偏差,亟须重新厘清和明确参与城市更新工作各阶段各流程的职能部门。综上,我区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和理念,结合条例等上位法相关规定以及城市更新实践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修订实施办法,确保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活动。二、修订原则(一)衔接现有政策、制度、规范体系与现有深圳城市更新制度体系、深圳城市计划、规划成果体系、城市更新政策文件相衔接。(二)面向实施,保障可操作性进一步明晰建筑物提前拆除、项目监管、政策衔接等流程及并细化操作,落实更新条例中的
6、规定,确保城市更新活动顺利推进。三、修改依据1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8号)2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3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4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5 .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6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7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深规划资源(2019)70号)8 .深圳市城市更新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实施管理规定(深
7、府办规(2018)11号)9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规定(深规土规2018)15号)10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11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2号)12 .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深规划资源规(2020)59号)四、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在原实施办法框架下,结合条例及修订原则,厘清了城市更新工作过程中各部门的职权范围,修改了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明确了条例实施后相关规定及政策适用衔接等问题。关于对实施办法的修订情况,原实施办法共五章五十七条,此次修订
8、后共五章八十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第三章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一)第一章“总则”1.结合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的类型和基本原则。2.根据上位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光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光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光明区更新局的主要职责,对光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和光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优化。3,结合条例的规定,明确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主体资格及方式。(二)第二章“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1 .第一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1)结合条例及相关规定,明确计划申报主体在申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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