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矿井监控系统的法规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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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矿井监控系统的法规要求 2.1 煤矿安全规程对监控系统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10号将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修改为:“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符
2、合本规程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第一百五十八条 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第一百五十九条 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第一百六十条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3、,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
4、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第一百六十一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第一百六十二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
5、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第一百六十三条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第一百六十四条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第一百六十五条 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
6、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第一百六十六条 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第一百六十七条 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21号令第六条规定:高瓦斯和突出矿井以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必须装备运行可靠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系统和传感器的安装、使用、维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应当设在矿调度室内,必须配备经安全培训合格
7、的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报警时,必须立即处理;发现井下大面积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22号令第二条规定:重点监察下列内容包括安全监控系统及电气防爆性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234号令规定严格通风和瓦斯管理。加强对瓦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瓦斯传感器要定期调试、校正,监控设备要每天进行检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认真、科学地分析监测数据和瓦斯报表,查找瓦斯超限及监测数据异常的原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管理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突然停风和瓦斯超限时,必须下令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井下的瓦检员、安全员发现有停电、瓦斯超限现象时
8、,有权下令撤出人员;井下工人发现停电、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涌出时,要立即报告,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工作面风电、瓦斯电闭锁要设计好、维护好、使用好,不得随意摘掉闭锁装置。当出现停电时,一定要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后才能恢复送电。,2.2对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的要求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规定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表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对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的要求:第一百六十九条 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
9、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条 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
10、甲烷传感器。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第一百七十一条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第一百七十二条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第一百七十三条 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 巷道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时,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机车运行。,第一百七十四条 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
11、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第一百七十五条 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2.2.1传感器设置要求
12、2.2.1.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设置。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所示。,Z型、Y型、H型和W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所示。,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和T2的设置同图2-1a;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
13、器T5、T6。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的设置相同。,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T2 的设置同图a;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8,如图所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即在上隅角、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1个甲烷传感器。,2.2.1.2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瓦斯
14、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设置。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设置: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1和T2;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8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具体悬挂位置:距顶、距巷壁距离;掘进面应挂在凤筒的异侧;上隅角其位置距巷帮和老塘侧充填带均不大于800毫米,距顶板不大
15、于300毫米。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2.2.1.3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所示。,2.2.1.4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所示,2.2.1.5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T0.5%CH4。瓦斯断电浓度:T0.5%CH4。复电浓度:T0.5%CH4。断电范围:装煤点处上风流(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100米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如图所示。,矿用防
16、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回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距房顶300m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临时抽放泵站内下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
17、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排瓦斯管路出口的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2.2.2其它传感器的设置2.2.2.1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24ppm,如图所示。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24ppm。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
18、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2.2.2.2风速传感器的设置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2.2.2.3风压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风压传感器。,2.2.2.4瓦斯抽放管路中传感器的设置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2.2.2.5烟雾传感
19、器的设置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2.2.2.6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如图所示。,2.2.3开关量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
20、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2.3 对监控系统性能要求2.3.1 环境条件 系统中用于机房、调度室的设备,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5300C;b)相对湿度:4070;c)温度变化率:小于100Ch,且不得结露;d)大气压力:80106 kPa;e)GBT 2887规定的尘埃、照明、噪声、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040;b)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c)大气压力:80106 kPa;d)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2.3.2 供电电源 地面设备交流
21、电源:a)额定电压:380 V220V,允许偏差10%;b)谐波:不大于5;c)频率:50 Hz,允许偏差5%。井下设备交流电源:a)额定电压:36 V127V380 V660V1 140 V,允许偏差:专用于井底车场、主运输巷:+10-20;其他井下产品:+10-25;b)谐波:10;c)频率:50 Hz,允许偏差土5。,2.3.3 系统设计要求 系统般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执行器(含断电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电缆、接线盒、避雷器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2.3.3.1 硬件要求 中心站硬件一般包括传输接口、主机、打印机、UPS电源、投影仪或电视墙、网络交换机、服务器和配套设备等。
22、中心站均应采用当时主流技术的通用产品,并满足可靠性、可维护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等要求。传感器的稳定性应不小于15d。由外部本安电源供电的设备一般应能在924 V范围内正常工作。2.3.3.2 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数据库、编程语言等应为可靠性高、开放性好、易操作、易维护、安全、成熟的主流产品。软件应有详细的汉字说明和汉字操作指南。,2.3.4 基本功能 1数据采集:系统必须具有甲烷浓度、风速、风压、一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模拟量采集、显示及报警功能。系统必须具有馈电状态、风机开停、风筒状态、风门开关、烟雾等开关量采集、显示及报警功能。系统必须具有瓦斯抽采(放)量监测、显示功能。,2.控制功能:系统必
23、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声光报警;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含甲烷传感器、分站、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3.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低
24、于1.0时,自动解锁;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0.5时,声光报警、切断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0.5时,自动解锁;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声光报警、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恢复正常工作时,自动解锁: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起动,
25、只有通过密码操作软件或使用专用工具方可人工解锁,当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5时,自动解锁;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含分站、甲烷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故障或断电时,声光报警、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接通电源1 min内,继续闭锁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严禁对局部通风机进行故障闭锁控制。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并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和操作记录功能。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异地断电复电功能。,4.调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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