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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安全法规,主讲人:邹丽娟,2011年4月27日,台湾阿里山小火车翻覆,109名大陆游客受伤、5名大陆游客死亡。,2012年2月25日,一辆从河南三门峡市开往山西晋城的旅游大巴在国道207衙道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2013年9月15日,西安秦岭欢乐世界极速风车设施发生事故,坐在上面的3位乘客先后被甩下受伤,1人被砸受轻伤,4人随后都被紧急送往医院。,2014年3月22日,江西宜春19名大学生逃票进景区 因迷路被困深山22小时。,2015年跨年夜,因很多游客市民聚集在上海外滩迎接新年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2016年7月20日,幸福通航水
2、上飞机在首航执飞上海金山-舟山航线起飞过程中撞上沪杭公路7385号大桥桥墩,机上5人死亡。,旅游安全管理概述,旅游安全事故及处理,旅游治安与消防管理,旅游安全与卫生管理,旅游者出外旅行,最关心的是安全,安全是人们外出旅游时所考虑的首要问题。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行业的生命线。为保障旅游者的安全,我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安全的工作极为重视,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旅游安全的法规文件,以使我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旅游安全管理概述,旅游安全旅游业的生命线,1990/2/20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3/4/15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
3、行办法1994/1/22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旅游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体制 统一指导 分级管理 以基层为主,旅游安全管理机构,(一)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部门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进行管理。,(二)管理机构的职责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负有下列职责:1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办法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的情况;2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3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4、;,4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保险制度;5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6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7参与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事故。,事故的等级,旅游安全事故及处理,依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陪同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2、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5、对于特别
5、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 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的一般处理程序,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认定 所谓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以上)事故。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一
6、次造成职工或居民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处理程序,2、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 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部门。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7、。(2)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根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1)事故报告2)现场处理3)联系出具证明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1)事故报告 2)现场保护和勘查 3)事故的调查,处理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的注意事项,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和组团单位与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对在国外投保旅游者的伤亡处理提供方便对
8、在华死亡的外国旅游者,应严格按照外交部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死亡的分类: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向有关人员和部门发通知尸体解剖,出具“解剖结果证明书”对尸体的处理。火化/遣返,尊重家属意见。火化须有家属书面请求。骨灰或尸体的出境处理遗物写出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四、奖励与惩罚,在旅游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而造成旅游者伤亡事故和不履行本办法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罚:警告/罚款/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级旅
9、游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落实,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事故;不能发现和消除隐患导致重大和特大事故;设施设备安全不达标,无人负责且不整改;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旅游安全事故的赔偿,1、对于随团旅游者发生事故的赔偿 随团旅游者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由于旅行社已为其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应根据旅游意外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旅行社、保险公司按约定的赔偿比例支付赔偿金。2、对于未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旅游者发生事故的赔偿 对于未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旅游者,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赔偿金额由旅游者和旅游经营企业协商或诉讼解决。,案情简介:2008年4月,一旅游团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
10、旅游活动,他们乘坐的大客车行驶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行至一急转弯时,司机并没有放慢速度,使车碰在崖壁上,坐在车窗边的一位旅客头部被撞伤,因诊治无效,致使右脸面部神经麻痹。据查,大客车在山路行驶时,车体颠簸厉害,而车上的导游人员并未作任何警示也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让司机减速而行)。事后,该游客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要求。但旅行社认为此事属于意外事故,因该旅客并没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所以不能得到赔偿。经查,旅游社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问:1、该事故是否属于旅游意外事故?2、旅客未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是否能够获得赔偿?,案例评析:1、旅行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
11、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旅游客车在山上行驶,导游人员既没有提醒司机放慢车速,也没有警示游客注意安全,而且司机在转弯时也没有放慢车速。因此,导游人员和司机应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而导游是旅行社的代表,所以这次事故属于旅行社的责任事故,不属于旅游意外事故。2、旅客能够获得赔偿。旅行社应当对受伤游客进行赔偿。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二条规定:“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如果该旅行社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根据本法二十一条规定,应由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30天,还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
1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该旅行社已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那么,这次事故的赔偿责任就应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项目应包括:受伤游客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用;近亲探望需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用;误工补助;残疾补助费。,旅游景区是一个服务性的单位,在向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应当确保其在游乐时人身、财产的绝对安全,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这是我国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规。开办歌舞、游艺、音乐茶座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必须遵守1999年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6年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5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治安与消防管理,相关基础概念 1、旅游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旅游过程中的治安秩序,保障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正常进行旅游行为的行政管理活动。2、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旅游住宿业的治安与消防管理制度 1、旅馆业开办的治安与消防管理规定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投入使用、营业。2、旅馆业经营的治安与消防管理规定 旅馆业的经营,必须遵守国家
14、的法律,建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旅馆企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2)旅馆企业必须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人员 以及防盗、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3)住宿登记制度。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馆接待旅客必须登记。(4)旅客财物保管制度。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旅客财物保管制度的相关规定。(5)旅客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旅馆。(6)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7)严禁在酒店、宾馆打架斗殴,赌博,吸贩毒品,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传播封建迷信等违法
15、犯罪活动。(8)旅馆应当加强对楼层的治安管理,严防不法分子进入客房作案。,案情简介:游客庞某去大江饭店洗澡。因庞某带有人民币3000余元现金和2000余元债券及贵重手表等物,其要求该浴室服务员为其代为收藏保管,可该服务员借故推托。庞某无奈只好将这些财物与衣服放入更衣箱内锁好。待其洗澡完毕回到更衣室时发现自己的更衣箱门大开,衣物等均不翼而飞,于是立即与服务员和饭店负责人交涉。但该饭店以浴室服务与住宿服务不同,在保管贵重物品方面承担的义务不尽一致,特别是对非住宿外来洗澡顾客无专门保管制度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这一案例?,问:1、大江饭店服务员
16、对保管游客庞某的贵重财物进行推脱,是否正确?2、游客庞某的贵重财物丢失的责任是否应当由大江饭店承担?,案例评析: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游饭店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客人放置的财产被盗、灭失、毁损。由于饭店的原因造成客人财物被盗、灭失、损毁的,旅游饭店应当承担责任。旅馆业必须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保管拒或保管室、保险拒,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严格完备的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2、大江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饭店认为浴室服务与住宿服务不同,特别是对非住宿外来洗澡顾客无专门保管制度,该理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1、旅游饭店实行经理负责制 按照规定,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作法人单位的主
17、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作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各项安全职责。2、旅游饭店治安与消防管理的具体规定(1)旅游饭店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2)旅游饭店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旅游饭店的治安与消防管理制度,(3)旅游饭店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4)旅游饭店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
18、设施、设备完好有效。(5)旅游饭店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6)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7)饭店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8)加强写字间、歌舞厅及仓库、汽车库、使用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9)旅游饭店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客人放置的财产被盗、灭失、毁损。(10)财务部、商场珠宝首饰部、行李寄存处、机要档案室和贵重物品库房等部门和部位,电源线、照明设备和防盗设施,必须按规范和要求安装使用。(11)现金、有价证券、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必须存入保险柜过夜。,1、设立娱乐场所的申
19、请与许可(1)娱乐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2)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娱乐场所的治安与消防管理制度,(3)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4)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
20、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5)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娱乐场所禁止从事的活动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包含下列内容,予以禁止:(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3)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5)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
21、的;(7)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8)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3、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禁止实施的行为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3)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4)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5)赌博;(6)从事邪教、迷信活动;(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4、娱乐场所经营的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
22、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2)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3)娱乐场所应当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4)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5)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人娱乐场所。,(6)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23、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7)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8)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9)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基础知识概述 旅游景区作为整个旅游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游客旅游的最终目的地和重要集散地。面临的环境相对复杂,要确保游客和景区员工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确保景区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对危及游人安全的道路、桥梁、护坡、特种设备
24、等方面要优先治理好,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并进行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与卫生管理,食物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从事旅游饭店业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事旅游业的景区、景点、饭店、旅馆、购物商店等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游乐园管理规定、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与卫生管理。,1、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
25、危害。2、食品卫生管理是指控制食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从而采取保障食品对食用者无害的一切措施。3、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经营企业组织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进行的各种旅游活动。,相关基础概念,1、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2、根据消防、用电以及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3、加强交通管理。旅游景区应当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加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5、加强游览安全管理。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7、加强消防管理。8、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管理。9、按照有
26、关规定和景区规划容量的测算,将游客数量控制在最佳接待容量之内。10、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大型活动风险管理制度。11、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制度,根据各类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12、成立安全小组,培训安全人员,案情简介: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州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旅游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
27、、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州岛、用完午餐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予旅游者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时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约2:30时许,七、八名旅游者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时,三名游客走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失踪。旅游者向110报案。公安部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海事部门、当地村镇人员搜救。10月6日上午8时许,在当地公安、海事、旅游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努力下,
28、于事发现场下游2公里处找到两名失踪者遗体。经法医鉴定和公司领导现场确认,死者为该公司委托旅行社组织的赴肇庆旅游的团队成员。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在深水处突然溺水后死亡。,问:游客擅自下水发生溺亡事故,应当怎样处理?,案例评析:旅游安全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内在要求,决定旅游目的的实现与否。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滥;加之旅游者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显然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
29、,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旅游者。本案中旅游业者和旅游者均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对该事故的善后事宜,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由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州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旅游饭店的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30、,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盟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人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6)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31、,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7)直接人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人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2、禁止生产的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旅游饭店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
32、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3、;(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卫生管理内控制度(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3)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4)食品标识管理制度(5)饭店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和储存管理制度(6)食品卫生监督制度(7)食品召回制度,4、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2)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案情简介:某学校34位教师利用假期参加旅游活动,某旅行社安排该教师旅游团入住甲宾
34、馆。第三天,有一位游客在晚餐后呕吐并伴有腹泻,腹部疼痛难忍,导游员及时将其送到医院。随后,除两名游客因在外独自用餐无恙外,另外31名游客均有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现象,经医院确诊为食物中毒。旅游团投诉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经过检验,认定引起游客患病的根源为餐厅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细菌严重超标。为此,旅游团的行程被迫推迟。事后,甲宾馆负责人承认这次事故是由于其工作失误所致,同意承担游客的经济损失和医疗费用。但是,在旅游结束后很长时间,甲宾馆一直未兑现赔偿承诺。游客遂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该旅行社赔偿游客的损失。旅行社则辩称,造成游客集体食物中毒的原因是由于甲宾馆工作失误
35、造成的,旅行社也是受害者,不应对游客进行赔偿。,问:1、组团社是否应当承担责任?2、接待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案例评析:1、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有合法有效的旅游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旅游团队的用餐标准和用餐质量要求,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因是旅行社所安排的宾馆的饭菜造成旅游者急性肠炎,进而影响了旅游行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直接责任,赔偿由于食物不洁造成的损失。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因旅行社的过失而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因旅行社安排的宾馆食品
36、变质造成游客食物中毒,并因此影响了旅游行程,所以旅行社应承担直接责任,先行向旅游者作出赔偿。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旅行社赔偿游客的损失应该包括:旅游团因集体食物中毒而延迟行程所发生的食宿费用、游客医疗费用及延迟行程所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旅行社与A宾馆存在合同关系。本案中,A宾馆作为旅游团队的接待单位,不注重食品卫生和饭菜质量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旅行社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向A宾馆进行追偿。甲宾馆除了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外,还要接受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卫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1、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严格制定景区安全通
37、行制度;2、认真抓好车辆管理,景区内各种机动车辆有保养、检修制度;3、景区内的通路符合规定标准,及时维修,按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标志,保障进路畅通,确保进入风景名胜区的车辆安全行驶;在游人、车辆通行的地区施,设认标志,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4、游船、缆车、索道、码头等交通游览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保证运行安全,不发生死亡和重大伤害事故。5、游览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6、在游览危险地段及水域或猛兽出没、有害动植物生长地段,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有专人负责,设有必要的提示、警告标志。7、无超容量接待游人现象,无游人挤踩伤亡事故,应急安全救助措施完备。
38、,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游览安全管理制度,1、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游艺机、游乐设施属于特种设备范畴。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设计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及有关安全要求。2、水上漂流安全管理 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经营企业组织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进行的各种旅游活动。1998年5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并施行了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漂流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为原则,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管理 各客运索道站(公司)负责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索道站站长(经理)必须持有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
39、颁发的索道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具备该单位客运索道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对保障索道的安全运营全面负责。索道站必须具有根据安全规范所制定的设备操作规程、各种保障安全运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案情简介: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
40、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问:1、该旅游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谁承担?2、该安全事故属于什么级别,有何警示作用?,案例评析:1、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
41、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2、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该事故属于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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