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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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目录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二.建筑施工安全监理职责和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立法背景及依据当时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
3、时期,建筑业的规模逐年增加,但伤害事故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在工程投入中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不能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具体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建设行业特点,安全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立了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参与建设
4、活动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确保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利益及建筑个人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本条例自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 10 16)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监理单位)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5、,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
6、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
7、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
9、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
10、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
11、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12、四)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
13、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三)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给予支持和指导,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十月十六日,为什么要制定若干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造成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14、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都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但对于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承担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把安全纳入了监理的范围,将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活动中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法制化,那么监理单位就必须贯彻执行,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由于条例只是对监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原则上的规定,条例实施后,一方面,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感到缺少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时,,对条例理解和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致使有的一些地方把监理单位和人员的
15、安全责任无限扩大,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主管部门都要处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为此,建设部组织制定了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意见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建字200617号 一、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责任范围,二、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界定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监理责任的意见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建字200617 号各市建委(建设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活动中的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指导各监
16、理单位 认真贯彻执行。一、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责任范围,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 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担以下监理责任: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 工程建设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2.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 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 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
17、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内容,明确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权利和 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开展监理工作。,(一)企业管理方面 1.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2.应当加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总监理工程师和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监 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3.应当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依法落实监理责任的有关资料。安全生
18、产方面的主要监理资料应当由 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二)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工程建设是否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遵循了法定制度;2.审查承建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是否依法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向施 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4.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5.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6.审查施工现场拟投入使用的大型机械、机具以及电器设备等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19、,以及现场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审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以及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制定的工程建设危险源监控措施;8.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 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建设程序、遵循法定制度以及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监理单位应当拒绝实施监理,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改正,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向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强制性标准的,监理单位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应当要求施工单
20、位修改、完善,并将有关 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三)施工实施阶段 1.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在例会上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2.监理人员应当每天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发现和处理的安全生产问题。3.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管理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施情况作出评述.,4对基础工程土石方施工、高大模板支护、起重机械拆装以及起重吊装等易发生事故的危 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应当实行重点监控。5.复核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和各种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6.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 意见;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
21、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 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立即下达停工令,并积极配合有关 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以及调查处理工作。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界定 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所有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 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项目其它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工 作内容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擅自允许施工单位开工,或 者批准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
22、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擅自施工 的,,应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违背监理指令继续书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对拒不整改或 停止施工的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报告报告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已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同时依法将情况及时报告了建设单位和 有关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违
23、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3.工程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已将有关情况报告建设单位,因建设单位 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从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1.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积极指导工程监理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在安 全生产方面的监理责任;2.督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依法履行 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对工程监理单位报告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处置措施;,4.将工程监
24、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工程监理单位不依 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对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视工程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依 法认定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不得擅自扩大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范围;6.对在荣获鲁班奖、泰山杯、安全文明工地等荣誉的工程项目中,监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 保障有力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二六年七月七日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第五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
25、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监理规范第第6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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