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滤材生产扩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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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环保滤材生产扩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环保滤材生产扩产项目项目代码2212-320115-89-01-432728建设单位联系人徐*联系方式136*772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36号地理坐标(118度34分13.762秒,31度50分5734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17-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建设性质新建口改建6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71首次
2、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2494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玄用地(用海)面积(m2)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56837.4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11-2030)审批机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2007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n?)
3、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获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苏环管200751号;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lk?)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19年获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苏环审2019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11-2030)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11-2030),南京市滨江新城规划面积为66.3平方千米,规划范围东至宁马高速公路,南至江苏省界,西至长江,北至江宁河。发展定位为苏皖沿江城镇节点,滨江生态工业新城,江宁西部片区中心。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总体指导,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积极推进
4、开发区“二次创业”,实现由“近郊工业区”向“综合性新城”的转变,将滨江新城建设为苏皖沿江地区生态型产业新城;积极实施“新城带动、园街联动”战略,促进新城与农村地区的分工协作,将滨江新城打造成为引领江宁区西部片区全面发展的增长极。工业用地规划目标为优化、集聚智能电网及新能源、物联网、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科技创新服务、商贸流通、商务金融等服务业,最终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二三产业并举的现代产业体系。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36号,项目所在地为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主要从事环保滤材生产,为先进制造业,因此,符合南京
5、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11-2030)要求。(2)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微电子技术、光电子科学、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高效节能技术以及经济效益好的、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滨江新城的主导产业为机电电子、缝纫、电力、纺织、大中型机械制造业、建材工业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滨江新城产业定位,工业区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用水量大项目,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滨江新城。工业区引入项目须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要
6、求,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入区项目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三致”物质、有放射性污染及排放属“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本项目属于纺织业,符合滨江新城产业定位,且不使用及排放放射性污染及属“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不排放“三致”物质,无持久性有机污染。因此,项目与江宁滨江新城(5L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相符。(3)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核意见相符行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36号,对照南京江宁滨江新城(
7、51.1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效益好、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相关产业项目。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规定的禁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电镀、电路板生产项目;新(扩)建排放含汞、碑、镉、铭、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新(扩)建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装项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筑材料、新型材料产业:水泥生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化
8、工储运。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限制类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环保滤材生产,属于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不在禁止引入、限制引入清单内,符合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11-2030),满足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Ll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和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1.1“三
9、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36号,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范围内,本项目周边主要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北侧1.2km的“子汇洲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西北侧1.5km的“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所在地与其有一定距离,项目实施对其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表1-1与项目距离最近的重要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 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 (平方公里)距离 (米)子汇洲饮 用水水源 地保护区用水保区 饮水源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
1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 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 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的陆 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 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 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1.771200南京长江 江豚省级 自然保护 区自然 保护 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范围:一是子母洲下游500米至新 生洲洲尾段:二是潜洲尾下游500米至秦淮河新河口 段。实验区范围:一是新生洲洲尾至南京与马鞍山交界 段;二是秦淮河新河口至子母洲下游500米段;三是 南京长江大桥至潜洲尾下游500米段。具
11、体坐标为:东经 118。2839.14118。4438.35,北 纬31 o46,34.83-32o73.81。上游与安徽省马鞍山市 相邻,下游至南京长江大桥86.921500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周边主要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西侧1.5km的“长江(江宁区)重要湿地”、西北侧1.2km的“子汇洲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西北侧1.75km处的“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表12与项目距离最近的重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保护区范围区域面积(平方公里)距离(米)守态型土生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长江(江
12、宁区)重要湿地地态统护湿生系保/长江(江宁区)重要湿地包括长江(江宁区)水面、子母洲、子汇洲、新生洲和再生洲、新济洲及部分大堤到水面区域。具体坐标为:11802836mE至1183550E314636N至315550N/62.7662.7615子汇洲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未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部
13、分2.927.5610.4812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地态统护湿生系保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包括子母洲、子汇洲、新生洲和再生洲的全部,新济洲的东部。具体坐标为:118。2848.14WE至1183525.35E,31047583N至315550N湿地公园的合理利用示范区和科普宣教展示区。新济洲的西部。具体坐标为:1183027.14E至1183149.35E,314959.83N至315237TM20.176.5326.701750(2)VR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主要污染物为0
14、3,通过落实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1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
15、.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气采取收集处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项目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可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项目所在地各项资源供给充足,不会达到资源利
16、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属于江宁区禁止新(扩)建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江宁区建设项目准入规定。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属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划分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
17、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照苏政发202049号文附件3,本项目相符性见下表。表13与苏政发202049号文的相符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
18、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2 .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 .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
19、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 .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 .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章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L本项目不在
20、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2 .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管控要求;3 .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不属于化工行业;4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5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
21、2.7万吨1 .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妥善处置,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 .本项目污染物在江宁区内平衡,不超过总量要求。符合境险环风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1.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符合防控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
22、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人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2 .企业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储备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3 .企业与区域做好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 .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
23、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2 .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 .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 .本项目用水量不超过总量要求;2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等。3 .本项目使用电能和天然气能源,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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