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性能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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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石门坎130号南京市房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房屋性能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代码2302-320104-89-05-30741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30号地理坐标118度54分8.230秒,32度11分46.89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452检测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秦
2、淮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曲备案)文号物真)秦行审备(2023)16号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团是:已建设内容:用地(用海)面积(m2)1448.48(建筑面积)利用现有厂房,购置相关设备,从事房屋性能检测实验室项目。处罚文件:宁环罚(2020)040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目前企业已缴纳罚款,完善相关环保手续。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大气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要求,本项目排放废气中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甲醛),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故本项目需设置大气专
3、项评价。规划情况南京市秦淮区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南京市秦淮区总体规划(2013-2030)的相符性分析1、产业发展定位相符性:秦淮区的产业发展定位为“3+3+1”,即三大核心产业(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金融业)、三大战略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信息技术产业)、基本生活服务业(社会公共服务);本项目为M7452检测服务,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因此不违背秦淮区的产业发展定位。2、空间布局结构相符性:秦淮区在目前存量建设基础上采取“西优、东拓、中融的梯度式空间整体发展策略,构建全区“两州三带五片七核”的总体结构。根据企业提供产权证明
4、,本项目所在位置为工业用地,符合秦淮区空间布局结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地方法规相符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M7452检测服务,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年3月15日)中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
5、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建设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清单所包含的禁止事项。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符合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要求。项目已于2023年2月13日完成了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并取得备案登记代码:2302-320104-89-05-307418,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选址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南京市房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利
6、用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30号房屋建设石门坎130号南京市房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房屋性能检测实验室项目,即本项目建设内容,根据所在厂区产权证,项目使用用房所在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30号,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见表I-Io表14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县
7、市、区)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项目位置关系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生态保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南京市区洪水调蓄/秦淮河水域范围(包括秦淮新河、内秦淮河)/3.433.43位于本项目南侧65Om处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南京市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以内秦淮河为轴线,夫子庙为中心,东至东水关(东水关公园)、西至西水关(水西/2.522.52位于本项目西侧3.3km处门广场),南至中华门城堡,北至升州路一建康路,包括白鹭洲公园和瞻园等景点。内含夫子庙与双塘两个街道钟山风景名胜区南京市区然人景保自与文观/南界从中山门沿宁杭公
8、路至马群;东界从马群沿环陵路至岔路口;北界从岔路口沿宁栖路经王家湾、板仓、岗子村、沿龙蟠路至中央门;西界从神策门公园沿古城墙经玄武门、北极阁、九华山、太平门至中山门。包括:钟山陵、玄武湖公园、九华山公园、神策门公园、情侣园、白马公园、月牙湖公园、中山植物园、北极阁、鸡鸣寺、富贵山/35.9635.96位于本项目东北侧1.3km处根据上表可知,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秦淮河(南京市区)洪水调蓄区,本项目建设区域与该空间保护区域无相交区域,不会导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服务功能下降。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的相关要求。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9、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30号,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项目位于南京市中心城区(秦淮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要求与本项目的相符性分析见表l-2o表L2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南京市中心城区(秦淮区)空间布局约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对主城区新型都市工业发展优化服务指导的通知,支持在江南绕城公路以内的高新园区、开放街区、商业楼宇、工业厂房以及城市“硅巷”,建设新型都市工业载体,发展以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检验检测、系统
10、集成与装配、个性产品定制为主的绿色科技型都市工业。执行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从事M7452检测服务项目,符合规划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各项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运营期废水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不设置餐饮;施工期无废气产生,无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
11、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o(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应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并落实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相符资源利用(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相符效率要求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
12、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目。(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1天,同比减少9天,达标率为79.7%,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85天,同比减少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74天(其中,轻度污染71天,中度污染3天),主要污染物为03和PM?“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浓度年均值为28gm3,达标,同比下降3.4%;PMK)浓度年均值为51gm3,达标,同比下降8.9%;NO2浓度年均值为27gm3,达标,同比下降1
13、8.2%;SCh浓度年均值为5gm3,达标,同比下降16.7%;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下降10.0%;Ch日最大8小时值浓度170gm3,超标0.06倍,同比上升1.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判定为非达标区。为提高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南京市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区委书记、江北新区党工委负责人签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质增优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百日攻坚推进会,部署六大攻坚专项行动,各板块、市相关部门领受“提质增优”百日攻坚任务书。全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
14、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20余次,开展治污攻坚现场督办、调研18次,做出重要批示Ill次。二是强化调度通报。开展226项目标任务调度,按月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旬通报各街镇空气质量逆序排名情况。三是紧扣重点督查。实施环境质量“首季争优”“对标进位”“提质增优”百日攻坚、“扬尘污染防治交叉互查”等专项行动。省帮扶督导组交办35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7个,完成率96.3%。四是组织下沉帮扶。开展高淳区、漂水区、栖霞区、六合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驻点下沉督查。现场帮扶点位累计578个,发现问题304个、交办重点问题154个。经整治后,南京市环境优良天数可达到国和省刚性考核要求,确保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
15、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n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5Z5dB,同比上升0.3dB.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0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
16、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禁止或限制新(扩)建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表13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准入规定的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
17、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修订)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修订),本项目不在其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经查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
18、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经查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6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经查不属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禁止新(扩)建的行业项目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条款(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具体见下表:表L4项目与长江经济带负面发展清单相符性指标设置负面清单要求项目情况相符
19、性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属于检测服务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
20、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30号,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
21、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
22、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30号,符合区域功能定位,不属于挖沙、采矿等项目。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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