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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管理组,规范修订过程,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针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计划,在总结现行规范执行情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新的社会需求、建筑防火设计的新要求,以及借鉴美国NFPA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标准(2002年版)中有关内容的基础上,编制组先后完成“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两次向各省、市、自治区的消防监督及设计等80个单位发函征求意见。,规范修订过程,2003年12月30
2、日,公安部消防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专题论证会,与会专家针对局部修订条文进行了逐条研讨、提出了改进意见。2004年1月完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送审稿)。2004年2月,公安部消防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送审稿”审查会。2004年6月,公安部消防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送审稿”审定会。2004年10月,规范修订编制组完成局部修订“报批稿”。,规范修订过程,本次修订计划内任务1 根据2001年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7、28、30号中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局部修订内容,增
3、补“12 局部应用系统”一章;2 完善梁间布置喷头确有困难时的补充规定;3 调整强制性条文数量。,规范修订过程,本次修订计划外内容1 细化仓库危险级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2 增补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812m)系统设计基本参数;3 补充系统配水管道采用铜管、不锈钢管、涂覆其它防腐材料钢管的有关规定等。,规范修订主要内容,1 针对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进行调整和补充,借鉴国外新技术提出净空高度812m非仓库类场所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2 对不同净空高度、不同最大储物高度的超市分类规定了设计基本参数。3 充实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4 完善喷头布置、系统组件、管道、水力计
4、算及供水等相关章节的技术内容。5 提出系统采用铜管、不锈钢管、涂覆其它防腐材料钢管规定。,规范修订主要内容,6 针对条文说明中的部分示意图进行了修改完善。7 增加了“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要求。8 调整强制性条文数量。9 补充附录A中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附录B中橡胶、塑料的分类举例。新增条文:9条修改条文:18条缩减强制性条文:60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
5、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七月十五日,1 总则,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其设计标准可以引用美国NFPA-13标准的规定来说明,即:“提供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低限度要求”。本规范根据上述设计标淮,提出所应遵循的规定条文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1 总则,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自动喷水
6、灭火系统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凡可用水扑救火灾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均可安装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范围:(条),1 总则,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凡自动灭火设施,其成功扑救火灾的充分必要条件,包括启动时间、正常运行和灭火能力。当采用新技术时,应满足先进性、适用性与成熟性的要求。当采用包括设计方法在内的新技术、以及替代本规范规定的其他技术措施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美国N FPA-l 3标准的规定为:“不限制采用替代措施,但不得降低系统的可靠性,并应得到权威机构的批准”。,1 总
7、则,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2 术语,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prinkler systems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按规定技术要求组合后的系统,应能在初期火灾阶段自动启动喷水,灭火或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定
8、位:扑救初期火灾,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术语,2.1.2 闭式系统 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湿式系统 wet pipe 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2 干式系统 dry pipe 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2 术语,3 预作用系统 preaction 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4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recycling preaction sy
9、stem 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 deluge system 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启动供水泵后,向开式洒水喷头供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亦称开式系统。,2 术语,2.1.4 水幕系统 drencher systems 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喷水系统。1 防火分隔水幕 water curtain for fire compartment 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2 防护冷却水幕 drencher for coolin
10、g protection 冷却防火卷帘等分隔物的水幕。,2 术语,2.1.5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combined sprinkler-foam system 配置供给泡沫混合液的设备后,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1.6 作用面积 area of sprinklers operation 一次火灾中系统按喷水强度保护的最大面积。2.1.7 标准喷头 standard sprinkler 流量系数K=80的洒水喷头。2.1.8 响应时间指数(RTI)response time index 闭式喷头的热敏性能指标。,2 术语,2.1.9 快速响应喷头 fast respons
11、e sprinkler 响应时间指数RTI50(ms)0.5的闭式洒水喷头。2.1.10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 extended coverage sidewall sprinkler 流量系数K=115的边墙型快速响应喷头。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 early suppression fast response sprinkler(ESFR)响应时间指数RTI288(ms)0.5,用于保护高堆垛与高货架仓库的大流量特种洒水喷头。,2 术语,2.1.12 一只喷头的保护面积 area of one sprinkler operation 同一根配水支管上相邻喷头的距离与相邻配水支管之间距离的乘积。2
12、.1.13 配水干管 feed mains 报警阀后向配水管供水的管道。2.1.14 配水管 cross mains 向配水支管供水的管道。,2 术语,2.1.15 配水支管 branch lines 直接或通过短立管向喷头供水的管道。2.1.16 配水管道 system pipes 配水干管、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总称。2.1.17 短立管 sprig-up 连接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2.1.18 信号阀 signal valve 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2 术语,2.2 符号 a喷头与障碍物的水平间距 b喷头溅水盘与障碍物底面的垂直间距 c障碍物横截面的一个边长 d管道外径 dg节流
13、管的计算内径 dj管道的计算内径 dk减压孔板的孔口直径 e障碍物横截面的另一个边长 f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的垂直间距,2 术语,2.2 符号 g重力加速度 h系统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 H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 Hg节流管的水头损失 Hk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 i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 k喷头流量系数 L节流管的长度 n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的喷头数 P喷头工作压力 P0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2 术语,2.2 符号 q喷头流量 qi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 Qs系统设计流量 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Vg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 Vk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Z最不利点处喷头
14、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 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轻危险级2 中危险级(、级)3 严重危险级(、级)4 仓库危险级(、级),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附录A。3.0.3 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4 系统选型,4.1.1 自动喷水灭
15、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建筑物内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取决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和是否需要强化扑救初期火灾措施的必要性,而不是建筑物的规模。我国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综合国力已经显著增强,已经具备进一步拓展系统应用范围的条件。因此,此条既说明了系统的适用条件,又有促进推广应用的含义。,4 系统选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3 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
16、的火灾特点或环境条件确定,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4 系统选型,4.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闭式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灾;2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自动启动;3 作用面积内开放的的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强度持续喷水;4 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4 系统选型,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4.2.3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
17、水;2 严禁系统误喷;3 替代干式系统。,4 系统选型,预作用系统的类型1 单连锁系统:火灾探测装置动作即允许水进入报警阀后的管道系统。2 双连锁系统:火灾探测装置和系统喷头都动作时才允许水进入报警阀后的管道。3 无连锁系统:火灾探测装置或系统喷头动作就允许水进入到报警阀后的管道。,4 系统选型,4.2.4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3 严重危险级级。,4 系统选型,雨淋系统保护面积
18、的确定1 设计雨淋系统时,应考虑保护对象的燃烧速度,最好一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系统,若要在一个区域内分若干个系统,应在系统之间有防火措施。2 对用于保护液体的雨淋系统,应一个液面整体为一个系统,同时喷水。,4 系统选型,3 对于舞台和摄影棚,可考虑在一个防火分区内采用多个雨淋系统,在雨淋系统的交界处应考虑几个系统同时动作。4 对于丙类场所,系统分区交界处不需所有相邻雨淋系统都动作,而是采用一个主区域向四周扩展的方式来实现灭火,通常向四周外扩展的距离以46m为宜。,4 系统选型,相邻喷水保护区域喷头布置示意图,4 系统选型,相邻喷水保护区域喷头布置示意图,4 系统选型,相邻喷水保护区域喷头布置示意
19、图,4 系统选型,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仓库,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并宜采用湿式系统。4.2.7 存在较多易燃液体的场所,宜按下列方式之一采用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1 采用泡沫灭火剂强化闭式系统性能;2 雨淋系统前期喷水控火,后期喷泡沫强化灭火效能;3 雨淋系统前期喷泡沫灭火,后期喷水冷却防止复燃;系统中泡沫灭火剂的选型、储存及相关设备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4 系统选型,4.2.8 建筑物中保护局部场所的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可串联接入同一建筑物内湿式系统,并应与其配水干管连接。,4 系统
20、选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1 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2 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压的区段宜设减压孔板或节流管;,4 系统选型,3 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4 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4.2.10 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水幕不宜用于尺寸超过15m(宽)8m(高)的开口。,5 设计基本参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包括系统开始喷水的时间、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持续
21、喷水时间。系统开始喷水的时间,是系统开始投入灭火能力的时间。由闭式喷头控制时,取决于闭式喷头的开放时间,由闭式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溅水盘至顶板的距离,以及喷头之间的距离决定。干式系统还应包括配水管道的充水时间。预作用系统和开式系统的开始喷水时间,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响应火灾的时间和系统开阀后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有关。,5 设计基本参数,5.0.1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5 设计基本参数,NFPA 13规定的强度面积曲线,5 设计基本参数,5.0.1A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5 设计基本参
22、数,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设计基本参数,FM关于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试验,试验基本情况,试验1和2的燃料堆放 试验3,4和5的燃料堆放(试验4和5无平台),FM关于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试验,试验1和2的燃料堆垛平面图,FM关于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试验,试验3,4和5的燃料堆垛平面图,FM关于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试验,试验基本参数,FM关于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试验,试验结论1 在燃料顶面至顶板的距离增大到16.6m的情况下,喷水强度为18Lmin m2时,系统能提供可靠的消防保护;2 火灾危险等级相当于喷规仓库危险级级的场所,在465m2的设计作用面积内,喷水强度为12Lmin m2时
23、,系统能提供可靠的消防保护;,FM关于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试验,3 火灾危险等级相当于喷规中危险级的场所,在232m2的作用面积内,喷水强度为6Lmin m2时,系统能提供可靠的消防保护;4 火灾危险等级相当于喷规仓库危险级级的场所,采用快速大口径喷头,在232m2的作用面积内,喷水强度为18Lmin m2时,系统能提供可靠的消防保护。,5 设计基本参数,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5.0.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5.0.4 干式系统与雨淋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式系统的作
24、用面积应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2 雨淋系统中每个雨淋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表中的作用面积。,5 设计基本参数,通透性吊顶的界定(NFPA 13规定):开口面积占吊顶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70;开口的尺寸不应小于6.4mm;材料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尺寸;其他类型吊顶不应安装在喷头下面。,5 设计基本参数,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仓库,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堆垛储物仓库不应低于表、表的规定;2 货架储物仓库不应低于表、表、表的规定;3 当级、级仓库中混杂储存级仓库的货品时不应低于表的规定;4 货架储物仓库应采用钢制货架,并应采用通透层板,层板中通透部分的面积不应小于层板总面积的50;5
25、 采用木制货架及采用封闭层板货架的仓库,应按堆垛储物仓库设计。,表5.0.5-1 堆垛储物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5.0.5-2 分类堆垛储物的级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NFPA 13规定分类堆垛储物的级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5.0.5-3 单、双排货架储物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5.0.5-4 多排货架储物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表5.0.5-5 货架储物级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货架定义,单排货架货架宽度不超过1.8m,间隔不小于1.1m(间隔1.22.4m)。,货架定义,2 双排货架两个单排货架背靠背组成(间隔不超过0.1m),宽度不超过3.7m,各边均有至少1.1m间隔。,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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