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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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讲 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一、政治制度及其变迁二、军事制度及其变迁三、财政制度及其变迁四、法律制度及其变迁,宰相与中枢决策,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一、政治制度及其变迁,唐初,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并立,中书掌定旨出命,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尚书受而行之。宰相权析而为三,以三省长官侍中、中书令、左右仆射为宰相正官。太宗时起,又有以他官为宰相的记载。一种情况是以资历较浅的官员带“参议朝政”、“参知政事”、“参知机务”等名号预宰相事;一种情况是给元老重臣加“平章事”、“同三品”等名号,使其继续参与宰相决策。高宗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几乎固定为宰相名号。安史之乱后,“同平章事”几乎
2、成为唯一的宰相名号。唐代中书省和门下省共掌中枢决策,号称两省,又合称北省。宰相既为“委员制”,则其议政办公之地就是政事堂。政事堂初设在门下省,高宗时裴炎由门下侍中迁中书令,政事堂迁至中书省。玄宗时,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设置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等五房。至此,政事堂(“中书门下”)成为名副其实的宰相机关。议政宰相中有一位首席宰相,称“执政事笔”,负责主持政事堂会议,承宣接旨,而且值宿于政事堂中,处理日常工作,权力很大。肃宗时,一人主十日;德宗时,改每日一人轮流执笔。,宰相与中枢决策,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行政系 统,各一员或二员,从六品上,员外郎,各一员或二员,正
3、五品上或从五品上,郎中,各一员或二员,正三品、正四品,六部尚书六部侍郎,各一员,正四品、从五品上、从六品上,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从二品,左右仆射,一般空缺,正二品,尚书令,尚书省,唐初文官俑,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行政系 统,虞部、水部,工部、屯田,工部,比部、司门,刑部、都官,刑部,驾部、库部,兵部、职方,兵部,膳部、主客,礼部、祠部,礼部,金部、仓部,户部、度支,户部,司勋、考功,吏部、司封,吏部,尚书都省,唐初文官俑,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武德贞观已来,尤重其职。吏兵部为前行,最为要剧。自后行改入,皆为美选。考功员外专掌试贡举人,员外郎之最望者。司门、都官、屯田、虞水、膳部
4、、主客,皆在后行,闲简无事。时人语曰:司门、水部,入省不数。角觝之戏,有假作吏部令史与虞部令史相逢,忽然俱倒,良久起云:冷热相激,遂成此疾。太平广记卷二五尚书郎,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尚书省有都堂(即大厅),以左、右仆射为领袖。下分六部:东为吏、户、礼三部,左丞主之。西为兵、刑、工三部,右丞主之。共二十四司,分曹共理,全国政务毕萃。诸司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议政事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开元以来,宰相员少,资地崇高,又以兵、吏尚书,权位尤美,宰相多兼之。但从容衡轴,不自铨综。其选试之任,皆侍郎专之,尚书通署而已。,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九 寺,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少府监,国子监,太府寺,司农寺,鸿
5、胪寺,大理寺,太仆寺,宗正寺,卫尉寺,光禄寺,太常寺,三 监(五监),行政系统,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三省制的特点:三省各有分工而又互相依存,成为一个按职能和政务处理程序分工的有机整体。三省长官在政事堂讨论,形成决策,由中书省起草的诏令要经过门下省下发,尚书省的奏案要经过门下省省读。在三省制的体制下,政事堂是最高的决策机构,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决策与行政是分开的。,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刑礼房,户房,兵房,枢机房,吏房,中书
6、门下,三省制的瓦解,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中书门下”不仅继续具有原来政事堂的决策的功能和权力,而且由于五房等办事机构的设立,中书门下也具有行政权力。因此,政事堂改中书门下后,中书门下掌握了从决策到执行的全部权力,成为最高的决策兼行政机关。唐初以政务处理程序分工、决策与行政分离的三省制名存实亡了。这也预示了此后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方向。,吴宗国 主编,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监察机构御史台,通典卷二四职官六“唐自贞观初以法理天下,尤重宪官,故御史复为雄要”。,监察御史。对地方官的监察,同时还要监察中央的六部官员。,察院,殿中侍御史。对百官在宫内违法或失礼的行为或言论进行监察。,殿院,侍御史。对中央
7、官进行监察和纠弹,并且参与疑难案件的审理。,台院,长官:御史大夫副官:御史中丞,睿宗桥陵獬豸,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光宅元年(684年),武则天改御史台为左肃政台,增设右肃政台。左台监在京百官和监军,右台按察州县,巡省风俗,扩大了编制,强化了其监察职能。玄宗时恢复御史台建制。唐地方的采访使、观察使本来也是监察官,安史之乱后逐渐成为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将对州县官的监察变成了统辖。唐后期方镇节度使观察使也带御史大夫、中丞称号,方镇幕府和度支盐铁巡院的僚佐也带御史官衔,他们也行使监察职能,被称为外台。这并不意味着御史台组织的发展,恰恰是御史台权利被削弱的表现。,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勾检制度:北朝开始出现
8、,唐代得到充分发展,是监督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法令及时无误地处理公务的一种机制。唐在各级各类官府都设置了勾检官(又叫勾官、勾司、勾曹),其基本职责是: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受事发辰。唐中央勾检机构有两个系统:一是行政勾检系统,由尚书都省负责,主要勾检全国各级各类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文书及其主管官吏;一是财务勾检系统,由尚书刑部比部司负责,主要审计中央和地方财务行政,同时要制定财务审计(勾检)制度,推行全国。,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使职差遣的流行,所谓使职差遣,本指临时派某官离开其原来的职守去任某事,事罢复命于中央。唐代有许多临时差遣的使职,但也有很多重要使职出现了固定化和普遍化的倾向,这是唐后期职官制度的
9、一个突出特点。使职差遣的流行,不仅适应了职官制度本身变化的需要,也反映了唐朝廷内部的权力斗争。唐后期中央官制的重要变化,一是翰林学士的固定化和日益重要,二是财经部门出现了固定的使职即度支、户部和盐铁转运使。三是宦官职事的使职化(左右神策军中尉、观军容使、枢密使等)。而这些变化大多自玄宗朝滥觞。,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使职差遣的流行,唐国史补卷下:“开元以前,有事于外,则命使臣,否则止。自置八节度、十采访,始有坐而为使,其后名号益广。大抵生于置兵,盛于兴利,普于衔命,于是为使则重,为官则轻。”,观察处置使,枢密使,观军容使,度支使,户部使,盐铁使,节度使,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地方行政制度,州(
10、郡)县两级制 唐代地方行政最低级为县,全国凡一千五百七十三县。(天宝初年数。贞观十三年,有县1511)较西汉略多二百余县,所增不到六分之一。武德初,上县六千户以上,中县二千户以上,下县一千户以上。开元中,改上县六千户以上,中县三千户以上,未满三千户为下县。汉制则以万户以上县为“县令”,万户以下县曰“县长”。县以上为州或郡。全国州府凡三百五十八(贞观十三年数),较西汉增至两倍。州长官为刺史,郡长官为太守。自汉季以来,刺史总统诸郡赋政于外,犹如后代之巡抚、总督,较之汉代仅属司察之任者大异。而隋唐刺史,则犹后代之知府及直隶知州,与太守仅为互名,已无分别。此为隋唐减削地方政权之一例。又唐制四万户以上为
11、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西汉太守一郡户口有多至二百万以上者。西汉一县户口,亦有四、五万以上者。可见汉、唐太守权位之迥然不同。上州刺史只从三品,中、下州刺史正四品。刺史的地位权任,既远非汉比,又掾吏辟署之权亦削,大部均归中央。于是,中央政务日繁,地方事权日轻。(牛弘(545610,在隋曾任吏部尚书)问刘炫:“魏、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处,其事何由?”炫曰:“往者州惟置纪纲,郡置守、丞,县惟令而已。其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所以繁也。”)这又是隋唐大统一政府与秦汉不同一要点。,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地方行政
12、制度,道的设立与行政区划化贞观十三年(639),分天下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因在终南山华山之南,故名。辖境包有今湖北长江以北、汉水以西、陕西终南山以南、河南嵩山以南、四川剑阁以东、长江以南之地)、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十道,时派黜陟使或观风俗使分巡各道,但十道只是依山河形势划分,并非行政区域。及至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唐玄宗将山南、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均各分为东西二道,因而共有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从此道逐渐形成为行政单位,采访使、观察使逐渐成为常驻的地方长官,于是,在州之上又多了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官吏选拔制度,学校和贡举 唐代学校分两大类:一是
13、国子监主管的六所国家学校(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东宫附设的崇文馆两所贵族学校。二是专门技术学校,如太常寺太医署(医学、针学、按摩学、咒禁学),太卜署(卜筮学),太仆寺(兽医学),司天台(天文学、历学、漏刻学)等。地方学校也可分两类:一类是以儒家经典为主的州县学,一类是医科学校。唐代学校主要培养官僚预备队伍。,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官吏选拔制度,唐代官员的入仕途径 1、科举入仕。2、门荫入仕。3、流外和杂色入流。,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官吏选拔制度,唐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隋唐以后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具有文官选拔考试制度的性质,是由中央统一举行,定期
14、、分科的考试。每年冬季十一月,官学负责把毕业学生贡于尚书省,私学学生则由州县推举入京赴考。考生由州县进者称为“乡贡”,由国子监所属各学保送者称为“生徒”。科举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玄宗时期,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礼部试毕及第,须再经吏部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身(体貌壮伟)、言(言辞辩证)、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合格后,方得授官。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为常举与制举两类。,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官吏选拔制度,唐代的科举制度常举是定期举行的考试,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道举、童子等科。其中常设的有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考试的内容有贴经、经义、时务策,以贴经墨义为主,着重儒家经典的背
15、诵;进士考试的内容在高宗前仅为时务策,后来加试杂文,即诗、赋等,以杂文为主,着重于文采词章。经义全赖背诵,诗赋则需发挥,因此中明经易,中进士难,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进士及第后升迁很快,时人目为“士林华选”,在社会上有很高的声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官吏选拔制度,唐代的科举制度制举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不定期考试,科目往往临时设置,著名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详明政术、军谋宏远等科,目的在于召求急需人才,平民及官吏皆可应试。考中后,有官者升迁,无官者由吏部授官。制科不常举行,每次录用的人数也很少,在科举制度中不占重要地位。武
16、周时,还创立武举,选拔军事人才,由兵部主持。,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摭言卷一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以至岁贡常不减八九百人。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吴宗国 著,武则天大开制科,增加了科举入仕的人数。但比起杂色入流和门荫入仕来,科举入仕在入流总数中仍然只占很小比重。进士科在唐后期成为选拔高级官员的主要来源。进士科录取标准的变化:文章诗赋文章,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官吏选拔制度,唐代的门荫入仕1
17、、皇亲贵戚和五品以上高官子孙可通过卫官(三卫、千牛、进马等)获得入仕资格。2、六品以下官员之子(品子)可通过番上纳课的办法获得参选资格。3、担任斋郎(太庙斋郎取五品以上子孙,郊社斋郎取六品子孙),经过一定年限和考试,也可推荐至吏部参选。,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代官吏选拔制度,唐代的流外和杂色入流唐代官吏有流内、流外之分。流内官从正一品的三师、三公到从九品下的中、下县的县尉,都是职事官。流外官指在此之外的吏职,由吏职到出任职事官,就是入流。唐代流外职掌很多,主要有三类:一是低级办事员,二是专门技艺人员,三是技术学校的专业实习生。他们也分为勋品、二品到九品等九等。选拔流外官的标准是书、计、时务三条
18、。流外官内部迁移要通过试“判”来考察其办事能力,但若从流外入流,还要加试一经一史。唐朝每年从流外入流的官员达一两千人。,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前期的军事制度是以府兵制为基础的,府兵制是一种征兵制的兵役制度。府兵制的特点:兵农合一的征兵制。唐初沿袭了隋朝的府兵制,自太原起兵时,即设有大将军府,下分左右中三军,各军下设正副统军,即以原来隋朝所置鹰扬郎将来担任。武德初,即置军府,由骠骑、车骑两将军府统领。分关中为十二道,每道皆置军府。公元620年(武德三年),改道为军,军置将、副各一人,以督耕战,由车骑府来统领。公元633年(武德六年),天下既定,因废十二军,改骠骑为统领,车骑为别将。一年多后,又恢
19、复十二军,军置将军一人,军下有坊,设坊主一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可见唐朝一开始,府兵制就建立在均田制上。,征兵制募兵制,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征兵制募兵制,唐太宗时,对府兵组织、名号又加改定。改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督府总名为折冲府,全国共置634府(68万)(新唐书兵志。据谷霁光考证,合计656),而关内就有 261府(26万),分统于中央的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等十二卫。这600多个折冲府中的大约40设置在关中地区,接近关中的河东、河南一带折冲府也较多。折冲府的这种分布特点,目的是“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保持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卫将军府
20、折冲府团旅队伙(卫大将军)(折冲都尉)(校尉)(驴帅)(队正)(伙长)上、中、下 6团、5团、4团 1200人、1000人、800人十二卫即源于西魏、北周的十二军,直承隋十二卫而来。卫大将军是府兵最高军官,直隶于皇帝。由卫府直接督率十道诸府,番上宿卫。这个组织系统,显然加强了中央的军权。,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征兵制募兵制,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新唐书卷五兵志,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府兵的来源,由军府所在地“六品以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中挑选,三年一次,原则上“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
21、力又均,先取多丁。”“成丁而入,六十而免”。府兵征调的办法是由兵府下符契,州刺史和折冲都尉勘契相合,而后发兵,全府调发则折冲都尉以下都一起去,少则刚毅都尉去。调往京城宿卫,按路程远近分番轮流而去(五番十二番,500里二千里以外。唐六典:番上之法,在五百里内者五番,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各一月上。二千里外九番,倍其月上。),每番一月。若征行之镇守者,免番而遣之。兵士征调服役时,本人免租调,但“其家不免征徭”。,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府兵需要自备武器、甲胄和衣粮。新唐书卷五兵志:“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毡帽、毡装、行藤皆一,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胄、戎具藏于库。有
22、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木兰辞:昨夜见军帖 可汗大点兵 军书十二卷 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 木兰无长兄 愿为市鞍马 从此替爷征东市买骏马 西市买鞍鞯 南市买辔头 北市买长鞭,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唐发兵鱼符,凡国有大事则出纳符节,辨其左右之异,藏其左而颁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一曰铜鱼符,所以起军旅,易守长。两京留守,若诸州、诸军、折冲府、诸处捉兵镇守之所及宫总监,皆给铜鱼符。唐六典卷八门下省,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高宗以后,随着战争的增多,兵役给农民造成的负担越发沉重,各地出现了农民逃避兵役的情况,而且越来越严重。,府兵之法浸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
23、乃请一切募士宿卫。开元十一年(723),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共十二万,号“长从宿卫”,明年,更号曰“彍骑”。新唐书卷五兵志,唐玄宗时,征发府兵停止了。这样,唐前期的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就宣告结束了。代替府兵制的,是募兵制。,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征兵制募兵制,京师:开元十一年(723年),京师宿卫募士12万,号“长从宿卫”,次年改称“彍骑”,第三年将彍骑兵分隶中央十二卫,分为六番。从此京师宿卫士兵皆由招募。边兵: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正式实行招募制,被称为“长从兵”或“长征健儿”,由边地将帅长期统率,逐步形成了将帅专兵之局。地方:主要是团结兵,也称“团练”。他们的军
24、器、衣粮皆由政府供给,长期服兵役,是政府雇佣的职业兵。募兵制代替了府兵制。,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征兵制募兵制,与府兵制的兵农合一相比,募兵制是一种职业兵制。在募兵制下,发生了一些影响全局的变化。首先,因为边疆形势的紧张,唐玄宗时在缘边地区设置了节度使,节度使是一个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手下的兵是由节度使自行招募的。这样,府兵制下的兵、将分离变成了兵将合一。而且,节度使的势力不断壮大,府兵制下内重外轻的军事布局变成了外重内轻之势。中央为了加强实力,又建立一支常备职业化军队,就是中央禁军(神策军)。军费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大大增加了。,承上启下的唐代制度,前期均田制与租庸调制,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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