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风险与应对.ppt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风险与应对.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风险与应对.ppt(29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风险与应对2013年,第一讲 增值税、营业税检查及税企争议焦点问题解析 第一节 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工作方案 一、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合理性、完整性。1、有无直接坐支售楼收入不入账的情况。2、营业收入是否包括了各种价外费用,重点关注被查对象收取的各类手续费、管理费、奖励返还收入是否并入营业收入申报纳税;收取的水电开户费、管道设施费、城建配套费、代办证件费等是否并入营业收入申报纳税。3、是否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有无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关联企业之间销售价格是否合理。,4、动迁、拆迁补偿等售房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申报纳税。5、各种换购房地产、以房地产抵债、无偿赠与房地产、集资建房
2、、委托建房、中途转让开发项目、提供土地或资金共同建造不动产、拆迁补偿(安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纳税。6、以房换地、参建联建、合作建房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7、以投资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未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并且收取固定利润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8、房地产企业大额往来、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存在漏计销售问题。9、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是否按照销售不动产照章申报纳税。10、各种房产出租收入(如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特别是“售房回租”业务,有无以房租费冲抵售房收入后再申报纳税。,二、检查应税营业额
3、的及时性。1、销售房产预收款(预收定金)是否及时申报纳税。2、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到的销售款是否及时申报纳税。三、其他营业税涉税问题。,第二节 税企争议焦点问题解析 11、房地产企业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其他货物应当交什么税?怎样缴纳?(一)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涉税事项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涉税事项纳税人身份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4、 1、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2、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销售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4、房地产企业销售使用过的设备或物品怎样纳税 财税20099号:(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
5、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例1-1、某房地产公司2008年3月购入2台小汽车,每台车单价20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汽车折旧年限为5年。为了方便工作,更新车辆,2011年4月公司将这两台小汽车出售,每台售价60000元,应如何缴纳增值税。5、房地产企业处理废旧物资怎样纳税 例12、甲房地产公司开发的A小区已经竣工,在清理施工现场时,将建筑废旧物资变卖,收入110000元,缴纳了营业税5500元。这样纳税对么?6、国税局不收房地产企业增值税,应当如何处理?,12 自建房产自用是否缴纳营业税?误交营业税如何处理?例13、山东省某市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
6、2011年二月将一栋新建好的写字楼自用,写字楼成本价19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认为应当做视同销售处理,缴纳营业税。经评估机构评估,公允价格为280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154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要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对么?,新细则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3、甲方提供材料与甲方提供设备怎样纳税?装饰劳务清包工税收政策有何变化?甲方提供材料可否计入开发成本?例14、甲房地产
7、公司将一项开发工程出包给乙建筑施工公司,合同采取甲供钢材的承包方式,乙方现场领用。根据当地建委规定,各项取费标准如下:材料价差3,临时设施费2,法定税金4,法定利润3.5,管理费2.5,计15。该工程决算:直接费1000万元(其中钢材预算价格200万元),各项取费150万元,包工包料结算价格为1150万元。由于甲方供钢材,实际结算价款为950万元。乙公司开具发票950万元,请计算乙公司应交营业税税额;甲公司钢材采购成本220万元,怎样计入“开发成本”?,请讨论:(1)请计算乙公司应交营业税税额;(2)甲公司钢材采购成本220万元,可否计入“开发成本”?(3)甲公司可否把钢材调拨给乙公司?(4)
8、甲供设备怎样征税?(5)装饰工程甲方供主要材料应当如何征税?,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计算示意图,工程施工: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施工间接费,工程结算(营业额)1.直接费工程量预算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工程结算价款 2.各项取费:按直接费一定比例计取 材料价差、临时设施费、长途搬迁费 法定税金、法定利润、社保统筹、管理费用,计税营业额,包工包料 甲供材料 包工包料包设备,计税营业额按包工包料方式计算的工程结算价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二)财税200316号: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
9、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计税营业额 工程结算价款设备价款,(三)新细则第16条:除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四)装饰劳务的清包工 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
10、务。财税2006114号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例16、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开发别墅100套,准备精装修后出售,根据设计图纸计算,装修直接成本需要1980万元。其中材料费占60,采取何种出包方式,可以减少对装修工程的营业税支出?例17、A企业新建一栋写字楼,楼内配电梯、中央空调等设备。设计概算为3000万元,其中设备价款400万元。请问,在工程出包时,应当怎样签订合同对A企业有利?,14、转让在建项目怎样缴纳营业税?购入在建项目后再投资建设,建成后销售怎样纳税?例1
11、8 2007年,甲房地产公司通过拍卖取得乙商业公司一幢商用楼,拍卖价格14 800万元,经过投资建设,于2009年建成,销售价格32 600万元,甲公司应当怎样缴纳营业税?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二条: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15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转让有何纳税技巧?(一)不开发就转让,会多交土
12、地增值税。国税发2007132号第38条: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论是生地或是熟地),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即转让的,核实有无违反税收规定加计扣除的情形。如果,不开发就转让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加计扣除30%。(二)过度开发再转让,会多交营业税。财税200316号: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在计算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时不得差额计算。,16、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生地”,对土地进行一级开发怎样纳税?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
13、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 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例19、甲房地产公司从市国土管理局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土地现状为毛地,合同约定由甲公式负责一级开发,开发费用抵顶土地出让金。开发总金额700万元,其中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等劳务费300万元,受托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400万元。由于,甲公司采用异地购房安置的方式,实际发生购房安置费用370万元,
14、请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1)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3003%9万元(2)受托安置动迁户缴纳服务业营业税(400370)5%1.5万元 纳税合计91.510.5万元。,17、怎样判定营业税合法有效凭证?(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18、新营业税暂行条例
15、对价外收费规定有哪些变化?价外收费怎样判断是否应交纳营业税?条例第五条,营业额为纳税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讨论:1
16、、“营业外收入”交营业税么?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与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营业额”完全相等么?,3、关于价外收费营业税与所得税的差异,营 业 税 的 规 定,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企 业 所 得 税 的 规 定,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19、支付境外公司来华提供咨询、
17、设计、施工等劳务费,如何按规定代扣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新细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三)境内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劳务征税的规定 财税2009111号: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
18、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例110、2009年3月15日,某房地产公司委托A国的设计院进行开发小区的设计,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100万美元。A国设计院在我国境内没有代理机构,该公司应当代扣营业税和外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已知当天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为6.8373。应当代扣营业税6.83731000000
19、5341,865元 代扣预提所得税6.8373100000010683,730元,110、什么是合作建房?合作建房怎样缴纳营业税?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具体的交换方式也有以下两种: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2.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例如,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甲方,第
20、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1.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2.房屋建成后,甲方如果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则不属营业税所称的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的行为,而属于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营企业的行为。3.如果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则此种经营行为,也未构成营业税所称的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的行为。,111、房地产企业怎样利用融资性售后回租扩大融资渠道?例113 甲
21、房地产公司由于当前资金紧张,准备把一幢新建的写字楼售给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租赁公司,然后再以融资租赁形式返租回来自用。写字楼成本价4000万元,售价5000万元,租期5年,每年付租金1200万元,租赁期满甲公司可以按380万元购得该写字楼。假设房产折旧年限为20年,不留净残值。应当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处理?,讨论:(1)甲公司在销售环节是否缴纳营业税及附加?(2)写字楼售价与成本价的差额,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3)出售写字楼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4)融资回租的写字楼怎样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5)最低租赁付款额与售价的差额可否在税前扣除?,国税函2008875号: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22、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税务处理,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为依据。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1)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
23、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第二讲 土地增值税检查及税企争议焦点问题解析 第一节 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工作方案 1、是否按规定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2、是否不按规定进行成本分摊,增值额的计算是否正确。3、对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将高档住宅与普通标准住宅混淆在一起预交或清算土地增值税。4
24、、是否以工程未结算、未决算或商品房未销售完毕等理由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5、是否不按规定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6、是否按规定对开发成本中的利息支出进行分离,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是否税前剔除。7、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再有偿转让房地产是否按规定纳税。,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税企争议焦点问题解析 21、如何确认土地增值税的收入总额?(一)清算管理规程:重点审核销售明细表、房地产销售面积与项目可售面积的数据关联性,以核实计税收入;对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确认收入。(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1)已全额开具商品房
25、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2)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3)合同所载房产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22、计算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包含哪些内容?怎样计算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包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地产企业 税务 稽查 风险 应对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387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