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规程解读姜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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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籍调查规程解读姜栋,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地籍调查规程修订说明第二部分 地籍调查规程有关条款说明,2,第一部分 地籍调查规程修订说明,一、修订的背景与目的二、修订的原则与依据 三、修订编制过程四、修订的主要内容,一、修订的背景与目的,(一)修订的背景我国现行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是90年代初颁布实施的,1993年6月进行过修订,近二十年来该规程在指导、规范和促进地籍调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土地管理和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一)修订的背景 然而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调查手段、测量技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
2、土地管理职能的转变,规程中的大部分规定已经很难满足当前地籍管理的要求,部分技术要求已难以满足计算机等新技术方法的要求,为此,尽快修订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一、修订的背景与目的,一是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现代地籍管理制度、最新技术发展的要求,对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进行系统地分析、总结、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适时、实用、可操作的地籍调查规程。二是解决标准老化和技术水平低的问题,更好的指导和规范现代地籍调查工作,为建立现代地籍管理制度,有效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切实保护耕地,为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一)修订的目的,(一)原则1.
3、继承与稳定的原则 规程的基本目的、适用范围、精度标准、内容等应不受时间和空间影响的要素,能继承的就应该继承,能保持稳定的就不要随意变化。2.先进与统一的原则 在修订地籍调查规程时,应充分考虑调查手段、测绘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的现有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为技术创新提供合理框架和充分的发展空间。,二、修订的原则与依据,(三)适应与完整的原则 土地调查资料成果日益丰富、多样,将调查的内容作为规程的核心,充分吸收地方规程的优点,增强规程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结合20多年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起草组重新确定地籍调查规程(修订稿)所适用的范围,以建立多用途地籍为目标组织规程的内容,体现调查内容和调
4、查工作体系内容的完整和统一,满足覆盖城乡地籍调查的需要。(四)准确与协调的原则 地籍调查规程的修订和编制,要求结构合理、文体统一、用词准确,术语科学、层次清晰,条文逻辑性强、尽量减少或消除条款的二义性。同时,应考虑与相关标准相互协调,增强规程的准确性。,(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宗地代码编制规则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地籍测绘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等。,二、修订的原则与依据,(一)开展全面的研究,三、修订编制过程,
5、2008年至2010年期间,分别在江苏徐州、安徽合肥、湖北武汉、宜昌和恩施、山东寿光、四川青神等地开展地籍调查技术与方法的研究,研究内容涉及地籍调查空间层次模型、宗地的划分方法、地籍测量的精度、调查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联性、“3S”技术在地籍调查中的应用等,确定了地籍调查规程修订的原则、方向,构建了地籍调查的指标体系和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地籍空间层次模型等,确定了现代“3S”技术在地籍调查中应用的方式和方法。,(二)对现有的相关规程、规范开展全面梳理和分析 收集整理了与本规程修订有关的标准及其他相关资料,如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地籍数据库标准、地
6、籍测绘规范、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登记实务和地籍调查等。同时收集了北京、广东、天津、河南、浙江、深圳等地制定的地籍调查地方性技术标准。对这些标准和资料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处理,确定修订的技术路线和依据。,三、修订编制过程,(三)编制地籍调查规程(讨论稿)2011年,在资料分析、试验和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地籍调查规程(讨论稿)。(四)召开研讨会,开展充分的研讨和论证 2012年2月21日、3月6日及3月21-22日,部地籍管理司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在北京召开了地籍调查规程修订专家研讨会。这些专家学者的专业领域涉及地籍调查、土地登记、权属调处、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信息系统开发
7、和标准化研究等。与会专家围绕地籍调查规程(讨论稿)文本,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展开了充分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三、修订编制过程,(五)完善规程,征求意见通过研讨和论证,起草组认真地分析和梳理了专家的意见,对地籍调查规程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地籍调查规程(征求意见稿)。2012年4月1日,将征求地籍调查规程(征求意见稿)发送到58个省、直辖市、建设兵团的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及其事业单位征求意见。,三、修订编制过程,(六)修改形成送审讨论稿 4月20日之前共收到36份反馈意见。经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讨,对规程做了进一步修改,并于4月22日再次召开由有关省市国土资源厅
8、(局)及基层从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的有关人员参加的研讨会,并征求了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形成了地籍调查规程(送审稿)。,三、修订编制过程,(七)通过审查,发布实施2012年5月18日,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地籍调查规程推荐性行业标准审查会,与会的19位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审查。7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2年第16号公告:“地籍调查规程推荐性行业标准已于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现予批准、发布,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编号如下:TD/T 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代替标准名称及编号:TD 1001-9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三、修订编制过程,(一)规程名称的修订
9、经过深入研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规程的科学性和未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的发展趋势,将原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修订为地籍调查规程。,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二)对规程编制格式的修订 按照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采用国家标准委提供的“TCS 2009”软件修订编制地籍调查规程。,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三)对体例的修订1、增加调整了范围、规范性文件引用和术语与定义等内容。2、为与土地登记办法相协调,将“初始地籍调查”调整为“地籍总调查”,将“变更地籍调查”调整为“日常地籍调查”。3、与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进行了衔接。4、增加了附录的种类并对原来附录的内容和说
10、明进行了适当的增减调整。5、删除了原规程中的“土地分类”部分。,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四)对总则的修订1、将原规程中的“目的和依据、地方补充规定、规程解释权”等内容放到新规程的“前言”中。将原规程中的“规程适用范围”单列,修订为“范围”。将原规程中的“地籍勘丈方法”调整到“调查内容”中。2、将原规程中的“实施单位”归入新规程“地籍总调查”的“准备工作”中。,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四)对总则的修订3、将原规程中的“内容、调查单元、地籍编号”调整为“调查内容、调查单元、地籍编号”。(1)对调查内容:将“地籍勘丈”修订为“地籍测量”,调整修订了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和地籍测量的内容。(2)对调查
11、单元的划分方法进行了重新整理归纳。(3)对地籍编号的方法进行了重新整理归纳。,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四)对总则的修订4、将原规程中的“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调整为“地籍图比例尺、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重新规定了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并规定了各比例尺地籍图的分幅方法和编号方法。5、“总则”新增的内容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坐标系统和计量单位等。,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四)对总则的修订修订后的总则内容包括:4.1调查内容、4.2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4.3调查单元、4.4地籍编号4.5坐标系统、4.6地籍图比例尺4.7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4.8计量单位,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五)对地籍调查
12、类型进行了修订 地籍调查分类地籍总调查、日常地籍调查;将“初始地籍调查”修订为“地籍总调查”;并重新组织了地籍总调查的内容:1、将原规程中的“准备”所含的内容调整修订为“组织准备、资料准备、工具与表册的准备、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尤其对资料准备做了比较深入的修改,显化了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类型。2、在“土地权属调查”中增加了“调查工作底图的选择与制作”、“土地权属协议书的制作和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的签订”等内容,对其他内容做了更加科学、细致、丰富的修订,增强了适应性和操作性。,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五)对地籍调查类型进行了修订3、将原规程中的“地籍勘丈”修订为“地籍测量”,
13、规定地籍测量的工作内容为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和面积测算等,删除了过时的三角测量、平板测量、基于手工的面积测算与平差等方法,增加了基于“3S”技术的地籍测量方法,如正射影像地籍图、利用GPS-RTK系统测量界址点和地籍图的方法、基于GIS面积测算控制平差等。4、增加了“检查验收”和“成果资料整理与归档”两部分的内容。,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五)对地籍调查类型进行了修订将“变更地籍调查”修订为“日常地籍调查”。并重新组织了日常地籍调查的内容。1、基于原来的变更地籍调查内容,结合相关规定,吸收地方规定的优点,进一步明确了数字化条件下的日常地籍调查的内容和程序,强调了日常数据成果的
14、检查。2、增加了地籍调查资料查询单、日常地籍测量报告等,并在附录中增加了相应的格式。3、删除了原规程中地籍变更编号的方法。,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六)对界址点测量方法进行了明确 明确了解析法和图解法的概念,并明确规定了图解界址点坐标不能用于放样确定界址点的位置。(七)附录的修订 原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附录有8种,修订后的地籍调查规程的附录有15种。删除了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和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修订了地籍调查表、图式、图例;新增了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日常地籍测量报告、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地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参考文献等。,四、修订编制的主要内容,一、总
15、则二、地籍总调查三、日常地籍调查四、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第二部分 地籍调查规程有关条款说明,1、地籍调查的内容2、地籍区、地籍子区、调查单元的划分3、地籍编号5、比例尺,一、总则,(一)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 土地权属调查 包括土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调查、宗地草图绘制、地籍调查表填写、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签订等。地籍测量 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测量、地籍图测制、面积量算等。,一、总则,(二)地籍区、地籍子区、调查单元的划分 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在地籍总调查之前,应首先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在地籍子区内,划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划分集体建设用
16、地使用权宗地、宅基地使用权宗地。,一、总则,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的方法和原则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依次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地籍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界线+明显线性地物地籍子区行政村或街坊界线+明显线性地物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定后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在县级行政辖区内,地籍区应不重不漏;在地籍区内,地籍子区应不重不漏。,一、总则,(三)地籍编号 1、宗地代码 宗地代码采用五层19位层次码结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地籍区代码(3位)地籍子区代码(3位)土地权属类型代码(2位)宗地顺序号(5位),土地所有权类型码:“G”-国家土地所有权,“J”-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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