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融资担保第十十十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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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篇 国际结算中的融资担保,第十一章 担保业务概述第十二章 银行保函第十三章 备用证 第十四章 福费廷第十五章 国际保理,第十二章 银行保函,本章内容安排,第一节 银行保函概述第二节 银行保函的开立第三节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第四节 银行保函的种类Key Words,学习目标,1.掌握银行保函的基本概念2.掌握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方式3.熟悉银行保函的种类和用途,12.1 银行保函概述,一、银行保函的基本概念(一)银行保函的含义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银行保证在申请人未履行某项义务或受益人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后支付一定款项给受益人。,1
2、2.1 银行保函概述,(二)银行保函的作用1.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保证,如买卖合同和承包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保函、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保付保函等;2.作为合同违约情况发生时对受害方补偿的工具或对违约责任人的惩罚手段。银行保函显然是一种保证合同。,12.1 银行保函概述,(三)银行保函的法律属性1.银行保函与基础合同是从属关系,即将担保合同仅看做是基础商务合同的附属合同;2.银行保函与基础合同之间的相互独立性以及保函项下的付款不受商务合同条款及执行情况干扰的特性;3.采取折中的立场,既承认银行保函可具备独立于基础合同的特点,也允许非独立性的从属性担保的存在。,12.1 银行保函概述,从实际情况看,多数
3、国家的法律属于第一种情况。我国于1995年10月1日起实行的担保法就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担保合同就是主合同(即基础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英国、美国、瑞士、法国等国家的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12.1 银行保函概述,(四)银行保函的国际规则1.合约保函统一规则(简称URCG)(Uniform Rules for Contract Guarantees)1978年,国际商会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简称UNCITRAL)组织了大批专家,共同指定了合约保函统一规则编号
4、为国际商会第325号出版物。,该规则指出:如果银行保函没有规定支持索偿的文件,或仅规定了受益人的索偿声明,受益人还必须呈交判定赔付的法庭判决书或仲裁公断书,或者是委托人同意偿付的书面文件。这种条件显然对受害方不利,由于这个原因,尽管URCG第325号出版物发表多年却没有获得主流银行和商业实践的认可。,12.1 银行保函概述,其缺点主要有:1.URCG适应面较窄;2.URCG 回避对保函的性质作规定;3.URCG规定 受益人索赔时必须提供或在合理时间内补交证明委托人违约的文件;4.URCG条款过于笼统,对于实务中出现的反担保等许多问题均未涉及,因而不能适应现代保函业务的需要。,12.1 银行保函
5、概述,2.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国际商会在1992年 指定出更接近于当前国际担保实务规范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即编号第458号出版物。新的统一规则,明确界定了银行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的属性,银行保函项下的责任与基础和约无关,从而避免了银行卷入基础合同纠纷。,12.1 银行保函概述,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对保函作出了如下定性:“保函从性质上独立于其可能基于之合同的交易,即使保函中包含有对合同的任何援引,担保人与这类合同亦无任何关系,也不受其约束。担保人在保函项下的责任,是在提交了在表面上与保函条款一致的书面索赔要求
6、和保函规定的其他单据时,支付保函项下的金额。”,URDG规定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保函赔付处理仅凭单据和文件,与事实交易无关,即单据化业务。新规则最显著的特点是,URDG 下的保函索赔简单,通常只需要受益人提交汇票以及说明基础合同主债务方违约的申明文件即可获得赔付。总之,担保人的付款责任并不仅在委托人确实违约时才存在。换句话说,担保生效的 触点在于受益人是否能提交保函所需要的有关的文件(至少是书面索偿书)而不是委托人违约,或者是证明委托人 违约。,12.1 银行保函概述,(五)银行保函的特点1.保函是不依附于合同的独立的保证文件。2.担保行的付款责任第二性的。3.保函是一种或有负债,即保函
7、项下的支付不一定会发生。只有在违约情况发生时才会发生。4.开立保函只是为了提供信用担保。,12.1 银行保函概述,二、银行保函的当事人1.委托人(Principal)委托人也称为申请人(Applicant),是指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委托银行开立保函的当事人,亦即被保证人。委托人是基础合同中负有责任或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即基础合同的主债务人。,12.1 银行保函概述,作为委托人首先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其对受益人的责任;其次,要承担保函项下的有关费用;最后,向受益人付款,或者在违反基础合约情势下向担保行付款。,12.1 银行保函概述,2.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也是基础合同的债权人(Credi
8、tor),是指接受保函并有权按保函规定向担保行提出索赔的当事人。受益人是享有保函利益的当事人。在投标保函中,他是招标人,在进口保函中,他是出口商。,12.1 银行保函概述,如果受益人收到了银行保函,那么只要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所需的文件,就能得到见索即付保函项下相应的付款,而不管委托是否违约,也不管委托人是否能够提供受益人欺诈的证明。,12.1 银行保函概述,3.担保人(Guarantor)担保人是签发保函、保证收到保函项下附有或不附有单据的书面索偿书时,向受益人支付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即开立保函的银行。保函一经开立,担保银行即在保函项下按照担保书的承诺,独立承担第一性的支付责任。担保银行在对受益
9、人承担一种或有负债的同时,也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一种或有债权。,12.1 银行保函概述,担保人没有 义务去弄清楚受益人是否履行了基础合同项下应该履行的责任。合同与担保人无关。担保行在凭保函作出赔付后,取得代位求偿权(Subrogation),即可取代债权人向委托人或其提供的反担保人索取赔偿。,12.1 银行保函概述,4.通知行(Advising Bank)通知行也称为转递行,是指那些由于担保行与受益人分处两地故而受担保行之托将保函代为转递或通知的银行。通知行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保函的真伪,并严格按照担保行的要求和指示及时通知受益人。通知行对于保函项下的赔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2.1 银行保函概述,5.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保兑行是在受益人对担保行的信用存在某种疑虑和不信任时,应担保行要求,以其自身卓著的信誉在担保行已经作出的支付承诺之外另行附加保证,允诺在一旦发生担保行无故拒付或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由其代为履行付款责任。受益人可选择两种方式要求保兑:一种是由国际性大银行或本国银行对原保函加具保兑,另一种是要求本国银行另开保函。,12.1 银行保函概述,在第一种方式下,如果另一家银行接受担保行的要求对保函加具了保兑,则成为保兑行。保兑行和担保行对受益人共同承担连带和单独的责任,如果委托人违约,受益人可以向两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提出索赔要求,因此是一
11、份保函,两个担保人。,12.1 银行保函概述,6.反担保行(Counter Guarantor)处于委托人所在地、接受申请人请求而向受益人所在地银行发出开立保函委托指示的银行就称为反担保行,而受托行即实际上的担保行,此时也称为转开行。如果委托人出现违约,则基础合同债权人可以凭借转开行的保函向转开行索赔,转开行赔付受益人的索赔后,可以凭借反担保行开来的反担保向该银行索偿。,12.1 银行保函概述,三、银行保函的内容1.各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2.要求开立保函的基础合同3.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以及保函的种类4.保函的金额及货币名称5.保函的有效期有效期是指承担付款的期限,包括生效日和失效日。,12.
12、1 银行保函概述,6.保函的担保责任7.见索付款条件根据URDG,银行保函所列的要求付款条件均应是单据化条款,否则担保银行无法仅凭单据决定是否支付。保函项下任何的付款请求必须是书面的,内中声明委托人没有履行基础合同项下的职责以及委托人违约的方面。8.保函的适用法规和仲裁,12.2 银行保函的开立,一、直开即所谓“直接担保”,是指担保银行应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径向合同的另一方开立以其为受益人的保函,并凭此直接向该受益人承担支付担保责任的一种方式.直开又可分为:“直交”和“转交”这两种形式。,12.2 银行保函的开立,委托人,担保行,受益人,提出申请,开立保函,将保函正本直接寄交或带交,“直交”
13、的程序:,12.2 银行保函的开立,特点:1.涉及当事人少,关系简单;2.受益人无法辨别保函真伪;3.索偿不方便。,12.2 银行保函的开立,委托人,担保行,受益人,通知行,提出申请,开立保函(转交),交给,“转交”的程序:,12.2 银行保函的开立,特点:1.真假易辨。这种开立保函的方式较为普遍,因为受益人接到的保函是经过通知行或转递行验明真伪后的保函,他不必担心保函是伪造的;2.索赔不便。在该方式下,受益人索偿不方便的问题仍然存在。受益人只能通过通知行或转递行向担保行索赔。而通知行或转递行只有转达义务,他们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实际上还是受益人向国外担保行索赔。,12.2 银行保函的开
14、立,三、“转开”,又可称“间接担保”。它是指委托人所在地的银行应其客户的请求,根据标书或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受益人所在国的惯常做法及法律要求,以提供反担保的形式来委托另一家银行(即担保行)代其出具保函,并由后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方式。,“转开”保函的开立,委托人,受益人,反担保行,担保行,通知行,基础合同,提出申请,开立反担保函,开立保函(转交),开立保函(直交),交给,特点:1、转开行是受益人所在地银行,受益人比较了解和信任,解决了受益人对国外担保行不了解和不信任的问题;2、真伪易辩。受益人接到的保函是经过转开行验明真伪后的保函;3、索赔方便。受益人与转开行处同一国家或地区,不存在语言
15、、风俗习惯、制度和法律方面的差异。,12.3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一、申请企业需银行提供保函时,申请人应提前到银行提出申请,即递交保函申请书。申请书是银行对外开立保函的法律依据。保函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2)受益人的名称、地址;(3)保函的类别;,13.3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4)保函的金额、币别(5)与保函有关的协议、投标文件或合同等的名称、日期及号码;(6)申请人希望采用的银行保函格式和内容;(7)保函的开立方式,即保函是以电讯开立还是以信函开立,是由担保行直接开给受益人还是由另一家银行转递、转开或保兑后交受益人;,12.3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8)申请
16、希望选用的转递保函、转开保函、或加保的国外银行的名称及地址;(9)保函的有效期;(10)申请人的责任保证,即当保函的受益人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担保行提出索赔时,申请人要对担保行进行偿付,并注明偿付的方法;(11)申请人必须声明担保行的免责事项;(12)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12.3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2.担保行的审查担保行的审查一般是指两个方面,即对担保标的物(合同或项目)的审查和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抵押的审查。,12.3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3.银行保函的签发在上述各项审查结束且审查结果令人满意的情况下,银行即会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对外开立保函或反担保,以电文或信函的形式将其发至事先选定的国外
17、关系银行,请其代为通知或转开保函,或在银行保函开立后交由申请人直接寄往或交给国外受益人。,12.3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4.银行保函的修改由于银行保函均是不可撤消的,所以,任何修改必须经由关当事人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对保函的单独修改都是无效的。保函的修改在申请人与受益人取得一致意见后,由申请人向原出具保函的银行提出修改保函的申请,修改申请中应注明原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金额等有关内容,以及要求修改的详细条款和因修改而引起的责任条款。,12.3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5.银行保函项下的索赔和理赔根据保函开立的方式,保函项下的索赔有下列三种形式:(1)受益人 凭保函进行索赔。(2)担保人根据反担保协议
18、向反担保人索赔。(3)反担保人向委托人索赔。,12.3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6.担保行对申请人的追索(1)要求申请人调拨资金予以偿付;(2)要求反担保人兑付反担保;(3)扣划申请人在担保行所开立的往来帐户或保证金;(4)变卖、变现申请人事先抵押的财物、票据等有价证券;(5)在申请人无力支付时,将所垫款项转为对申请人的贷款,并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收回本息。,7.保函的撤销保函的撤销是指担保行付款责任的终结。保函的撤销有这样几种可能性;(1)超出保函的有效期;(2)保函项下的担保金额全部支付完毕;(3)受益人在保函到期以前,交回保函正本,或签署文件明确放弃保函项下的一切权利。随着保函的撤销,担保行的担
19、保职责即告解除,至此,银行保函业务也随之宣告结束。,申请人,受益人,反担保行,担保行,基础合同,未加保兑的转开保函的业务流程图,1.申请人向担保行提出开立保函的申请;2.担保行经审查后开立保函委托指示给其在受益人所在地的往来银行,并向其提供反担保;3.担保行出具保函给受益人;4.受益人在发现申请人违约时,向担保行索偿,担保行偿付;5.担保行赔付后,向反担保行索偿,反担保行偿付;6.反担保行赔付后,向申请人索偿,由申请人赔付。,12.4 银行保函的种类,一、根据保函与基础交易合同的关系,分为从属性保函和独立保函(一)从属性保函 从属性保函是指那些其效力依附于基础商务合同的保函。这种保函是其基础交
20、易合同的附属性契约或附属性合同,担保行依据保函所承担的付款责任的成立与否,将只能以基础合约的条款及背景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来加以确定。这类保函本身的法律效力乃是依附于基础合约关系的存在而存在的。合同与保函的关系是一种主从关系。,12.4 银行保函的种类,(二)独立保函独立保函是一种与基础交易的执行情况相脱离,虽然根据基础交易的需要开立,但一旦开立后其本身的效力并不依附于基础交易合约,其付款责任仅以其自身的条款为准的担保。在这种保函项下,保函与基础合同之间不再具有类似从属性保函那样的主从关系,而是呈现出一种相互独立、各自独具法律效力的平行法律关系。,12.4 银行保函的种类,二、根据保函项下支付前
21、提的不同,分为付款类保函和信用类保函(一)付款类保函 付款类保函是指银行为有关合同价款的既定的支付义务提供担保所出具的保函,或者说是为保证随着交易的发生而必然产生的债务支付所开立的保函。付款类保函的支付前提是受益人是否履约。,12.4 银行保函的种类,(二)信用类保函信用类保函是指银行对那些只有在合同的一方有违约行为而使其在合同项下承担了赔偿责任时,支付才可能发生的经济活动所开立的保函。在这种保函所涉及的经济活动中,只要不出现保函申请人作为合同一方的违约事件,这种或有的支付就不会发生。信用类保函支付的前提是申请人的违约。,三、根据保函索赔条件的不同,分为有条件保函和无条件保函(一)有条件保函
22、有条件保函是指担保人在保函的条文中对索赔的发生与受理设定了若干的限制条件,或规定了若干能客观反映某种事实发生、条件落实的单据提供;只有保函所规定的这些条件得到满足后,或所规定的能反映客观事实的单据提交给担保行后,担保行才会履行其支付义务。这种保函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利益,防止受益人的无理索赔和欺诈。对受益人来说,往往是难以接受的。,(二)无条件保函无条件保函主要是指“见索即付”保函。在这类保函项下,担保行在受益人的简单书面索赔面前承担了无条件的支付义务,不论基础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如何,也不论受益人本身是否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只要担保行在保函的有效期内收到了受益人所提交的符合保函条款规定的书面
23、索赔,就应该立即付款。在这种保函项下,申请人及担保行所承担的风险很大,有时可能会在受益人的无理索赔面前陷入极其被动的境地。,12.4 银行保函的种类,四、根据担保行付款责任的不同,分为第一性责任保函和第二性责任保函(一)第一性责任保函是指那些已由担保人在保函中明白无误地作出了将其承担首先付款责任之承诺的、只要索赔本身能满足保函中规定的条件,则既无需受益人先行向申请人索要,也无需理会申请人是否愿意支付,担保行将在受益人首次索要后立即予以支付的保函。,12.4 银行保函的种类,(二)第二性责任保函是指那些在保函项下明文规定了担保行只有在受益人提出索赔而申请人拒绝支付时方予付款的保函。在这类保函项下
24、,受益人应首先向申请人要求赔付或支付,只有在申请人未付或拒付时才能向担保行提出索赔。,12.4 银行保函的种类,五、根据保函的使用范围,分为出口类保函、进口类保函和其他类保函(一)出口类保函是银行应出口方的申请向进口方开出的保函,是为满足出口货物和出口劳务的需要而开立的保函。出口类保函适用于国际承包业务和商品出口业务。,12.4 银行保函种类,1.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标保函是招标人为了制约各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和保证交易的最终达成而要求投标人委托银行开立的,该类保函以招标人为受益人,主要内容是保证投标人履行因投标而引起的各项义务。,12.4 银行保函种类,银行保证投标人履行
25、下列责任和义务:A.不修改报价,不撤回投标;B.中标后一定和招标人签定合同,并按招标人规定的日期提交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日后违约,招标人就有权凭保函向银行索赔。投标保函金额一般为报价金额的1%5%,这是由招标人在招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一般从开立保函日到开标日之后的一段时间为止。,12.4 银行保函种类,2.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履约保函是指担保行应委托人的请求而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保证文件,保证委托人忠实地履行商品或劳务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地交运货物或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履约保函金额由招标人确定,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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