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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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息烽县境内油气长输管道事故,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预案贵阳市危险化学品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贵阳贵安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息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息烽县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以及分输站、阀室等管道工程的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主要适用于一般(IV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城区燃气管网和企业厂区内管道等不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所称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是指管道(不包括城区燃气管网)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具体包括以下4类:油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涉油气破坏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油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因事故泄漏、着火
3、、爆炸引发的空气、土壤、水资源污染、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1.4 事故分级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确定的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分级标准,依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11级)、较大(m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IV级(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m级(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1级(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4、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I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息烽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处置。(3)备用结合,专兼结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应急处置队伍建
5、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4)科学处置,加强管理。依托省应急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专用装备作用,科学处置,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5)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6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与贵阳贵安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息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息烽县境内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本预案建立完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2
6、组织指挥体系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由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办公室及属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2.1 指挥机构成立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油气办)、县应急局、事发地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油气办)、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
7、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息烽经开区、息烽供电局、各乡镇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国家管网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相关负责人组成。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抢险、社会救援等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处置。贯彻执行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预防和应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本县一般(IV级)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省、市有关方面请求支援。2.2 办事机构县指挥部下设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
8、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联络人员组成。县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县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编修;汇集、上报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2.3 成员单位及职责(1)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2)县发展改革局(油气办):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属地管理工作;加强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安排事故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3)县教育局:
9、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学生、学校教职员工疏散,协助做好安抚和宣传工作。(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建立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组织协调移动、电信、联通、铁塔等公司配备应急通讯设施,做好事故现场通讯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通讯畅通。(5)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力量参与现场救援,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现场警戒;负责人员疏散和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临时交通管制。(6)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理工作。(7)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事故救援与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工作。(8)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9)县自然资
10、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指导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司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事发地域的应急调查工作,并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司按照专家评估提出的处置建议做好相应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以及负责受影响林区的安全保护工作,防止次生森林火灾。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10)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因事故造成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受损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组织调用大型工程机械、水泥、沙。混凝土等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和应急抢险作业人员。根据事态,及时指导和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受影响的城镇燃气管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件。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1、(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车辆运送城市油气长输管道抢险应急物资,组织大型吊装、运输车辆参与抢险,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12)县水务局:负责根据管道突发事故的情况,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事故。(13)县商务局:负责协助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及供应工作。(1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实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做好送往医院受伤人员的救治与统计;负责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15)县应急局:负责配合县发展改革局指导县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
12、事故应急救援;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过程进行综合协调;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督促指导油气长输管道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1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指导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和进行技术、质量分析鉴定,防止发生次生事故。(17)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根据管道突发事故情况,帮助事故现场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维持事故现场社会治安,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及时指导和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城镇燃气管道采取相应
13、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18)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提出相关数据供决策;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空气等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有关专家对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提出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事故责任单位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参与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19)县气象局:负责事故地区天气、气象的监测和预警,提供事故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资料,为抢险工作的决策提供气象依据。协助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引起的大气污染扩散区域研判,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0
14、)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动辖区消防救援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对事故现场被困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和对失踪人员进行搜救;针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提出防范和紧急避险措施。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1)县总工会: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抚工作。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2)息烽供电局:根据管道周边电力设施情况,做好供电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事故。(23)息烽经开区及乡镇:负责事故发生区域周边居民、商场、学校等人群聚居区域的人员疏散工作;在区内设置临时安置点,做好疏散人员安置工作。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协同有关
15、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群众稳定、宣传等方面工作。负责依法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参与较大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相关应对工作。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4)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负责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并落实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时,根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并立即报告;按照响应分级,配合做好事故救援工作和人员安置,提供应急救援相关资料。救援结束后,筹措资金,
16、做好恢复重建、善后处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4 应急专家组如发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配合,组建息烽县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组负责重要信息研判,参与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等级评定、预测事件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技术指导,为县指挥部提供关于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应急响应行动、防护措施、分析研判事故演变趋势、应急响应终止、恢复生产重建、善后工作等的咨询意见和建议。2.5 县级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IV级)油气长输管道事
17、故,由县指挥部牵头,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组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发生较大(In级)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国家、省、市成立现场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时,县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机构接受其领导,并做好相关协助工作。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当发生油气长输管道泄漏、火灾、爆炸、中毒或需紧急疏散群众的突发事件时,由县指挥部总指挥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指定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指挥长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和协调,依法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到达现场前,由事发地所在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暂时履行指挥长职责。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秩序维护组、医疗救治
18、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新闻舆情组、善后工作组等8个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增减相关应急工作组。2.5.1 县级现场指挥部职责(1)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控制事件蔓延。(2)与事发单位和上级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3)组织制订应急救援和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的方案;组织划定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范围;组织人员疏散;实施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4)负责现场的沟通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材料汇总等综合工作。(5)协调应急救援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
19、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进展、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依据。(6)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7)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决定依法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2.5.2 县级现场指挥部指挥长职责(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力量,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2)严格执行上级的处置决策,及时汇报上级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情况。(3)动态听取专家意见,研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4)统筹调配现场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应急装备、设备等),决定依法实施应急征用。
20、(5)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请上级解决现场处置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6)参与审定授权对外发布的信息,根据授权举办新闻发布会。(7)提出完善现场处置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现场处置总结评估。(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5.3各应急工作组职责(1)综合协调组。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息烽供电局等相关单位和事发地乡镇参与,负责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开展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协同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相关情况,负责信息报送、督办督查等工作。(2)应急处置组。由县应急局牵头
21、,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参与,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作出事故态势判断,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进方案实施;有效开展现场控制、遇险人员搜救;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抢险、灭火、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处置,防范次生事件等。组织协调应急专家、救援队伍、有关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3)秩序维护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实施现场保护,维护治安和警戒,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
22、救援道路畅通;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工作;查处危害油气长输管道、危爆、安全生产等治安类刑事案件;负责死亡、失联人员身份核查工作,对遇难者身份进行鉴定。(4)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参与,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向现场指挥部通报伤员医疗救治情况。(5)环境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参与,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监测,提出污染控制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收集自然环境资料,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23、,提供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的气象实况资料、预报和预警信息,为判断有毒有害气体扩散方向、范围提供技术依据。(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息烽供电局等单位部门以及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参与,负责抢险物资、生活物资及装备供应、道路修复、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应急通讯、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落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气象服务,以及供电、供水、生活等保障措施;负责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综合服务资源保障。(7)新闻舆情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信访局、县发展
24、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和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参与,负责统一组织新闻报道等工作,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共防范措施,回应社会关切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8)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信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总工会等单位和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参与,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处理、污染物清理和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和解决因处置事件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积极协调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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