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教程第四章课件.ppt
《新编经济法教程第四章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编经济法教程第四章课件.ppt(4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教学目的 教学内容 本章重点,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本章内容,掌握破产法的基本知识,熟悉破产程序,学会依法保护破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学内容,本章系统介绍了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破产概述、破产的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等内容。,本章重点,破产的具体程序破产中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一、破产的概念和特点(一)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依破产程序将其全部财产清算,公平偿还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破产程序是指对无力偿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三种
2、破产程序均为独立破产程序,均可直接启动。,(二)破产的特点,1.破产是一般债权公平受偿的方式;2.破产是在法院的审理和监督下开始的特定司法程序;,二、破产原因,(一)破产原因的概念破产原因是破产案件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具体指导致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即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破产原因在英美法系国家立法中往往称为破产行为,在我国也称破产界限。,(二)破产原因的法律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有两种标准: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
3、力,三、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破产法的立法目的是:1.规范企业破产程序;2.公平清理债权债务;3.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4.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企业法人。,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一、破产申请(一)破产申请概述1、破产申请的概念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2、破产申请人3、破产申请的形式,(二)债权人申请,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三)债务人申请,(四)清算责任人申请,(五)破产申请的撤回,根据破产法第9条的规定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六)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1、对撤回破产申请的限制 2、诉讼时效中断,二、破产受理,(一)破产受理的概念 破产受理即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二)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 1、形式审查2、实质审查 3、破产申请的驳回 4、受理通知 5、受理前的撤回申请,(三)受理的法律后果,1.对债务人的约束 2.对债权人的约束3.对其他人的约束 4.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案例评析:,1.某有限公司甲,因资不抵债,拟向法院申
5、请破产。聘请你为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掌握了以下情况: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2.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乙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3.该企业不能偿还其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500万元;4.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80万,在甲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某企业将其对甲公司的8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主张抵消5.三个月欠,甲公司放弃了对丁公司50万的债权。6.戊公司在一年前将本公司所有的一套机器设备租赁给甲公司。7.该企业资不抵债已达4500万元。回
6、答下列问题:1.甲是否可以申请破产?应谁受理?2.乙公司与甲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3.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4.丙公司是否可以主张抵消?4105.50万如何处理?戊公司的设备如何处理?,2、甲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查明:该公司在宣告破产时公司财产如下:1号房屋600万全部用于工商银行贷款抵押(贷款本金400万,年利率10,到期应付利息120万,尚有一年到期);2号房屋价值320万属于租用他人房屋;对外投资收益280万;专有技术作价140万;法院宣告破产前5个月甲公司曾主动放弃其对第三人拥有的债权200万。该破产企业对乙公司还拥有债权380
7、万;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下:乙公司拥有对甲公司债权1400万;丙公司为甲公司做连带责任保证人,替甲公司偿还债务700万;丁公司因甲公司破产提前终止合同损失280万,违约金220万;另外,破产费用20万,欠职工工资50万,欠税收罚款180万,税款260万。1.计算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的数额。120+280+140+2002.计算该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的数额。1020+700+2803.计算该公司可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的数额。请根据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扣减.740-20-50-2604.计算丙能获得清偿的数额。410/2000*700,第三节 管理人,一、管理人的概念管理人又称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
8、程序开始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二、管理人的资格,(一)管理人的积极资格(二)管理人的消极资格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三、管理人的职责,(一)管理人的一般职责(二)管理人的特别职责,四、管理人的义务,(一)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报告义务1、一般报告义务 2、特殊报告义务(三)不辞任义务,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债务人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被纳入破产管理人为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一)破
9、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二)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三、撤销权和追回权,(一)撤销权和追回权的意义(二)撤销权和追回权的追诉对象 1、欺诈破产行为 2、个别清偿行为(三)对企业管理层的特别追回权,四、取回权,(一)取回权的概念取回权是指从管理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的请求权。(二)取回权的种类。1、一般取回权与特殊取回权 2、原物取回权与赔偿取回权(三)取回权的行使,五、破产抵销权,(一)破产抵销权的概念和意义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二)破产抵销权
10、的行使(三)不适用破产抵销的情形,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概念及范围1.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进行以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的费用。2.共益债务。又称财团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案例评析(2007年CPA),1、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
11、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
12、: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编 经济法 教程 第四 课件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365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