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百万亩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docx
《龙泉市百万亩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龙泉市百万亩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docx(3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龙泉市百万亩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2、龙泉市珍贵树种造林项目申报表3、龙泉市大径材培育项目申报表4、龙泉市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申报表5、龙泉市“一村万树”示范村项目申报表6、龙泉市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申报表7、龙泉市菇木林造林项目申报表8、龙泉市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建设项目申报表9、龙泉市林区道路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10、“一树一策”古树名木保护初步实施方案申请表11、龙泉市竹木产业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12、龙泉市其他林业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13、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林(2019)73号)14、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林(2019)92号)龙泉
2、市百万亩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申报年度: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龙泉市2022年百万亩国土绿化项目实施类别百万亩国土绿化实施至时间实施主体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项目申报明细表乡镇(街道)行政村实施地点(土名)面积建设模式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项目名称龙泉市2022年木材战略储备林(珍贵树种造林)项目实施类别木材战略储备林(珍贵树种造林)实施至时间实施主体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项目申报明细表乡镇(街道)行政村实施地点(土名
3、)面积建设模式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单位:万元申报年度:申报年度: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龙泉市2022年木材战略储备林(大径材培育)项目实施类别木材战略储备林(大径材培育)实施至时间实施主体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项目申报明细表乡镇(街道)行政村实施地点(土名)面积建设模式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龙泉市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申报表实施类别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实施时间至实施主体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
4、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项目申报明细表乡镇(街道)行政村实施地点(土名)面积建设模式建设内容包:插: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项目名称龙泉市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龙泉市“一村万树”示范村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龙泉市2022年“一村万树”示范村项目实施类别“一村万树”示范村实施时间至实施地点乡镇(街道)村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项目申报明细表乡镇(街道)行政村实施单位实施地点(土名)面积联系电话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
5、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龙泉市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申报表申报年度:单位:万元实施类别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实施时间至实施地点乡镇(街道)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项目申报明细表行政村实施单位实施地点(土名)建设模式面积联系电话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项目名称龙泉市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龙泉市菇木林造林项目申报表申报年度:单位:万元实施类别菇木林造林实施时间至实施主体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项目申报明细表乡镇(街道)行政村实施地
6、点(土名)面积建设模式建设内容包:插: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龙泉市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建设项目申报表元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类别木本油料(油茶、香植)、林下经济实施时间至实施地点乡镇(街道)行政村,土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如“带动农户人,其中低收入农户人,农民增收元等”)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建设内容包括:种植品种、面积、密度、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龙泉市林区道路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年度:单位:万元实施主体实施类别实施至时间实施地点乡镇(街道)行政
7、村,土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如“带动农户人,其中低收入农户人,农民增收元等“)项目投资总投资自筹其他申请补助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林区道路硬化:林道长度、宽度、厚度等;新建林区道路:林道长度(泥方、岩方)、桥梁、涵洞、受益面积等),森林古道修复起止点、长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附件:10“一树一策”古树名木保护初步实施方案申请表编号树种树龄位置乡镇(街道)村(或个人)(小地名)影响健康主要因子保护措施经费预算合计:元。其中:县林业主管部门元,建设单位自筹元。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11龙泉市
8、竹木产业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年度:单位:万元实施主体实施类别实施至时间实施地点乡镇(街道)行政村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省级补助地方财政业主自筹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附件:12龙泉市其他林业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年度:单位:万元实施主体实施类别实施至时间实施地点乡镇(街道)行政村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具体受益对象设置具体目标。项目投资总投资省级补助地方财政业主自筹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总面积、建设模式、完成期限等。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年
9、月日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财政局龙林201973号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3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17)74号)文件和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7)3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龙泉市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龙泉市林业局办公室2019年6月3日印发龙泉市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林业项目管理
10、,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35号)、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17)74号)和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林业专项资金是指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以及丽水市级和市本级财政安排用于林业产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的各类资金。第三条林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科学高效;突出重点,择优安排;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的原则。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第四条林业专
11、项资金的政策原则上以三年为周期,到期后进行综合评价,视评价结果确定本细则保留、调整或取消。上级部门对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政策周期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五条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研究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提出财政支持林业发展政策目标;根据林业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重点,建立项目储备库,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做好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负责林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监督预算执行,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项目申报初审,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及时发放项目补助资金,做到不挪用、不截留。项目实施单位要
12、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对项目实施内容及提交的项目管理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二章项目扶持对象及资金支持范围第六条林业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实施林业发展的林业基层单位、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农)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安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林业企业、林业经营户。第七条林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一)林业产业发展类:包括木本油料、绿色有机林产品、省级现代林业园区、林业节水灌溉、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森林多功能开发利、林业科技推广、森林食品安全、林区道路、林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以及林业贷款贴息、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
13、和贴息等。(二)森林资源培育类:包括林木种苗、造林补助、森林抚育、木材战略储备林、彩色健康森林、美丽林相、“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等。(三)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类:包括森林消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与野生动植物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物种拯救与古树名木保护、林木良种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及国有林场(苗圃)及保护区保护能力建设等。(四)森林(湿地)资源管理:包括森林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林业执法与山林纠纷调处、木材检(巡)查站建设、案件处理与公安补助、国有林场改革支出等。(五)上级政府确定的其他现代林业发展重点工作。(六)林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机构
14、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设备购置等与林业专项资金使用不符的支出。第八条专项资金要按照上级规定确定使用范围,并结合当地林业发展与资源保护规划,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前提下,可以统筹安排使用。第三章项目申报、储备与立项第九条林业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举证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相结合。(一)项目管理类:对木本油料、绿色有机林产品、林业节水灌溉、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森林多功能开发利用、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古树名木保护、林区道路、林产品加工、造林补助、森林抚育、木材战略储备林、彩色健康森林、美丽林相、“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等实行项目管理。(二)举证管理类:对林业贷款贴息、林权抵押抵押
15、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以及相关认证、认定等实行举证管理。(三)部门预算管理类:对林业科技推广、林业信息化建设、森林食品安全、森林消防、山林纠纷调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与野生动植物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物种拯救与保护、林木种苗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森林公安办案、木材检(巡)查、国有林场(苗圃)、保护区保护能力建设、森林(湿地)资源状况调查监测以及项目间接费用等,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实行合同管理的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第十条项目管理类。实行项目储备管理制度,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库储备。(一)项目申报。市林业局会同财政局根据林业扶持政策以及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
16、则,在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等公共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凡符合项目申报的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通过“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网上自行申报或委托当地乡镇(街道)项目管理员申报。乡镇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项目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通过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上报项目主管部门。(二)项目储备。市林业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项目进行受理和评审,经市林业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进行公告后,建立项目库储备。(三)项目立项。市林业局、财政局根据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从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选取拟
17、立项项目,报市政府审批和公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立项,由市林业局、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第十一条举证管理类。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政策扶持标准,取得相关认定文件、证书或符合相关贴息补贴条件的合同、资料等,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报市林业局、财政局审核和市政府审批,并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奖补资金。第十二条由市林业局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市林业局提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和市政府批准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第十三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建设招投标和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建设招投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一年内未启
18、动项目实施的,取消该项目立项资格,并暂停下年度项目立项安排。项目建设因客观原因未按规定期限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应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延期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按审批要求继续组织实施。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下达计划和建设标准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的,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章专项资金分配与拨付第十六条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支付报账的,报账时需提供项目下达计划文件、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第十七条市财政局、林业局要加快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当年的项
19、目必须在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项目资金要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第五章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第十八条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项目建设标准组织验收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验收。第十九条加强档案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建档备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申报文件、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二)项目计划下达文件;(三)项目验收相关佐证材料;(四)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或绩效评价报告;(五)其它相关资料等。第二十条市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按照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
20、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定的相应管理办法、制度、细则同时废止。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财政局龙林201992号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此件公开发布)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3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7)74号)等文
21、件精神,为推进我市森林资源培育和资源保护,促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设现代森林综合发展体系,结合龙泉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森林资源培育1、营林生产对列入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的基地,经验收合格,按以下标准补助:(1)造林补助:单块基地面积1亩以上,乔木林造林每亩给予补助380元,迹地人工更新每亩给予补助190元;(2)森林抚育:在国有林或公益林(不包括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进行间伐补植每亩给予补助550元,间伐抚育每亩给予补助300元,割灌除草除藤每亩给予补助150元;(3)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普通林建设每亩给予补助600元,示范林建设每亩给予补助1200元;(4)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普通造
22、林和珍贵树种改培每亩给予补助100o元,示范林建设每亩给予补助2000元,大径材培育每亩给予补助600元。根据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17)74号)等文件规定,从项目资金总量中提取不超过5%的间接费用,用于列支项目作业设计、方案编制、工程监理、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2、美丽林相建设在公路(铁路)沿线、瓯江绿道、城镇“三山”(九姑山、棋盘山、凤凰山)周边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经规划设计开展美丽林相建设,按以下标准补助:(1)示范林每亩给予补助3000元,普通林每亩给予补助1500元;(2)珍贵树种基地和彩色健康森林基地抚育每亩给予补助250元。3、“一村万树”示范村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龙泉市 百万 国土 绿化 项目 申报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351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