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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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 州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生育保险,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施行时间 2007年4月1日1997年6月10日发布的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基金征缴,生育保险为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缴费比例:生育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的比例按月缴纳,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费的列支渠道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定额或定项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缴费单位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参保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
2、企业和其他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外地驻苏单位及其职工都是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与对象。,基金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生育保险费滞纳金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基金支付范围,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政府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享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参保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不间断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生育医疗费,生育基金结付范围: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以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
3、定药费和住院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医疗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按病种定额结付,计划生育手术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是指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参保职工发生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付;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外的妇科及其它疾病的治疗,退休人员取环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划卡结付。,生育津贴补偿标准,生育津贴标准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三个半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
4、,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补偿标准,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一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本人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女职工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后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补贴对象与补贴标准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具体定额补助标准为:营养补贴300元、保健补贴700元。女职工围产保健检查费,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划卡结付。,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
5、补贴,补贴发放方法女职工在医院进行生育住院费用结付时,医院应告知职工,可在产后费用结付后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就医证卡、出院小结、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社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所在社区”是指:户籍在市区统筹范围内的参保职工,为户籍所在社区;户籍在市区统筹范围外、但居住在市区统筹范围内的参保职工,为居住地所在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市区统筹范围内的参保职工,为单位所在社区。,一次性生育补贴,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可申领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补贴标准: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参保男职工
6、,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按照第一项的补贴标准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领取凭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或劳动手册、身份证、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结算单据;男职工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以及配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申领手续,用人单位责任,女职工妊娠后,用人单位应开具女职工婚育证明;女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外地流动人口同时出具婚育证明,到单位所在地街道(镇)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由计生部门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单位婚育证明可
7、在市人口计生网上下载。,用人单位责任,女职工在节育手术假、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规定发放;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足以及未按规定开具婚育证明而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职工婚育证明编号:本单位参保职工_,社保个人编号身份证号_,是(非)苏州市区户籍,于_年_月登记结婚,系初育(或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此证明。_单位(公章)年 月 日职工婚育证明存根联:编号:职工姓名:_,登记结婚日期_年_月。经办人:年 月 日,职工节育手术证明编号:本单位参保职工_,社保个人编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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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 职工 生育 保险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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