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企业安全管理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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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袁洪祥首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首届邢台市名师国家安全评价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邢台市安全生产专家,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公安部近日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2011年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文明交通,告别陋习”。,文明交通,告别陋习,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公安机关要紧紧依靠群众,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鲜活的形式,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公安机关的最大
2、动力,交通安全与每个家庭、每个人息息相关,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党委、政府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公安机关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只有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才能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一辆号牌为甘MA4975的运送幼儿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由西向东行驶至正宁县正(宁)周(家)公路榆林子镇下沟村一组砖厂门前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号牌为陕D72231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据初步调
3、查分析,事故原因是甘MA4975小客车严重超员,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该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车辆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擅自改装车辆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前言,安全是什么?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颗渴望安全的心。因为安全是生命,安全是幸福,安全是效益,安全是人们快乐生活的基本要素。在生活和工作中,安全就像吃饭穿衣一样,甚至有时比吃饭穿衣更重要。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安全是一种文明,安全是一种文化,重视安全、尊重生命,是先进文化的体现;而这种文化的形成,要靠我们每一个人的不懈努力。,前言,通过本
4、次培训我们必须有两个方面的收获安全知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解决实际安全工作“为什么做、做什么、怎样做、做到何种程度”的问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是基本层次,安全意识是深层次。具备强烈的安全意识才是解决安全问题的一把金钥匙。,再培训时间和主要内容,培训时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再培训主要内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
5、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一、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令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年6月29日最新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二、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6、(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三、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法规,称为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河北省消防条例(2010年)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2009年)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1998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四、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
7、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0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109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从2005年7月8日公布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号令)开始,到2011年9月1日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第42号),一共发
8、布了42个总局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者一定要学习这些规章,特别是和自己行业有关的规章更要认真学习,弄懂吃透,并应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四、规章2、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制定规章,由省长或自治区主席或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如: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8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五、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
9、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通俗理解:规范性文件就是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根据立法法我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是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制定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地方性规章,除以上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均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有时政府省部一级也会制定规范性文件,人大是无权制定规范性文件,但有权审查)。建议初学者在区别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时不要看名称,而是看制定机关,如XX省卫生防疫条例系由省人大制定属地方性法规,XX省人民政府关于XXXX的暂行办法是由省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XX部关于XXX办
10、法属部委规章,XX市城市卫生暂行规定是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02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办字20117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函201141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030号)、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邢安监字2011141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六、标准标准有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AQ、MT、
11、GA、LD、FZ)、地方标准(DB)和企业标准(Q/XXX),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GB/T、AQ/T)。我国现有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涉及设计、管理、方法、技术、检测检验、职业健康和个体防护用品等多个方面近1500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近3000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AQ 3010-2007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
12、消防安全管理Q/SY 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DB 13/888-2007 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条件DB 37/242-2008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介绍,推荐几个安全方面的网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文化网中国安全生产网易安网安全管理网http:/,我国安全生产现状,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国安全生产现状,2.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能源、原材料等需求居高不下,安全保障面临严峻考验轨道交通、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凸显,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产业布局与结构不尽合理,行业集约能力与水平
13、较低,我国安全生产现状,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救援力量仍较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较为缺乏,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有待进一步突破,我国安全生产现状,4.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繁重任务,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观念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公众安全素质不够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中华人民共和
14、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 2010年12月20日,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2003年4月27日,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4575万人增至2010年9月的1.58亿人,其中农民工6131万人;认定工伤42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080万人次,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亡抚恤待遇434万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089亿元,累计支出649亿元,累计结余440亿元。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作出修改决定。新条例是社会保险法颁布后第一部修订的配套法规。它
15、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加大了强制力度等。,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解读: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参加工伤保险的人群也增加了,由原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类人群的基础上,新增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等六类人群。,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
16、:“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解读: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及调整变更为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及调整。,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解读: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
17、的方案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四、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解读:新条例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由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现状为很多地方为县级统筹)扩大至“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五、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解读:主要变动为:原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认定为工
18、伤的情形之一,原来的规定可以说只要是受到机动车事故的,无论责任在哪一方,受伤了就可以纳入认定的工伤情形之中,而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纳入认定的工伤情形之中。这里面有两个重要的变化,一个变化是事故的范围扩大,由过去的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扩大到所有交通事故;另一个变化是责任主体发生变化,过去是不管是谁的责任,只有发生机动车事故的,就可以纳入工伤认定,关注的焦点在于是否是机动车辆,而现在是分析谁要负主要责任,简单的说你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而发生交通事故就不能纳入工伤认定的范围,相反,你如果在人行道路上行走而被自行车
19、撞伤将会纳入到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中。,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六、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解读:第一,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故意犯罪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意味着过失犯罪及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只要符合其它工伤认定的标准的均可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第二,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醉酒或者吸毒的”不得认定为工
20、伤或者视同工伤,意味着因吸毒发生工伤事故的虽符合其它工伤认定的标准,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七、第二十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解读:社会
21、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一般情况为不得超过60日,新条例还增加规定了“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另外,增加规定了“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的时限可以中止。,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解读:旧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新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为60
22、日,必要时可延长30日。,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九、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解读:旧条例规定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新条例规定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特别注意计算基数及相乘的系数均不一样,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十、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
23、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解读:第一,根据旧条例的规定,对于“(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
2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即行政复议程序前置;而新条例则是做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择性规定,行政复议不再是必须的前置程序。第二,除了上述四项,新条例增加了“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十一、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四条,删去第一款。解读:旧条例定义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新条例删除了该规定,故对“职工”的理解应适用劳动
25、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定义: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安全生产标准化,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提出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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