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讲座新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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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法知识讲座,前 言,2002年10月28日,朱镕基总理在考察国家统计局时指出:“必须加强统计法治。严格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的严肃性。现在,某些地方和单位为了追逐名利,往往置统计法和党纪政纪于不顾,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制止。要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温家宝总理的指示,2004年6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时指出:“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支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2、行政执法,更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李克强副总理的指示,2008年10月7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听取国家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时指出:“统计部门不仅要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基本的、重要的宏观数据,而且要为广大群众了解国情、改善生活、参政议政提供统计帮助和支持,还要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统计服务。方方面面越来越需要统计、重视统计、关注统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一、统计法的基本概况二、统计法律体系及作用、原则三、统计违法行为四、统计法律责任五、贯彻统计法存在的问题,一、统计法基本概况,1、统计及统计的基本功能2、政府统计、政府统计的职能3、统计的基本任务4、统计法的概念及特征,1
3、、统计及统计的功能,统计:是一种调查研究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一是从事调查研究和管理活动的工作即统计工作;二是调查研究的结果即统计资料;三是研究如何进行调查研究活动的科学,即统计学。功能:综合量度的功能和综合比较的功能。,2、政府统计、政府统计的职能,政府统计:指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经济和社会的统计工作,为人们提供关于一个国家的现状和发展前景的重要的数量化信息的统计。政府统计的职能:一是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二是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三是实行统计监督。即信息、咨询、监督。,3、统计的基本任务,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4、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的基本任务:一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二是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三是实行统计监督,4、统计法的概念及特征,广义的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组织管理统计工作和进行统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统计法就是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单地说是指一切统计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统计法的特点:一是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二是统计法的规范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统计活动,包括几种社会关系,一是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间的关系,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间(政府统计机构与同级部门统计机构之间)的关系,三是统计机
5、构的内部管理关系,四是统计资料在使用中各种关系。,二、统计法律体系及作用、原则,统计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统计法律2、统计行政法规3、地方性统计法规4、统计行政规章5、抽象行政行为即规范性文件6、统计法的作用7、统计法的基本原则,1、统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983年12月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统计法律的两个特点,一是所规范的内容是统计工作中根本性的问题。制度、机构、职责、调查项
6、目、统计资料的管理、法律责任等。二是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依据。并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1)章节变化:1996年版(现行)共 6章34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2009年版(明年1月1日施行)共 7章50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五章 监督检查(新增),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2)总则部分:1996年版(现行)共8条;新法共10条,增加
7、了两条。(3)统计调查管理部分:现行法共4条;新法共9条,增加了5条。(4)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部分:现行法共3条;新法共7条,增加了4条。(5)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部分:现行法共9条;新法共6条,减少了3条。(6)监督检查部分:新法新增设的一章,共5条。(7)法律责任部分:现行法共6条;新法共11条,增加了5条。(8)附则部分:现行法共3条;新法共3条。,2、统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规:1、统计法实施细则2、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4、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管理办法5、全国经济普查条例7、全国农业普查条例8、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9、海关统计条例等等。,3、
8、地方性统计法规,是指省级人大和较大城市人大颁布实施的法规,即:我省的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它是1995年12月20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共七章45条。,4、统计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家部委颁布实施的统计规章。国家统计局颁布的部门规章,比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具
9、有普遍约束力的统计报表制度等近20部规章。政府规章,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等形式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比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政府公告等。,5、抽象行政行为即规范性文件,成府发200781号关于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一、加强对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二、明确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责任三、认真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业务基础性工作四、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的保障工作五、强化对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考核,6、统计法的作用,作用有两点:第一条:一是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二是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
10、化建设事业发展.具体地说:,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首先、统计法确定了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以法律的形式从体制上、组织上作出了保证。其次、统计法为统计标准的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为统计计算和传输手段的现代化提供了保障。第四、为建设一支现代化统计专业知识的队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首先、明确要求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申报统计资料;其次、明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的质量;第三、赋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一定的职权,以保证统计资料的提供能够准确、及时和全面;第
11、四、明确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7、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是统计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法所调整的统计法律关系的集中反应,是贯穿于整个统计法律规范,对各项统计法律制度和全部统计法律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准则。(1)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2)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3)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的原则(4)维护统计调查行对象合法权益原则(5)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统计管理体制,第三条 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
12、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1、统计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 1、在人民政府的组织系统中,统计机构是单设的职能机构
13、;2、统计机构独立行使统计工作职权,独立履行统计工作职责,独立完成统计工作任务;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统计机构独立支配、使用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统计机构,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统计机构和部门的资料管理职责,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
14、统计机构报送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职权,第二十九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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