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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4章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85年4月1日实施。1992年9月4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修正。2000年8月25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修正,2001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7月1日实施。,14.1专利、专利权、专利法专利的含义(1)发明创造成果是指取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成果。即享有独占权的专利技术。1)发明创造 指创造出前所未有的新事物或新方法,它是人们在利用自然规律改造客观世界中取得的新成就。,2、实用新型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有形的物品)。,3、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
2、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3)专利文献,专利文献是包含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总称。,专利权189页,(2)专利权 即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某项发明创造在一定时间内享有的独占权。,专利权189页,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
3、。,专利权,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2000年8月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专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189页1、特点:法律保护;科学审查;技术公开 2、作用专利制度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市场化以及有效地配置技术创新资源,都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专利法189页,专利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行使发明创造专利权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189页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
4、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其所在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国有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国家所有,由该单位持有;非国有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注意:正确区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包括: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
5、年内做出,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共同发明创造人 共同发明创造,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它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和一方接受他方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上述完成发明创造单位或个人,称为共同发明创造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人;一方委托他方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做出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将自己所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合法受让人有权就受让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该申请人所有。,外国人191页专利法第
6、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办理。,专利权的客体概念和种类专利权的客体是指即受专利法保护的 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14.2.2 1)发明 191页,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7、。,(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三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2)实用新型,专利法
8、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它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2)实用新型的例子192页,比如书签,一般的都是一片纸夹在书里。设计一个书签,是两片纸,可以夹在书里,这样俩人一起看一本书,就可以用一个书签指示俩人看书的进度。又如试电笔,发明一种即可试有电,又可以试危害生命的高压电。,3)外观设计192页,4)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项目,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
9、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证件、印章、文物的设备等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在客观上与社会公德相违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带有暴力凶杀或者淫秽的图片或者照片的外观设计,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人或动物交配的方法等发明创造违反道德风俗,不能被授予专利权。,4)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项目,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妨害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例如:发明创造以致人伤残或损害财物为手段来实现其目的,如一种目的在于使盗窃者双目失明的防盗装置及方法
10、,不能被授予专利权。,4)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项目,专利法规定,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该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专利权人的权利194页,1、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1)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
11、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权人的权利194页,2、转让权 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4、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专利权人的权利194页,5、请求保护权。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
12、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权人的权利194页,放弃专利权时需要注意:A、在专利权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时,必须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才能放弃;B、专利权人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情况下,放弃专利权时应当事先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被许可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专利权人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7、质押权 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2)专利权人的义务1
13、95页,1、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 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交纳年费。2、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不得滥用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应当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其利用专利权的方式并适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二、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项发明创造,一项专利权的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 优先权原则,三、专利权取得的条件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 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
14、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可见,是否公开是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丧失新颖性的标准。发明是否公开,可以从三个方面衡量.(1)公开方式:书面公开 使用公开 口头公开,(2)公开区域范围 世界范围内 本国范围内 我国采用的是世界新颖性和本国新颖性相结合的原则,即对于书面公开以世界范围为准,对于使用公开,则以国内为限。,(3)公开日期 我国专利法把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作为确定新颖性的时间界限,即要求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公开过,这样,发明创造才具备新颖性。,2、创造性 创造性也叫先进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 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已有的技术
15、”是指专利申请日以前公开的技术;,“实质性特点”是指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与原来技术相比有本质性的突破,不是原来技术中的类似的或推导的东西,而是创造性构思的结果;“进步”是指与最接近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长足的进步,它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或者代表了技术发展的新动向。,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是可被应用于实际目的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专利法对发明创造实用性的要求涉及三个方面:(1)产业上实施是广泛的,是指工业、农业、商业、渔业、林业、畜牧业、采掘业、运输业等。,(2)制造和使用是指,如果发明是一种产品,则能够在产业上重复地生产;如果发明是一种方法,则能够在产业
16、上应用,也就是制造和使用要有再现性。(3)积极效果是指发明创造实施以后,在经济、技术和社会效果上表现出有益的结果,如能降低成本、保护环境、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使用方便等等。,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这就是说,对外观设计新颖性的要求,书面公开,以世界新颖性为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新颖性。,“不相同或不相近”是要求从一件外观设计的全部或主要构成上与已知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也就是说要有创造性。外观设计是应用于工业产品的,也要求必须有实用性。,注意: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1、违反国家法律,
17、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 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不适于专利保护的对象: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例1: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原告:北京市思达尔化工新技术公司(以下简称思达尔公司)原告:河南省延津县津安工贸实业公司(下简称津安公司)被告:张克旭,【案情简介】1991年9月,张克旭从北京大学调入思达尔公司,在1991年至1994年间,张克旭在思达尔公司任总工程师,负责精细化工开发,主要进行叶面肥的制作方法的研制。1994年6月思达尔公司委托津安公司进行该肥料的大田试验,而后津安公司与河南省延津县的农户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津安
18、公司负责高效棉花增果灵试验,负责施肥、施药等,并对农作物喷施该农药的生长情况作了观察记录。,1994年11月14日张克旭申请了名称为“一种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俗称高效棉铃宝,亦称增果灵,发明人张克旭、毛宗祺、葛树丰,其中葛树丰是张克旭的妻子,毛宗祺是津安公司职工,张克旭称他们帮助进行过水解毛发的工作。张克旭把在河南省延津县的大田试验情况作为实施例写入了专利申请文件。,原告思达尔公司诉称:张克旭从1991年9月调入我公司后,担任总工程师,负责产品开发。张克旭以个人名义于1994年11月14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的名称为“一种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的专利应当是我公司的职务发明
19、创造。我公司为该发明提供了大量的物质条件,张克旭等人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故请法院判令专利申请权属于思达尔公司,我公司同意与津安公司共享该专利申请权。,原告津安公司诉称:1994年6月我公司按思达尔公司的安排,负责叶面肥的大田试验,并出资10万余元。张克旭于1994年11月14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名称为“一种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的专利申请,该专利申请说明书中的实施例全部由我公司完成。故请求该专利申请权归我公司与思达尔公司共有。,被告张克旭辩称:我在北京大学工作期间就开始从事高效棉铃宝的研究开发,该技术方案形成于1991年4月,到1994年间主要是推广实施,进行试验。在研制过程中思达尔公司
20、未提供过任何资金,津安公司只是进行大田试验,与叶面肥的研制没有任何关系,该发明不是职务发明。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法院判决:“一种液体植物叶面肥料及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归北京市思达尔化工新技术公司所有。驳回河南省延津县安工贸实业公司与北京市思达尔化工新技术公司共享该发明专利申请权的诉讼请求。,专利的申请专利的申请审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专利权的撤销和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发明所做出的复审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请求所做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专利权的内容一、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
21、权利专利独占实施权专利产品进口权;专利转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专利标记权;放弃专利的权利;请求权2)、专利权人的义务 缴纳专利年费;依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终止、无效及强制许可 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无效(4)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三、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二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但是,下列情形不视为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制造或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销售该产品的;使用或销售不知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有关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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