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股权与创业投资的中国方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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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人股权与创业投资的中国方略,刘健钧:理学学士、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历任原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主任助理、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业务主任,参与过最早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淄博基金的管理工作,并曾兼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投资系教授、北大创投研究中心副主任、MBA创业投资课程主讲人。现职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正处),曾参与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起草,是国务院专题办创业板报告执笔人、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与 PE 政策起草人。,私人股权与创业投资的中国方略,1.私人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概念界定2.国际社会 PE、VC 立法监管取向3.中国对 PE、VC 立法的历程回顾4.创业投资企业办法的三大
2、制度性突破5.创投企业税收鼓励政策解读6.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的新进展7.中国国情下运作PE、VC基金的方略,参 阅 资 料,1.刘健钧:创业投资原理与方略,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2次印刷。2.刘健钧:创业投资制度创新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1.PE与VC概念界定,1.1 私人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历史渊缘 PE是VC的发展,广义VC=广义PE,狭义PE指并购基金1.2 不同投资机构对VC、PE的划分:因习惯不同而异 创投机构倾向将传统及其发展了的VC都归为VC;投行背景机构倾向将并购基金与传统VC区别开来,有的甚至将成长基金区别开来 1.3 作为学术概念的VC、PE:讲究
3、周延性 广义VC=广义PE=狭义VC+狭义PE(并购基金)1.4 作为法律概念的VC、PE概念:讲究可操作性 国外常将投资中小企业的PE称创业投资 我国将投资各类未上市成长性企业的PE称创业投资,2、国际社会 PE、VC 立法监管取向,1)对一般性私人股权基金,“不扶持、不监管、不专门立法”。但英国等少数国家虽然不专门立法,但由金融监管局放在统一的另类资产管理业务中进行备案监管。2)对创投基金,大多给予“特别扶持、特别监管、特别立法”。,3.中国对 PE、VC 立法的历程回顾,1)从1995至2001年,致力于对各类PE、VC基金,以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形式,进行特别立法。2)从2001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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