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和齐河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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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市荏平区人民政府和齐河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一部分勘界工作概况第一条为了维护边界地区长治久安,加强边界地区的行政管理,促进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1996)32号文件做好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通知(鲁政发1996)122号)精神,按照山东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具体规定)的通知(鲁勘办发(1998)1号)的要求,原在平县人民政府和齐河县人民政府双方(以下简称双方)从实际出发,
2、以行政区域管理现状为基础,于1998年开展了联合勘界工作,双方人民政府签订了齐河县人民政府和在平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2019年6月27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0号);8月2日,省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鲁政字(2019)147号),批复同意撤销在平县,设立聊城市在平区。在平撤县设区后,在平区与齐河县的边界线走向、界桩位置和标志物均无任何变化,无需重新勘定两区县之间的边界线。按照省民政厅有关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规定,双方人民政府需重新签订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条齐河在平线涉及4个乡镇
3、、42个村,其中齐河县2个乡镇、23个村;在平区2个乡镇、19个村。边界线自齐河县、在平区、高唐县三县级边界交会点起由北向南,到齐河县、在平区、东阿县三县级边界线交会点止,全长25.936公里。全线共埋设双面、三面花岗岩界桩4棵(其中单立双面界桩2棵,三面界桩2棵),规格按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统一标准制作。界桩位置和新勘定的边界线标绘在山东省测绘局1992年出版的Ll万地形图上,作为本协议书的附图。界桩登记表记载了界桩的情况,作为本协议书附表。因撤县设区,在平区界桩编码由1523XXXXXXX变更为1503xxxxxxxo第三条齐河、在平、高唐三县级边界线交会点和齐河、在平、东阿三县
4、级边界线交会点已于1998年7月协商确定,成果资料由高唐县、原在平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后,报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第四条一、本协议书记载的界桩至方位物的距离及边界线的实际长度,均为水平距离,其长度分别从图上量取和实地测量取得,以实地测量为主。二、协议书中涉及的方向描述均采用16方位制,并以磁北方向为基准。16个方位的含义是:1、北348 45,Ho 152、北偏东北3、东北1115,3345,3345,56o15,4、东偏东北56o15,7845,5、东7845,101156、东偏东南10115123457、东南12345146158、南偏东南146o15,168459、南1
5、68451911510、南偏西南191o15,2134511、西南21345,2361512、西偏西南236152584513、西25845,2811514、西偏西北281o15,3034515、西北30345,3261516、北偏西北326o15,34845第二部分重要问题处理结果第五条1989年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时双方共同认定的地边线以及由双方县土地管理局确认的重新调整的变更图作为本次勘界的基础,结合勘界前双方行政村自行调、互换的耕地、林地及其它土地界线现状,经实地勘测,确定为双方行政区域边界线。第六条本次勘定的边界线两侧,双方原有的飞地、水利设施、道路等的权属不变,保持原状,不得随
6、意改变,仍要按历史上形成的习惯或双方的有关规定、协议、合同等执行。今后双方都不得越过界开垦荒地或开发其它资源。第七条本边界线的起点、终点即齐河、在平、高唐和齐河、在平、东阿三县级边界线交会点,其座标和高程值,记录在本协议书所附的界桩成果表中。自边界线两端三交点引出的在平高唐线、齐河高唐线、齐河东阿线、东昌府东阿线,不以本资料为准。第三部分边界走向和界桩位置说明第八条齐河在平线,代号为,北起齐河县、在平区、高唐县三交点6S号界桩,转向东沿小路行64米,转向南行108米,转向东行79米,转向南行268米,转向东行15米,转向北行62米,转向东行32米,转向北行79米,转向东行9米,转向北行7米,转
7、向东北行5米,转向东行38米,转向南行485米至东西路(西有齐河飞地20亩),转向东沿路行220米。转向南行295米至东西路,转向东沿路中心行133米,转向东偏东南沿小路中心行76米,转向南行128米,转向东行87米至洪孙村西打谷场南边,转向南行108米至东西路,转向东偏东南行93米至洪孙村西坑穴东边缘,沿坑穴边转向南行210米,转向西行29米至苹果园东北角,转向南行73米至苹果园东南角,转向西行19米至苹果园西南角,转向南偏西南行135米,转向西行188米,转向南行85米,转向西行116米至南北路,转向南行80米,转向西偏西北行94米,转向南行175米至小王庄村东乡村路南边,转向西沿乡村路南
8、边行133米,转向南行150米,转向东行105米,转向南行90米,转各东偏东南行30米,转向南行143米至东西沟北边缘,转向东沿北沟边行33米至沟东头,转向南行5米,转向东偏东南行339米,转向南偏西南行157米至包朱庄东路拐弯处,转向西行12米,转向南偏西南行200米,转向东行75米,转向南行30米,转向东偏东南行188米,转向南偏西南行145米,转向西行15米,转向南行12米,转向西偏西北行185米,转向南偏西南行190米,转向西行22米,转向南行21米至翟庄村北(齐河属地),转向西行67米至翟宪元房(齐河)与王林春房(在平)中间,转向南行55米至李兴义房(齐河)边,转向西行12米至王林芝
9、房东北角,转向南行183米至村南坑穴南边,转向东行45米,转向南行306米,转向东行30米,转向南行424米至济聊高速公路南边,转向西行198米(穿高速公路),转向南行17米,转向西沿沟南边行110米,转向南行342米至朱庄苹果园西南角(95米处过济聊高速公路,155米处有折线),转向西沿路北边行55米,转向南沿果园边行500米(中间217米至247米有一处折线)至号界桩,这段共长8219米。齐河飞地20亩。自号界桩向南3米,转向东沿田填行85米,转向南行213米至309公路北路堤脚,转向东偏东北沿路堤脚行160米,转向南偏东南行40米至309公路南路沟边,转向东北沿沟南边行120米,转向南行
10、250米至东西水渠北边,转向东沿水渠行233米至朱庄到孟集交通路,转向东偏东北行245米,转向北行100米,转向东行75米,转向南行30米,转向东行175米至圣经河西堤脚,转向南沿堤脚行70米,转向南偏东南沿堤脚行268米,转向南沿西河边行355米至孟集村东小桥北边,转向东行20米至圣经河东河口,转向南沿河口行280米至荒地边,转向东偏东南行123米,转向南行11米,转向东行40米,转向南偏西南行180米至东西路,转向西沿路行40米,转向南40米至东西沟边,转向西偏西北沿沟北边行125米至圣经河东河口,转向南偏西南沿河行258米,转向西行192米,转向南行247米至路拐弯处(路北10米有一机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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