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收政策和申报缴纳操作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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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费征收政策和申报缴纳操作实务,二一四年十月,主要内容,一、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概况二、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申报操作及 注意事项三、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结算政策四、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管联系方式,一、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概况,(一)基金管理模式、征缴历程 1、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 2、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历程(二)缴费对象和费种简介 1、就业人员社会保险 2、其他人员社会保险(三)征收主体、对象、方式、费种和职责划分 1、征收主体 2、征收对象 3、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4、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费目、费率 5、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 6、征缴职责划分,1、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
2、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收入补偿权利。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地税征、财政管、社保付”收、管、付三分离的管理格局。地税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入库,征收时社会保险缴纳的费款叫社会保险费;财政部门设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并向社保经办机构定期拨付款项,社保专户里的资金叫社会保险基金;社保就业部门负责社会
3、保险的待遇支付,社保经办机构设有社会保险支出户,支付给社会保险参保人的款项叫社会保险金。,(一)基金管理模式、征缴历程、征收成效,1997年我市养老保险基金严重收不抵支,1998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由地税部门征收;1999年,我市地税部门接征养老保险费,2000年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出现盈余。2002年地税接征基本医疗保险费,2004年接征了失业、工伤保险费,2005年接征生育保险费,实现五险同征。2006年6月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12月启用税友2006社保征收模块,全面实施“五费合征”、自行申报。2007年9月,市地税局设立规费管理科,负责全市社会
4、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以此为标志,全面实现了社会保险费的同征同管同查。2008年12月,建立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制度,2009年运用Excel自动运算表进行年度结算。2009年下半年开发了社会保险年度结算软件,2010年开始实行年度结算网上两步申报,征收结算实现政府发文。2011年3月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涉费风险提示,对比例不到和未足额缴费进行风险防范提示,11月实现社保地税实时联网,税友龙版社保模块顺利上线。2012年实行规费征管质量月度通报点评制度。2013年7月实现职工个人缴费明细申报。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通过信息化转换全面纳入龙版征收管理。,2、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历程,1、就业人员社
5、会保险(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 适用人群:本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职工。缴费种类:,(二)缴费对象和费种简介,(2)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费 适用人群:本市财政管理全额、差额补助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缴费种类:,(3)机关人员社会保险费适用人群: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缴费种类: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适用人群:7人以下未建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本市户籍自由职业者。缴费种类: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2
6、、其他人员社会保险(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本市户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本市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就学子女。,(三)征收主体、对象、方式、费种和职责划分 1、征收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按照参保关系由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方税务机关)实行属地征收。,(1)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企
7、业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应当按照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的企业类用人单位,但单位社保费应征数据由企业自行申报的单位;税务查账征收、实行网上申报、单位缴费基数自行申报、年度结算的五费全征企业。其他缴费单位:企业缴费单位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7人以下双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组织。社保费应征数据由社保核定的缴费单位,非五费全征企业。(2)城镇个体劳动者 城镇个体劳动者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业主、雇工,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以个人形式参保的人员。,2、征收对象,五费合征:2006年
8、12月开始,企业依法申报缴纳、地税机关依法征收、社保部门依法登记审核、监管部门依法监督。适用对象: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雇工7人以上个体工商户比照用人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主要内容:参保登记统一、征收机构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缴流程统一、数据信息统一。4、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费目、费率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包括事业单位养老和企业基本养老;医疗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单统医疗)。,3、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4、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费目、费率,地税征收品目和费率:,5、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职工个人平均工资,由劳动部门核定,明确最低
9、、最高征收基数;单位缴费基数按企业工资总额,为减轻企业负担,实行了一定的优惠,但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也必须大于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征缴数据来源及具体操作如下:,(1)企业缴费单位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统筹缴纳部分由其按月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缴费基数和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管理;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个人部分以及补缴、补足(指应补缴的参保以前的费款和补足缴费年限的费款)的应征数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后交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税务机关将征收入库明细返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明细记录。(2)其他缴费单位其他缴费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全部编内、编外人员的统筹和个人缴纳部分)
10、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应征数后,发送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税务机关将征收入库明细返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明细记录。(3)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应征数后,发送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税务机关将征收入库明细返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明细记录。,6、征缴职责划分地方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1)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2)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3)负责企业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和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管理;(4)负责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费到账信息以及企业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和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5)负责向用人单位无偿提供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查询服务。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职责:
11、(1)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负责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企业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费费率、其他缴费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3)负责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4)负责向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无偿提供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查询服务。,二、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申报操作及注意事项(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流程(二)社保缴费登记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三)社保缴费认定和数据传递管理 1、应征数产生方式认定 2、五费全征认定 3、征缴方式认定 4、地税社保数据传递管理(四)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 1、基本规定 2
12、、具体操作 3、数据填报要求 4、注意事项 5、社保缴费评估、社保涉费风险提示 6、社保费延期申报、延期缴纳、抵缴申请审批(五)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 1、基本规定 2、具体操作 3、财税网结算软件申报功能模块介绍 4、结算软件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5、注意事项(六)社保费多缴退费办理 1、多缴认定标准 2、多缴退费办理,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进行缴费认定,办理缴费登记,办理人员参保,由社保部门发送职工参保缴费信息数据,每月征期前进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税务部门扣缴费款后返还社保部门记账。,(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流程,简要操作流程如下:,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整个社会保险费征管的首要环节,是缴费单位已
13、经纳入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证明。缴费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其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基本信息和费种登记信息。1、设立登记(1)基本规定(2)具体操作(3)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银行账号证明;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居民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银行账号;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填写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二)社保缴费登记,(4)注意事项: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直接办理缴费登记,企业开始履行法定社保缴费义务。但企业缴费应与单位职工待遇挂钩,所以企业还应自成立之
14、日(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起30日内到人社局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或各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为职工办理人员参保手续。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此条涉及企业未为职工参保法律风险,劳动仲裁一般按此办理)。企业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新办企业办理人员参保手续,如需在当月所在属期缴费的,须在每月20日前通过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或镇街道社保服务站、社保中心办理人员变动手续,否则社保部门将在次月向地税发送数据,本月不能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办
15、理缴费登记和缴费登记注销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对缴费单位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缴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缴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变更登记(1)基本规定(2)具体操作(3)注意事项:企业经营地跨地迁移主管税务分局变更、个转企、内外资转换、合并重组分立等发生变更导致地税编码等已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到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地税编码登记变更,不然会出现次月
16、应征数据无法导入情况。地税信息中心和科室也会根据社保数据发送不能导入情况进行比对通知分局变更,但可能时间比较滞后一点。企业缴费社会保险费征收品目费率特别是工伤保险费率(明年起还将实行浮动费率)发生差错或改变的,应同时向地税部门所属分局、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费率变更登记手续,并明确新费率开始执行日期,如未同时办理,则将出现日常征收和结算不一致情况。,3、注销登记(1)基本规定(2)具体操作有地税税务登记关系的缴费单位应当在办理地税税务登记注销的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注销手续;无地税税务登记关系的用人单位,凭有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审批表格(参保人员已全部转出证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17、注销手续。缴费单位申请缴费登记注销的,应按规定进行缴费登记注销清算,清缴社会保险欠费后予以注销缴费登记。缴费单位已完成缴费登记注销清算且经清缴后不存在欠费的,且有社保部门参保人员已全部转出证明的,填写缴费登记注销申请审批表(DJ021)申请办理注销。,(3)注意事项:,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注销前,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缴费登记注销清算,并向主管地方税务分局缴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欠费、滞纳金、注销清算应补费款或有关违法处理罚款)。注销清算政策按清缴当年度征缴结算政策操作,即按缴费月份提前进行年度结算,操作与年度结算同。需注销社保缴费登记企业,应在注销当月20日前及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转
18、出,否则就需要延长至下月初再申报一次上月社保费,才可注销。地方税务机关对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已经注销的用人单位,从注销次月起停止征收社会保险费。市地税部门每月将缴费登记注销信息统一传递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从注销次月起社保部门不再发送注销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应征数据。缴费单位注销税务登记后仍需继续申报缴纳社保费的,可不注销缴费登记。税务登记注销后系统自动变更登记表类型,缴费单位可继续使用原地税编码申报缴纳社保费。,(三)社保缴费认定和数据传递管理,1、应征数产生方式认定:自行申报、其他核定(社保核定)2、五费全征认定:五费全征企业、非五费全征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非缴费单位 3、征缴方式认定:查帐征收
19、、核定征收按行业平均缴费水平确定、核定征收按行业单户缴费水平确定、核定征收按上月缴费基数确定、核定征收按上年省平工资确定、其他征收方式 4、地税社保数据传递管理 地税机关和社保部门实行信息数据实时联网,相关数据实行实时或定期发送交换。(1)社保实时发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信息,地税实时接收实现灵活就业人员自动缴费登记。(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包括其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费种登记信息等,社保、地税部门可以实时互取。(3)企业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每月应征数据和其他用人单位每月应征数据(包括费种及数据信息)社保部门每月月末1-2日或次月月初1-2日发送,地税部门系统实时自动接收。(
20、4)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征数据社保部门在当月25日发送,地税部门实时接收。(5)每月社保费征收入库数据信息,社保部门在次月1日通过地税实时交换系统实时自动取数,转入社保系统进行个人账户记账。,(四)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社保费缴费申报是缴费单位发生缴费义务后按照规定期限和内容按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缴费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界定缴费单位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社保费缴费申报分为正常申报和补缴申报,正常申报为当月应申报数据、有社保部门发送的个人应征数(包括社保发在当月的调整补缴数),补缴申报为补缴以前年度或补足以后年度、注销清算及企业自查补缴数据。,(四)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1、基本规定 2、具体操作
21、(1)申报时间和时限: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征期即每月15日前(2009年1月1日前为每月10日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缴费额,向主管地方税务分局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当月15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缴纳期限的最后一日;如果在当月15日前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一般按照休假日天数顺延。自2014年10月份起,地税部门会在每月征期前二日通过地税申报网、财税网、微信平台等向纳税人、缴费人发布告知每月税费申报截止期限。(2)网上申报:自行申报的缴费单位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纳税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正常申报/录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SB014)有关数据。如下图
22、:,在浙江地税申报网中选择纳税申报,再选择申报表列表中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本界面,双击征收品目的任意一行,查询核对职工个人明细申报情况,核实好申报人员姓名、证照号码及缴费基数无误后返回申报表。,企业只要填写正确的单位缴费基数,点申报即可完成月度社保费的申报。,(3)上门申报:到所在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大厅办理申报,缴费单位需提交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SB014),由税务人员将有关数据录入税友龙版征收。(4)简易申报:没有选择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的由社保核定缴费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双定个体工商户等非五费全征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由地税部门通过税友龙版【社保费转申报管理】将社保经办
23、机构的核定数转为应扣缴数,以系统扣缴成功视同申报。地税部门一般在每月8日左右进行转申报。,3、数据填报要求(1)缴费单位申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正常申报允许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费款属期”默认为当前属期,不得修改;补缴申报只允许上门申报,“费款属期”可修改,但同一笔费款的属期不允许跨年度。(3)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的“销售(营业)收入”、“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应与各类财务报表、企业财务信息采集表(CW006)中数据保持一致。(4)单位缴费基数与个人缴费基数、社保发送的单位缴费基数系统已维护按月比对关系,用人单位填入的单位缴费基数系统会自动校验,
24、缴费申报时需符合比对关系,即缴费单位填入的单个费种每个月单位缴费基数必须大于或等于个人缴费基数、社保发送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缴费申报数据不能成功保存。(5)补缴申报要求到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各费种缴费基数证明,填写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并盖章,由办税人员录入,自动计算滞纳金,并做逾期申报记录。,4、注意事项,(1)尽量不要在申报期前3日申报。上月末或每月初地税操作系统会自动接收社保部门传递的职工个人应缴费信息,由于种种原因,每月会有部分接收不成功的数据,市地税局信息中心和科室会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接收不成功的数据会让社保重新发一次
25、,这些企业接收数据时间上要晚一点。因此,请企业尽量不要在每月3日前申报,申报时还要注意一下职工个人应征数据是否已产生等。(2)用好职工明细申报,认真核对参保职工人员信息和职工个人应征数据。每月地税系统会自动接收社保发送的职工个人缴费明细信息,缴费单位申报时不需另行填写个人缴费申报表,只需双击缴费行就会自动显示职工个人缴费信息及数据,企业应认真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应征数据准确。遇当月有调整数、补缴数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应缴费额显示数据为当月数、调整数、补缴数的合计数。当月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明细申报中如涉及明细数据未显示或无法申报等情况,请向所辖地税分局咨询。企业有参保人员调整、补缴或补足的,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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