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用药与药师职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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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人群用药与药师的职责,房山区第一医院药剂科刘洋,药师的工具,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疾病相关指南其他文件,药物对孕期的影响,药物本身的性质药物的剂量使用药物的持续时间用药途径胎儿或新生儿对药物的亲和性用药时的胎龄,受精后1周内,受精卵未种植于子宫内膜,一般不受孕妇用药的影响;受精后8日-14 日,受精卵刚种植于子宫内膜,胚层尚未分化,药物的影响除可致流产外,并不致畸形;受精后3周-8 周是胚胎器官发生的重要阶段,各器官的萌芽都在这阶段内分化发育,最易受药物和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形态上的异常,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孕龄9周-27 周胎儿的器官已经分
2、化并继续发育,药物的毒性作用主要是引起胎儿的发育异常如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怀孕28周至分娩即妊娠晚期,药物对胎儿损害的特征是可引起毒性作用,尤其是有些药物与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的结合点,导致新生儿黄疸甚至核黄疸。,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用药例如,孕期大量服用维生素A会导致胎儿的骨骼异常或先天性白内障;又如,过量的维生素D可导致胎儿智力障碍和主动脉狭窄。,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孕期用药应强调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孕妇不要擅自使用药品。据文献报道,约有65%的孕妇自行购药服用,误用对胎儿有害药物的情况屡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加强宣传教育。,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
3、行药物治疗在早孕期,若仅为解除一般性的临床症状或病情甚轻容许推迟治疗者,则尽量推迟到妊娠中、晚期再治疗。,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分娩前忌用药有些药物在妊娠晚期服用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引起游离胆红素增高,易导致新生儿黄疸。有些药物则易通过胎儿血脑屏障,导致新生儿颅内出血,故分娩前一周应注意停药。,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谨慎选择治疗药物妊娠期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新药和老药同样有效时应选用老药,因新药多未经过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影响的充分验证,故对新药的使用更须谨慎。可参照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 拟订的药物在妊娠期应用的分类系统,在不影响临床治疗效果的情况下,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
4、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充分权衡用药利弊有些药物虽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可治疗危及孕妇健康或生命的疾病,则应于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用药时应根据病情随时调整用量,及时停药,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避免“忽略用药”,所谓“忽略用药”,是指可能受孕或已受孕的妇女,在用药时忽视自己的月经史或未发现自己已受孕,而误用一些对胎儿有害的药物。,不要“延误用药”,“延误用药”是指孕妇需要进行药物治疗时,因担心药物对胎儿产生影响而耽误用药,导致病情恶化,危及母儿的生命。如严重的感染性疾病,由于没有及时使用有效的抗生素导致病情恶化,从而导致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一些妊娠合并甲亢 的病人,由于没有及时进行抗甲亢治疗,导
5、致病情进展,甚至出现甲亢危象,而危及病人的生命;又如抗癫痫的药物大多对胎儿有影响,但癫痫发作频繁的孕妇如不及时使用药物,癫痫发作对胎儿的影响可能更大。孕妇患病应及时明确诊断,并给予合理治疗,包括药物的治疗和考虑是否需要终止妊娠。,抗菌药物对孕妇的影响,1.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2.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3.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
6、况。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A、B、C、D及X类,1979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妊娠期妇女治疗获益和胎儿潜在危险进行评估,分别用ABCDX 5个字母分为5类,每类含义如下,说明:孕妇服用哪些药物是安全的?从表中可见:A级被认为是安全的,可以给孕妇使用的,X级则是禁止孕妇使用的。相对来说,A级和X级药物都不是很多,大多数药物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因此就需要医生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在药物不良反应和疾病之间权衡选择。,哺乳期用药注意事项,母乳中药物的含量很少超过母体用药剂量的1%-2%,其中又仅有部分被乳儿吸收,通常不致于对乳儿造成明显危险,故除
7、少数药物外无需停止哺乳。然而,为了尽量减少或消除药物对乳儿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应注意以下一些事项:,哺乳期用药注意事项,1.乳母用药应具明确指征;2.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情况下,选用进入乳汁最少、对新生儿影响最少的药物;3.可在服药后立即哺乳,并尽可能将下次哺乳时间推迟,有利于乳儿吸吮母乳时避开药物高峰期,还可根据药物的半衰期来调整用药与哺乳的最佳间隔时间;4.乳母应用的药物剂量较大或疗程较长,有可能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时,应检测乳儿的血药浓度;5.若乳母必须用药,又不能证实该药对新生儿是否安全时可暂停哺乳;6.若乳母应用的药物也能用于治疗新生儿疾病,一般不影响哺乳,抗菌药物对哺乳期的影响,哺乳期
8、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低。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噁唑等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儿
9、科合理用药的要求,(1)最低的药物不良反应,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2)获得最佳临床治疗效果,即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3)最经济的药物利用,包括药物资源与费用。,儿科用药的一般原则,1、必须有针对性,针对病因,对症用药,少而精;2、抗菌药物一般不用于预防;视患儿和全身情况选择给药方案,剂量视年龄甚致日龄而定;3、严密观察药物的疗效与不良反应,随时调整,不良反应大的药物力争血药浓度监测(TDM)。,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1.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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