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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深圳市政协优秀提案特等奖200902提 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代课教师同工同酬,保障代课教师权益的建议提案人:杨一平 王勇军 洪育才 冯树新 李 毅 杨维娜 朱文豪 宋良毅 梁文匡,2,我从宗衡市长手上接过了提案特等奖20090221,今天上午,我们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隆重开幕。在上午的开幕式上,市政协对四届四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进行了表彰,由本人领衔及另八位委员王勇军、洪育才、冯树新、李毅、杨维娜、朱文豪、宋良毅、梁文匡联署撰写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代课教师同工同酬,保障代课教师权益的建议荣获特等奖。这次获奖提案总共有91件,其中特等奖2件,一等奖16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43件。特等奖是
2、最高奖项,因此,该两件奖状按惯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颁发。就这样,我们获得的奖项由宗衡市长颁发。在获奖时,我同宗衡市长紧紧地握了握手。我当时的想法是,这一握手,既是作为提案人向我们的市长表达谢意,同时也是代表广大代课教师们对他的致意,期望市政府能尽快落实我们的这一获奖提案。我深信,市长亲自为我们的这一提案颁奖,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我更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认真妥善地解决好这一问题,使我们广大代课教师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政协委员:杨一平,3,深 圳 市 人 事 局 深人函(2008)599号对深圳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008066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函,杨一平等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代课教
3、师同工同酬、保障代课教师权益的建议(第20080662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人事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关于“禁止学校辞退现有临聘教师及冻结临聘教师入口的建议”,我局已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停止招收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的紧急通知(深人发【2008】73号),要求市属、区属各中小学校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冻结现有临聘教师名单,学校不得违反规定解聘临聘教师,同时停止招收新的临聘教师。市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如发现违规者,将予以严肃处理。,4,二、关于新进正编教师只能从临聘教师中招聘的建议。目前新进教师来源主要有三:一是招录临聘教师;二是招录应届毕业生;三是引进
4、市外优秀教师。考虑到各学校对教师年龄结构和专业素质要求不同,从客观上、主观上都有吸收应届毕业生和市外引进优秀人才的需求,因此,我们认为不宜规定新进正编教师只能从临聘教师中招聘。但为尽快解决临聘教师问题,我们也将采取措施加快吸纳优秀临聘教师进入正编教师队伍。经与市教育局和各区人事局、教育局协商,决定在10月至11月间组织一次专场招聘考试,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聘教师。下一步,将根据摸底调研情况,采取部分或全部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的方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临聘教师纳入编制内。除了在公开招考方面加大临聘教师招录力度,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选聘工作的宏观调控,解决目前招聘教师中选聘比例偏高的问题,拿出
5、更多职位进行公开招考,给临聘教师提供更多机会。,5,三、关于给予临聘年限较长的教师免于考试、直接转为正编教师的建议。教师入编“逢进必考”是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各区教育、人事部门也认为各个学校临聘教师入口不一,有些依靠“关系”长期临聘,如果一律给予免考待遇,既有违公平原则,又无相关政策依据。另据我们到其他城市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相关城市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也是坚持“逢进必考”。因此,我们拟通过给予临聘多年教师政策倾斜的方式,加大吸纳临聘年限较长的优秀教师的力度。如要求各区根据所统计的临聘教师数据,拿出一定比例职位专门面向临聘5年以上的教师招考;在设置职位条件时适当放宽年龄、学历
6、和职称限制;提高面试说课分数占总分的比例等等。相信通过上述措施,将能使相当一部分教龄较长的教师在考试中脱颖而出。四、关于为临聘教师建立档案问题。我们将与教育部门研究后,建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临聘教师在内的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6,五、关于临聘教师薪酬待遇和绩效工资问题。我们将根据国家政策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鼓励各学校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逐步打破在编与临聘身份界限,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进行再分配。目前,相关部门已在研究制定临聘教师管理办法,届时对于临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包括薪酬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等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临聘教师同工同酬问题和其他合法权益
7、将得到进一步保障。根据市政府召开的解决临聘教师问题专项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局已会同教育、财政、社保等部门,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在对全市中小学校临聘教师展开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争取尽快拿出基本解决方案,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事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深圳市人事局(盖章)二八年十月十六日,7,关于代课教师同工同酬提案答复之我见 2008-10-27 11:43:55,总的来说,市人事局的这一答复,表达了政府对我市代课教师问题的关切和重视。尽管很多代课教师仍不满意,但这一答复与去年相比,毕竟有了很大的进步,也有了一些实质性的内容。下面,我分述如下,供大家讨
8、论:一、关于禁止辞退解聘代课教师及冻结招聘新的代课教师的建议,政府已全面采纳,并以(2008)73号文件加以规范。尽管这个文件出台得晚了一些,但毕竟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么个建议,一是想保护那些长期为我市教育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代课教师不再受个别学校的随意“炒人”;,8,二是想杜绝我市今后继续产生滥聘代课教师的恶性循环。答复明确接受了我们的这一建议,只是在时间点上处理得比较滞后,因为有事实表明,在我们的提案提交之后,仍有一些学校以并不充分的理由“炒”掉了部分长期受聘的代课教师。所以,对于这部分少量的被“炒”教师,我们希望市、区教育和人事部门能采取特殊政策,“说服”学校
9、将他(她)们重新“请”回来,使他(她)们能平等地享受73号文件的待遇。二、关于新进正编教师范围的问题,尽管答复认为不宜规定新进正编教师只能从代课教师中招聘,但其也同时认为要尽快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拟采取加快吸纳优秀代课教师进入正编教师队伍。我认为这起码是一个正确的态度,但解决问题的力度尚远远不够。,9,我们提案中所提的“新进正编教师只能从代课教师中招聘”的建议,是针对在当前特殊情况下,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代课教师的队伍过于庞大、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过于突出,以致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矛盾,影响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和谐与稳定,而连续两年提出的。因此,这一建议具有明显的针对性,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
10、。矫枉需要过正、特事必须特办,惟有如此,方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社会代价来解决我市目前数量庞大的代课教师同工不同酬之难题。如果我们能拿出勇气去一揽子解决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长期应聘的代课教师的“转正”问题,并且在今后切实把好临聘入口关,那么我市以后在这个问题上就不至于会继续产生新的问题和矛盾。,10,三、关于“逢进必考”的问题,恐怕是大家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说句大实话,我也不甚满意。我们的“免试”建议,是针对那些临聘年限较长、且年龄偏大的代课教师群体。我们认为,他(她)们之所以能长期且连续被受聘,是有其内在规律的,即:我不相信会有那么多“南郭先生”因“关系”而被校方常年聘用。如果有,那也是
11、极少数。否则,我市的教育系统就有严重问题了。需要说清楚的是,教师并不是公务员,衡量一个人能不能当教师,唯一的法律标准就是看其有无国家授予的“教师资格”。至于已获得教师资格的老师是否“优秀”,根本无法从一、两次的所谓“考试”成绩上来加以“认定”,而应当通过科学的考核来确定。因此,我所理解的“逢进必考”,这个“考”字并不能单一理解为“考试”,而可以理,11,解为一种科学而又实在的“考核”,例如其是否担任过班主任?其教学的质量、成绩、获奖情况及学生、家长对其的评价等等,其中的关键,是其是否能胜任教师职业的工作。至于“优秀”“不优秀”,根本就不该是教师入编的法定原则。四川有个“范跑跑”,他在未“跑”之
12、前,由于他是“北大”的高才生,或许人们会认为他是“优秀”的;而他这么一“跑”,又立马被人们成为是“不优秀”的了。像他这样的人,你能通过“考试”来判断他的优秀或不优秀吗?所以,以“考试”来衡量“优秀与否”,这是非常荒谬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并不反对“逢进必考”,但对这个“考”字的理解,尤其是对目前教育和人事部门自定的考试方式,我们有很大的保留意见。,12,四、关于给代课教师建立档案的问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若把这项工作做好了,实际上对代课教师平时的考核,就有了充分的依据。我不明白做到这一点会有多大的困难?更不明白答复中为何要提“实名制管理”这一说?难道此前对代课教师的档案管理,都是“
13、虚名制”?因此,我认为这个问题无需再花时间去“研究”了,可以做到的事不去积极地做,这就是典型的官僚主义。,13,五、关于代课教师同工同酬的问题,这是我们这一政协提案的核心内容。我们认为,答复接受了我们的建议,也认同要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但恰好在这一问题上,答复给人的感觉有点“虚”。当然我也注意到,答复在最后告诉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后方案还尚未形成,故目前这个“虚”是正常的。我认为,代课教师同工同酬问题的解决的确需要有个过程,也需要财政拿出一大笔钱。但无论如何,这个问题不能再拖。既然公办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那么教育和人事、财政主管部门就有权力强制实行同工同酬,而无须再去学校进行“指
14、导”和“鼓励”。至于那种客观存在的“吃空编”等错误做法,更应无条件立即纠正。,14,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汪洋书记关于要彻底解决我省代课教师的批示,是站在全省教育事业的战略制高点上作出的,当然也包括我市的广大代课教师问题在内。这是一个政治上的认识问题,我们绝不能含糊。而群众满意不满意,则是衡量我们一切工作的最终标准,这是党的十七大告之我们的真理,我们必须严格遵循。以上就是我对答复的初步意见,供大家批评并指正。,15,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20090301,在深圳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的开幕式上,本人作为市政协委员,列席了该次会议并认真听取了许宗衡市长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这份重要的报告中
15、,笔者欣喜地发现,其中有两处提及了代课教师的问题,更令人鼓舞的是,“积极稳妥推进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的解决”,已列入今年市政府全力做好十件民生实事中的第二件内容之一。联想到两天前笔者从许市长手中接过的优秀提案特等奖,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和承诺。记得在两年前的两会上,由我领衔、多名政协委员联署提出的公交车票降价提案,也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市长同样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了“适当降低公交车票价”的承诺。结果,这一提案在当年年内就得到了落实,使全体市民受惠。,16,政府工作报告是各级政府在人大会议上,向全体人大代表全面汇报和总结政府工作、提出年内工作目标的重要文件,具有非常严肃
16、的政治和法律意义,也是我们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监督政府的重要体现。因此,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历年两会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具主导地位。其内容的选定和目标的最终落实,须经受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的评判。因此,它比任何政府的红头文件都更具权威。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将其列为今年十件民生实事,表明了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当然,作为这一提案的领衔人和受奖者,我将会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这项工作的最终落实。作为代课教师群体,我们要绝对地相信党和政府定会妥善地解决这一历史遗留的问题,要坚守岗位、安心教学,继续为我市的教育事业作贡献;作为参与解决这一问题的各级政府官员,我们应理解广大代课教师的
17、处境和难处,要严格遵循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汪洋书记的指示,以及玉浦书记和宗衡市长在民心桥上就这一问题的讲话精神,勤勉尽责、扎实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稳妥、尽快地出台具体政策,来落实好这一广大代课教师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17,记得在前年9月的公交车票降价的听证会上,有我非常感慨地一幕:身为主管这一工作的张思平副市长悄悄地来到会场,坐在普通的听众席上,不摆“官架”,不惊动他人,认真地听取每一位代表的发言,直至听证会结束才又悄悄地离开。张思平副市长的这一举动,使我看到了一位“人民公仆”的鲜活形象。同时,我还引发了另一种感慨:为何有些人的“官位”没市长高,但架子却不
18、小,有困难不去找群众,不来找委员,相反还“老虎屁股摸不得”,这种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再不加以改变,群众恐怕是很难满意的。有网友问我,在今年的“两会”上会不会继续就代课教师的问题,向政府进一步“问政”?因为我曾经做出过这样的承诺。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了,这一问题已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就是最好的、也是最理想的“问政”结果。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落实和监督了,就像当年的公交车票降价。杨一平委员 写于2009年深圳市两会。,18,建议由代课教师“同工同酬”说起 给杨一平委员的建议,目前,深圳中小学的代课教师,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类,夫妻一方已经调入深圳,另一方为了家庭团聚,放弃在内地的稳
19、定工作,万不得已来深圳当代课教师。这类代课教师,go-vern-ment、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夫妻分居的实际困难。试想,夫妻一方是优秀人才调入深圳工作,另一方同样也是出类拔萃的,毕竟不多。这类代课教师,为了家庭没有退路。,19,第二类,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是内地在职教师辞掉原来的工作,其中也包括一些本地户籍的师范学校毕业生,被深圳的招聘吸引过来,一般是靠着自己的实力争取到代课教师职位的。这类代课教师,大多在学校里都是挑大梁的!这类代课教师,很多是因为所谓的编制而卡住,即使校长上报,人事部门迟迟不批!他们的处境十分艰难!比第一类还惨!很多是因为所谓的编制而卡住,即使校长上报,人事
20、部门迟迟不批!他们的处境十分艰难!比第一类还惨!,20,第三类,完全是领导的亲友,校长的关系户。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教师资格,这类代课教师,看起来工资不高,可是在学校里仗着自己的“背景”和“关系”,地位甚至超过在编的教师。深圳一些中小学校长,在任用中层干部时,就是把在编教师抛在一边,而是聘用自己的关系户代课教师,形成自己的帮派体系。,21,第四类,在内地停薪留职。这类人员,大概分两种:一种是在内地拿着一部分工资,另一部分工资交给原来学校的领导;第二种是,在内地只是保留职位,不拿工资,完全靠深圳的代课收入生活。这一类代课教师,是“能进能退”的!总之,代课教师问题,不应该一概而论,需要分别对待!准确来
21、说前两类,才是真正的代课教师。也可以根据其个人档案追查,真正的代课教师档案是挂在人才中心的。属于第四类的人员,其档案依然在内地的工作单位,严格来说,这类人员不属于代课教师范畴。,22,第一类代课教师,go-vern-ment应该考虑夫妻、家庭的生活实际,调动或者聘用时要给予照顾。第二类代课教师,也应该在招调时,作为重点调入的对象!对于第三、第四类代课教师,go-vern-ment、教育局应该严肃清理。第四类代课教师,在深圳和老家,拿两份工资,或者在深圳代课,老家保留职位,都是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一个教师,不应该在两地都占有教师的职位,严重干扰了我国的就业环境,应该劝其回原来的工作岗位,或者放弃原单位的职位。而对于第三类代课教师,更是一个黑洞,给深圳的教育摸黑,必须彻底清除!,23,国家已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深圳也将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应该根据深圳的实际学生数(当然包括非户籍人口的学生,都是在祖国的大地上,他们的父母也在深圳创业、奉献),切实配置合理的教师数。同工同酬,合理合情更合法!决不要拿什么“编制”做借口!网友:月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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