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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 际 私 法,第五章民事身份和能力,第五章 民事身份和能力,第一节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法律冲突及适用 第二节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冲突及适用 第三节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第一节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法律冲突及适用,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1、权利能力的开始。2、权利能力的终止。3、权利能力的范围。,第一节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法律冲突及适用,(二)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依其属人法。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依法院地法。3、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依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所属国的法律。,第一节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法
2、律冲突及适用,4、我国的规定:第十一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 冲突和法律适用,(三)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1、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的管辖权1)应由失踪者国籍国法院管辖 2)由失踪者住所地国法院管辖。3)原则上应由失踪者国籍国法院管辖,但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也可以由失踪者住所地国或者认为对失踪和死亡宣告具有某种利益的国家的法院管辖。,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 冲突和法律适用,2、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法律适用。1)依失踪人的本国法。2)原则上依失踪人本国法。但涉及内国的不动产例外。3)原则上依失踪人的本国法但内国法院对失踪或
3、死亡宣告有管辖权时依法院地法的除外。”,2、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法律适用。,4)我国的规定:第十三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民法通则第8条“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法律适用。,我国规定的优点:1、扩大了我国的司法管辖权;2、符合连接点的发展趋势;3、扩大了我国法律的适用范围;4、有利于国籍、住所冲突的解决;5、有利于法律适用的公正;6、有利于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1、年龄因素;2、生理和心理因素。3、对禁治产或
4、准禁治产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全一致。我国立法未采用“禁治产”或“准禁治产”的概念,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1、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依自然人的属人法2、行为地法。内国人在内国为民事行为时,如果依其属人法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而依内国法为有行为能力时,同样认定其为有行为能力。3、依亲属法、继承法及不动产的法律行为多数国家不适用以上两类法律。,第二节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一、我国的相关规定1、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第二节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2、意见试行的规
5、定: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2)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进行民事活动,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为有民事行为能力。3)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3、适用经常居住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二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二)自然人
6、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三)我国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2、但对于住所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依民法通则第19条的规定进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宣告。3、至于管辖权问题,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未作特别规定,因此应由被宣告者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一)管辖权上有如下规定 1、只要外国人在内国有住所或居所,内国法院就有权对其进行禁治产宣告 2、除外国人在内国有住所或居所外,还需该外国人依其本国法有
7、禁治产的原因存在,并且这种禁治产原因也是内国法所承认时,内国法院才对其进行禁治产宣告 3、禁治产宣告原则上应由禁治产人本国法院管辖,但对于住在内国的外国人,如果其本国法院在一定期限内不作出宣告时,内国法院就有权进行禁治产宣告,三、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二)涉外禁治产宣告的法律适用 1、依禁治产人的本国法。如希腊、意大利、奥地利等。2、依禁治产人住所地法。如秘鲁。3、依法院地法。如德国。4、禁治产的原因依禁治产人本国法,禁治产宣告的效力依法院地法,三、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三)我国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规定:“监护
8、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2、但对于住所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依民法通则第19条的规定进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宣告。3、至于管辖权问题,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未作特别规定,因此应由被宣告者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1、我国未作专门的规定2、民法通则意见试行190条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3、对住所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适用我国法律。4、对于管辖权,我国未做特别规定,适用一般的规
9、定。,四、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一)法律冲突1、制度设置不同2、宣告失踪或死亡宣告的时间规定不同3、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四、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二)法律适用1、属人法:比利时、秘鲁、瑞士等2、财产所在地法:韩国。3、法院地法:俄罗斯、德国等。,四、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我国的规定:第十三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评价:优势:1、方便、快捷;2、扩大本国法院的管辖权;扩大本国的法律适用;4、能够迅速地实现社会关系的稳定。劣势:1、经常居住地随意;2、与国际通行的“本国法”不一致,导致宣告不被承认。,第二节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
10、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一、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1、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产生 2、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消灭3、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第二节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二、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1、属人法为法人登记国法2、属人法为法人主事务所法3、管理中心所在地法4、实际所在地法5、登记国法和本国法,第二节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二、我国的规定1、民法通则意见试行 184第1款:外国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2、184条第2款: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法律
11、的规定。,第二节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第十四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思考题,甲国公民汤母1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汤母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请问:1、我国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2、如果当事人在争议产生后,共同达成了选择甲国法律为解决该案的准据法,那法院应适用何国的法律?为什么?汤母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我国法院支持?为什么?,思
12、考题,35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B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韩国法律 C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英国法律 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思考题,37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三天之
13、后,杰克逊在另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商店要求退货,被拒绝。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思考题,A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无效,手机可以退货B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C认定杰克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因本案所涉金额不大,判购买行为有效D法院应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处理该案,思考题,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问题。,思考题,98.关于对秦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律?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中国法律C.美国法律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思考题,99.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中国法律C.美国法律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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