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计量计价2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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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高专建筑工程土建类专业课程“十二五”规划教材,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PPT,第2章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1 概 述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摘录,2.1 概 述,2.1.1 编制计价规范的意义 1.计价规范是工程造价改革的结晶,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建设市场上存在的许 多不规范行为大多与工程造价有关。为加速工程造价改革,在GB505002003、GB505002008 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编制发布了本计价规范,这是新的工程造价国家标准,也是工程造价改革的结晶。,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投标制、合同制
2、逐步推行,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等要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化。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201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标准。2013年3月1日实施。为叙述方便,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这是在GB505002003、GB505002008 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改进和完善发布的新国家标准。,2.计价规范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
3、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规律。,3.计价规范是加入WTO,融入全球市场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已经加入WTO十几年了,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市场。建设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外的企业以及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地进入国内市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在海外投资和经营的项目也在增加。为了适应这种对外开放建设市场的形势,就必须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相适应,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通行的计价做法,在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提高国内建
4、设各方主体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是我国加入WTO,融入全球大市场的需要。,4.计价规范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投标,对承包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根据企业的的实际情况,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对发包单位,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促进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这样就能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
5、业健康发展。,2.1.2 编制计价规范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2.1 概 述,计价规范的特点 1.规定性,(1)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2)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计价规范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统一的项目特征,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即“五统一”规则)和标准格式。,2.实用性,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
6、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3.竞争性,(1)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各个企业间各有不同,是企业竞争项目,是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2)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计价规范将报价权还给了企业。,2.1 概 述,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7、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正文包括:1总则,共8条;2 术语,共27个;3 一般规定,共2条;4 招标工程量清单,共6条;5 招标控制价,共3条;6 投标报价,共2条;7 合同价款约定,共2条;8 工程计量,共3条;9 合同价款调整,共15条;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共4条;11 竣工结算与支付,共4条;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共1条;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共6条;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共2条;15 计价表格,共2条(封面 封-1至封-4、表格 表-01至表-14,其中表-12含表12-1至表12-8
8、,即4种封面,22种表样。);规范用词说明,共2条;附录(附录A附录Q),共17个。,1.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5.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6.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
9、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7.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8.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为便于学习、应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现将其主要内容摘录如下:,2.2.1 总则,2.2.2 术语,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
10、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 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5.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 量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
11、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7.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8.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9.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10.安全文明施工费 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合同履行中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
12、外环境等所采用的措施发生的费用。11.施工索赔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或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12.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的签认证明。13.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14.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与发包批准的延长工期之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15.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
13、的消耗标准。16.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17.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18.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19.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0.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1.招标代理人 取得工程招标代
14、理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2.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23.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员。24.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25.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合同价。26.签约合同价 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的合同总金额。27.竣工结算价(合同价格)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
15、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变更、索赔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2.2.3 一般规定,(1)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2)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
16、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5)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计价方式,(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2)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 5%以上由
17、发包人承担。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 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4)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5)不可抗力发生时,影响合同价款的,按本教材第条的规定执行。,2.计价风险,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2.2.4 招标工程量清单,1.一般规定(1)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
18、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5)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规范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其他相关资料。2.分部分项工程(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19、3.措施项目(1)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2)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4.其他项目(1)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2)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3)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4)计日工应列出项目和数量。(5)出现本教材第(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5.规费(
20、1)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2)出现本教材第(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6.税金(1)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本条说明:出现本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2.2.5 招标控制价,(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2)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
21、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4)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1.一般规定,(1)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与复核:本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其他的相关资料。(2)分部分项工程费应
22、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 计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拟定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拟定的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拟定的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2.编制与复核,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3.投诉与处理,(3)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本规范第 3.1.2 和 3.1.4 条的规定计价。(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
23、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5)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计算。,(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 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的招标工程名称、具体事项及理由;相关请求和主张及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24、的签名或盖章。(3)投诉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本教材第2.2.5-3(1)条规定的。.投诉书不符合本教材第2.2.3-5(2)条规定的。(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决定受理投诉后,应在不迟于次日将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摘录,(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25、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题逐一核对。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并保证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 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 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6 投标价,1.一般规定,(1)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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