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与法规 6 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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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第三节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第四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第一节 概述,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概念(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定义勘察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设计根据建设工程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工程勘察资质分为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甲乙级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不设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甲乙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甲乙工
2、程设计专项资质 甲乙,(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一般要求 单位资质+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工程勘察专业分为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等3个专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为:(一)煤炭(二)化工石化医药(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四)电力(五)冶金(六)军工(含航天、航空、兵器、船舶)(七)机械(八)商物粮(含商业、物资、粮食)(九)核工业(十)电子通信广电(含电子、通信、广播电影电视)(十一)轻纺(含轻工、纺织)(十二)建材(十三)铁道(十四)公路(十五)水运(十六)民航(十七)市政(十八)农林(十九)水利(二十)海洋(二十一)建筑(含建筑、人防),(三)科学合理设计的要求,1.经济、社会、
3、环境效益统一2.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3.依法进行,执行强制性标准,对质量负责,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立法现状 我国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立法主要由建设部及相关部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现行的主要法规有: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审批办法(国家建委颁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4号)工程
4、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5号),三、工程建设标准(一)概念 标准是指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性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统一,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指标。,(二)工程建设标准分类 按内容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经济标准 按适用范围分为国际标准(ISO)、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和企业标准(Q)按约束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GB)和推荐性标准(GB/T),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1)强制性标准 标准化法
5、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2)推荐性标准 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工程建设重要的
6、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2.按标准的内容划分(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3)经济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经济事项所制定的标准。,3.按适用范围划分(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
7、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三)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两种。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是强制性勘测设计标准。“一经颁发,就是技术法规,在一切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都必须执行”。勘察设计规范分为国家、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计单位四级。标准设计。是推荐性设计标准。“一经颁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因地制宜的积极采用,凡无特殊理由的不得另行设计”。标准分为国家、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三)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与实施1.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原则(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
8、源,充分考虑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2)积极开展科学试验或测试验证。(3)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条文规定严谨明确,文字简练,不得模棱两可。(6)注意与先行标准的协调。(7)发扬民主、充分讨论。,2.工程建设标准的审批和发布(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颁行。(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行,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审批、发布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但标准发
9、布后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报送备案。,3.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时,不得擅自更改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标准;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部门、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对于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和规划、设计文件,不得批准使用;不按标准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不得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现行的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勘察、设计、规划、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执行强制
10、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一、建设工程设计的原则和依据 1.工程设计的原则 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综合利用资源、满足环保要求 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公共建筑和住宅要美观、适用和协调,2.工程设计的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二、工程勘察文件编制 内容应当真实、准确,要满足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等方面需要。1.工程测量。提供有关地形地貌的科学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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