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监督.ppt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消防监督.ppt(10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09年12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林海波,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级别管辖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原则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建设工程的施工消防监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关于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第一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建设工程”是
2、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其他临时性建筑”是指经规划和建设等行政部门批准的、有规定使用期限的合法建筑。,第二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级别管辖,除直辖市外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管辖分工对下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定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的具体分工;对辖区内跨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工作指定管辖;组织专家评审;设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统一确定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预设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第二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级别管辖,公安消防支队、直辖市总队的管辖分工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对辖区内跨大队管辖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指定管辖。,第二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级别管辖,公安消防大队的管辖分工。承担辖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工作;确需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的,应当配备相应人员,同时要严格落实审验分离、主责承办、技术复核等执法工作制度。,第二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的确定原则以城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主消防工作以城市为重点的大原则省、自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宏观管理的职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作为消防执法行为,必须作出相应的法
4、律文书,也可能会涉及复议、诉讼、赔偿等,如果省、自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在执法一线,难于操作,也不利于工作协调和责任划分。,第三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原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要合法,更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得增加或减少法定条件,提高或者降低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尽量提供方便,提供优质服务,对于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应当严格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完有关事项;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费用。,第四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三
5、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第四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两项行政许可的范围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结构设施复杂、使用性质重要火灾危险性大火灾预防和扑救难度大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造成财产重大
6、损失,第四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第十三条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明确界定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
7、,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第四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第十四条对特殊建设工程明确界定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
8、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第四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而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程度低的企业。各地可以结合当地情况,综合考虑安全疏散、火灾荷载和救援逃生能力等做出具体界定。“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是指具有卡拉OK、歌舞、说唱表演、棋牌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第四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国家机关办公楼”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办公楼;“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是指为区域服务的火力发电(煤)、太阳能发电、大容量风力发电技术、核能发电
9、、氢能发电、水利发电等发电工程;规模较大的枢纽站、区域站等变配电工程。,第四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中的“建筑总面积”是指该条中同一项所列场所在同一单体建筑物内建筑面积的总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中的“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如该建设工程属于新建、扩建工程,则应当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如该建设工程属于改建、内装修工程时,则只对该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但应确定该建设工程是否具备设置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条件,如果不符合则应进行整改,以确保满足消防设计要求。,第四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范围
1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一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只能进行一次行政许可。对于大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人员可以提前介入,提供技术服务。,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立法本意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对于强条以外的重要条文也要严格掌握,但不作为实施处罚的依据。,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资料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 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11、的,应退回受理窗口补正。,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类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自动消防设施消防电气热能动力建设工程内部装修,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类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建筑的耐火等级建设工程类别:核对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仓库的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民用建筑的分类,石油库、汽车库、城市交通隧道等其他建设工程根据相关规范的分级;建筑的耐火等级:根据消防设计说明提供的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核对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根据建设工程类别、耐火等级等条件核对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
12、情况;消防车道:建设工程的消防车道设置情况,车道的净宽、净高、转弯半径、坡度等;消防登高面:建设工程的登高面设置部位和登高场地的设置情况;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儿童活动场所等在建设工程中设置的楼层、部位。,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构造防火分隔:根据建设工程类别、耐火等级核查建设工程最大允许建造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的确定,核查防火分区的划分部位及防火分隔设施类型;建筑防爆:核查危险区域划分,危险区域范围的确定,泄压面积大小、泄压口位置等泄压设施的设置情况,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核查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儿童活动场所等
13、用房的防火分隔情况;核查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情况;核查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情况。,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安全出口:核查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到达出口的最大疏散距离,出口的设置形式和疏散门开启方向;疏散楼梯:核查楼梯的设置形式是否符合工程的要求、楼梯的数量和宽度,前室及合用前室的面积;疏散走道:核查走道的宽度、最大疏散距离;避难层(间):核查设置的楼层及位置、面积,通向避难层(间)的楼梯设置情况;消防电梯:核查消防电梯的设置位置和数量。,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给水消防用水水源:利用天然水源的,应核查天然水源的水质、水量、取水设施的设计说
14、明;设置消防水池的,核查设置位置,根据设计的灭火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和水池的补水情况核对容量;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根据设计的灭火用水量核查供水管径、供水管数量及供水能力;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核查室外消防管网的布置、管径、进水管数量,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和设置位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核查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核对泵组的数量、流量、扬程,水泵接合器的数量。,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自动消防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核查系统选型,查看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核对泵组的数量、流量、扬程,水力报警阀组的选型、数量,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泡沫、干粉、气体、水喷雾等其他灭火系统:核查系统选型,查看系统图、平面布置图,保护
15、对象的设置位置及分隔情况;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核查防烟分区的面积及划分情况;对于自然排烟,核查排烟窗的设置位置、可开启面积;对于机械防烟,核查设置的部位,查看系统图、平面图,核对加压风机的送风量;对于机械排烟,核查设置的部位,查看系统图、平面图,核对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对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核查防火阀的设置情况。,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电气消防电源:核查消防用电负荷,供电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核对设置的位置、数量,供电的时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核查系统形式,查看系统图、平面图,核对各部位的探测器选型。,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热能动力室内燃料系统:核查室内燃
16、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等;核查锅炉房、变压器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等动力站房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灭火设施设置情况。,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内部装修核对装修工程的建筑类别、规模、性质;核查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查看平面布局是否对安全疏散产生影响。,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查结论消防设计审查的结论,应当根据资料审查和消防设计文件审查的结果确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消防设计虽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但是由于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要求
17、的内容,造成消防设计缺陷,难以保证建筑消防安全的,消防设计审查的结论应为不合格。,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复核 消防设计审核的技术复核人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技术复核: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运用是否准确;消防设计审查的内容是否全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具体的技术标准依据是否准确;消防设计审查结论是否正确。,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1、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3、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18、;4、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5、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对于消防设计审查结论为合格,且经技术复核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评定为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三、专家评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对建设工程的专家评审做出了规定。评审范围:国家工程建设消
19、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评审主体: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方式: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的效力:参加评审的专家不应少于7人,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二专家同意,方可作为消防设计审核同意的依据。,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专家评审的申报材料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同时除应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交其他技术资料。没有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可参照的建设工程,应提出保障建设工程消
20、防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提供相应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应说明理由,提出可行的技术条件,提供相应的设计图纸;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设计的建设工程,应提供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设计单位应对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情况做出详细的说明,提供相应的设计图纸。,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对此类建设工程的申请应认真审查,严格控制:受理此类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进行集体会审,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
21、评审。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适用于该工程的消防设计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不予受理申请,并要求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重新进行设计。,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专家评审的组织经检查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申请,并应当在受理项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资料。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专家评审会的要求成立不少于7人的专家评审组,专家组应有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对需评审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专家技术评审的结
22、论意见应当如实载明专家的真实意见,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据专家的意见对消防技术方案审核合格。进行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方案一般不包括建设工程所有消防设计,专家的评审意见只是对评审部分做出的。,第五节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范围 根据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即凡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都列入消防验收范围。性质 消防验收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消防验收实
23、质上是一种对竣工建设工程的监督性抽查,重在检验建筑消防设施、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消防设计的功能实现情况,同时检验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执行消防设计文件的情况,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第六节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设计审核的内容,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经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进行消防验收。对大型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时,应当成立由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和灭火救援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验收工
24、作小组,经集体会审做出综合评定结论。,第六节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的受理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六节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决定依法不需要进行消防验收的,应即时告知
25、申请人不受理;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构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六节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的时限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 消防 监督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281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