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概述及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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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概述及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了解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的原因了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特点及分类理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理解建筑工程各类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能力目标:能解释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的原因能熟悉有关的处理程序处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第一节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概述,一、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及处理1.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的原因常见原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设计不合理与缺陷勘察文件失真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制度不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其它因素,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主观
2、、客观原因,可能出现施工安全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应按相应程序进行处理。,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特点、分类和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特点 严重性 复杂性 可变性 多发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分类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急性 中毒事故 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 生产事故 质量事故 环境事故 技术事故,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原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物资质量不合格、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等。,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依据 安全事故的实况材料 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相关的
3、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二节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一、龙门架吊盘高空坠落事故分析案例:某A住房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1.工程概况 A工程建筑面积为22000,建筑物呈一字长方形,建筑物总长132m。于2000年9月28日开工,至2001年4月30日,施工已进行到主体9层。由建筑公司承建。2.事故经过 2001年4月30日早7点10分左右,该工地发生一起龙门架吊盘坠落,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生产责任事故。,3.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 龙门架吊盘装载物料未按规定拢扎,在上升时物料散乱卡阻吊盘上升,导致吊盘坠落。(2)间接原因
4、 施工单位使用的龙门架未经国家规定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安全设施不齐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地随意录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卷扬机手没经过培训教育就上岗工作;并且在吊盘违章乘人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仅工作4天就发生了事故。,4.事故责任划分(1)工地卷扬机操作手,在吊盘有人的情况下,违章操作,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2)施工单位施工队长,违章带领作业人员乘坐吊盘,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3)项目经理,对工地安全管理混乱,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4)建筑公司经理,对工地安全管理混乱,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5)工地安全员,在验收龙门架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龙门架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对违章乘坐吊盘现
5、象没有制止,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6)建筑公司安全科长,在龙门架验收时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对工地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7)建筑公司设备科长,为工地提供不符合标准的龙门架,在龙门架验收时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二、围墙倒塌事故分析案例:2001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A大厦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围墙倒塌,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的重大事故。1.工程概况 A大厦建筑面积为29000,工程建设B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全面管理。C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2.事故经过 A大厦工程于3月29日开始砌筑施工现场围墙,4月11日完工。在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
6、施工图审查等手续的情况下,4月9日进行该工程的基础开挖。2001年5月10日,大厦基础垫层施工已完成,在修复基坑东侧地道时,堆在基坑东侧基础垫层上约700800m3石方,影响地道的加固修复。5月12日早晨8时30分左右,倒运土石方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基坑南侧一段围墙向外侧倒塌。当时,正值公园北街早市高峰,围墙倒塌处毗邻早市市场,摆摊、设点的经营者及行人43人被压埋在墙下,其中当场死亡1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24人。,3.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分析,这是一起严重违章作业、没有实施有效监管的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原因如下:(1)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察,倒塌围墙上部长度为33.8
7、m,下部长度为23.80m,沿围墙内侧堆土石方量为242m3,土石方堆积成双峰状,峰高分别为2.25m和2.4m。双峰分别贴靠围墙长度为4m和3.5m,最高1.6m,已倒塌围墙的砂浆强度等级为M3.0。经专家计算,围墙的抗倾覆力矩为6.86KNm,土石方对围墙的侧压力矩为12.39KNm。根据现场勘察和计算结果,调查组认定,围墙倒塌的直接原因是紧靠墙体的土石方堆积量不断增加,土石方对围墙的侧压力矩超过围墙的抗倾覆力矩,造成围墙倒塌。,(2)间接原因 盲目指挥、违章作业。施工队长在未制定任何施工方案的情况下,盲目指挥将土石方倒运至基坑南围墙内侧自然地坪处。施工队伍从5月10日开始,违章将土石方倒
8、运至基坑南围墙侧。特别是5月11日晚,继续安排施工队伍向基坑南围墙内侧自然的地坪处倒运土石方,造成土石方的总量持续增加,最后导致事故发生。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工作交底不到位,现场施工管理失控。从倒运土石方工作任务的下达,到倒运土石方施工过程中,对土石方倒运工作无人交代安全事宜和进行检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施工组织设计、具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大厦项目部负责现场的土石方施工工作,5月11日晚作为项目驻地的唯一临时负责人,没有履行管理职责,在执行土石方倒运工作中,明知存在隐患,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监督、不检查、擅离职守,致使隐患不断发展,最后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三、墙
9、体坍塌事故分析案例:2001年6月20日上午9时20分左右,F大厦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在拆除17层外悬挑墙板时发生局部垮塌,造成5人死亡,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8.35万元的重大事故。1.工程概况 F大厦,1992年由G市劳动局投资兴建,主楼18层,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楼3层,框架结构。几经易手,后因债权债务纠纷,于2000年7月法院裁定破产拍卖,11月份某银行J分行以4100万元购得,并决定进行大楼装饰工程改造。工程涉及土建拆除,建设单位与H公司于2001年3月22日签定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于3月28日进场做施工准备。H公司同时将工程的拆除部分和外设搭拆部分分包给L县第二建筑公司,签定了分包
10、合同。,2.事故经过 6月20日早6时左右,三名四川石工上楼施工,凿穿17层屋面外墙轴处柱与外檐悬挑墙板的混凝土并割断连接钢筋。大约9时20分悬挑墙板失稳向外倾倒,冲垮外围护脚手架,坠落高度46m,砸向正下方的裙屋面支模作业的人员,造成木工5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另4人轻伤。,3.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这是一起严重违章作业、没有实施有效监管的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原因如下:(1)直接原因:L县第二建筑公司分公司在拆除轴部分外悬挑墙板时,项目管理人员忽视了现场监督管理,拆除人员盲目抢进度,未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分区拆除的拆除方案进行拆除,忽视了结构受力体系对局部外悬挑墙板的重要作用
11、。在凿除上半部分后,严重违章,凿除中部轴的5根受力柱及其悬挑梁,致使外悬挑墙板失去了有效的支撑,形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事发当日现场拆除人员又于6时左右违章凿除轴处与柱连接的外悬挑墙板混凝土,并割断其连接钢筋,9时20分左右,外悬挑墙板向外倾倒造成事故。,(2)间接原因:1)H公司将拆除任务分包给L县第二建筑公司,虽制定了拆除方案,但对是否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监督检查不力,未能有效制止违章作业,以包代管;为满足工期需要,抢进度,违章安排立体交叉施工,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2)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对土建工程没有实施有效监理,未能预见和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拆除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二。3)银
12、行J分行办理了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涉及土建工程时,未及时依法办理土建工程项目报表,未进行土建工程施工招投标,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即在未取得土建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就擅自进行拆除施工,致使工程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督管理,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三。,4.事故责任划分(1)L县第二建筑公司按分包合同约定,承担F大厦第十七层结构的拆除任务。在拆除轴的外悬挑部分时,没有坚持按照结构拆除方案规定的先上后下、先外后内,分区“用凿子小块小块地凿打”,“不能分割成大块进行整体切除”的方案进行拆除,而是为抢工期、抢进度,在凿除了上部后,违章实施了首先凿拆除轴5根柱,然后凿打拆除悬挑墙板,并野蛮地割断、
13、轴柱与悬挑梁的连接钢筋,发生外悬挑结构坍塌,造成下方在裙楼面作业人员5死5伤,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2)H公司是F大厦土建工程的承建单位,与建设方签定了合同。承接了拆除工程任务后分包给L县第二建筑公司,虽制定了拆除方案,但对分包单位是否始终严格按照方案作业,缺乏监督管理,对L县第二建筑公司的作业人员冒险违章拆除轴的外悬挑墙板时,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为满足建设方的工期要求,抢进度,违章安排人员在拆除作业面下方的交叉施工,使裙楼面作业人员遭受物体打击发生伤亡事故,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3)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对拆除施工现场未进行“旁站式”监理全过程,未能及时发现和制
14、止违章作业行为,工作失职,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4)银行J分行在办理了该项目的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尚未依法办理土建工程项目报表和取得土建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就擅自进行拆除施工,规避了有效的行业治安监督管理,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事故发生前,市建筑市场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曾先后四次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了该项目建设各方正在依法办理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虽严肃指出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不得施工,但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依法纠正其擅自进行土建施工的行为,负有依法纠正不力的责任。事故定性为严重违章作业,没有实施有效监管的重大责任事故。,四、物料提升机高空坠落事故分析案
15、例:2001年7月30日晚21时左右,市A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料提升机钢丝绳断裂,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伤亡事故。1.工程概况 A工程,规划设计19层(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3000m2,框架-剪力墙结构,该项目由建筑设计院设计,由B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C公司承建。D工程监理处负责监理,该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该工程于1999年11月开工建设,工程原计划2001年6月竣工,因多种原因延期到2001年8月底竣工。,2.事故经过 7月30日,砌筑工班长王通知徐、杨、李、朱四名工人加班安装落水管,当晚21时左右4人开始作业,让无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人员朱开卷扬机。施工现场无照明设备,徐
16、又找来电工取来碘钨灯,4人从楼道走到17层进入提升机吊篮开始安装落水管。作业中未采取固定吊篮、施工人员未佩安全带等安全措施,当安装到12层、距地面高度32m时,徐在吊篮里举灯照明,李站姿吊篮与采光井装饰梁之间的架板上安装落水管,另两人站在吊篮里往墙体上钻眼,打楔木。这时在吊篮上的徐喊卷扬机司机将吊篮升高一点,徐又喊再升一点,在卷扬机司机再次起动电机提升吊篮的过程中,提升机钢丝绳突然发生断裂,徐等四名工人随吊篮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C公司项目副经理孙安排工人连夜清理事故现场并拆除提升机。,3.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
17、事故。造成事故的原因如下:(1)直接原因:1)管理人员不遵循工艺要求和施工计划,擅自违规安排不能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和起重作业人员,利用严禁载人的提升机吊篮作为工作平台,进行安装落水管施工,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2)项目部在主体工程完成后,现场安全管理松弛,项目经理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使工地安全责任得不到落实,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违章现象得不到制止,是事故发生的另一主要原因。,3)发生事故的物料提升机未按规定设计、安装和使用管理,存在多处缺陷;事故发生时,底部导向滑轮和钢丝绳均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隐患未及时排除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4)作
18、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盲目蛮干,违反严禁吊篮载人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规定。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卷扬机操作者与吊篮上作业人员联系信号不清,不采取任何自我保护措施,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公司总部安全管理工作不严不细,在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后,未及时对相应人员的安全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以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指导不够,对违章行为制止不力,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2)监理处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升设备、无证上岗等多处违章问题,检查不认真,制止不及时,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3)建设
19、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该项目后期对现场的监督管理有所放松,对该工程缺少安全管理人员,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检查督促整改不到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纠正不及时,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4.事故责任划分(1)C公司对工地现场管理失控,造成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对工人违章行为未及时制止、发生事故后没有保护现场,对这次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2)项目副经理孙负责施工现场土建管理,是这起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违反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的要求,安排瓦工班利用提升机吊篮作为工作平台从事高处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建筑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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